第11章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次日,陈寻还在睡梦中,突然出现的声音让他直接坐直身体,朦胧的睡眼看向声音来源。“喊什么喊,大清早的不让人睡觉。”
随后又躺下闭上眼。
只是瞬间,再次睁开眼,径直做起来,拉起被子盖住自己上半身:“你谁啊!你为什么会在这!”
“你为什么会在这!?”对方看清楚陈寻的模样之后,眼中满是惊讶。
“这是我家啊!”突然他感觉眼前的倩影好似有些眼熟:“等等,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萧芳整个人都是懵的,昨天知道有人给自己交了药费之后,她就查了监控,看到了陈寻。
本想打个欠条,只是她不知道陈寻的任何联系方式,只能就此作罢,没想到今天他居然直接出现在自己床上!
这是要携恩要挟吗?
可他怎么进来的?又怎么知道我家在哪的?
难不成……这家伙是个变态?盯我很久了?
现在这种情况我要不要报警……
就在萧芳心中盘算怎么办的时候,陈寻看到她呆呆的样子:算了,看来是问不出来,这家伙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
“歪,姐,啥情况啊,今天早上起来我房间中多了一个人,还说这是她家!”
无奈,他只能自己打电话给房东问清楚,看了看眼前人,他打开了外音,没有其它意思,只是想让她知道昨天这个房子已经租给了自己。
房东:“哦,那应该是之前的租客,弟弟放心,她的房租已经到期很久了。”
陈寻:“为什么她还有钥匙?姐,这个事你得处理,我们可是签过合同的。”
房东:“对呀,我们签过合同的,别说姐姐坑你,你自己看看,合同第8.8.2条是怎么写的。”
陈寻:“???”
看了一眼萧芳,陈寻起身朝客厅走去,同时口中叮嘱:“你等会,我看看合同。”
找到放在茶几上的合同,打开,第8.8.2条赫然写着:
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资源签署,合同签署后,若非房源本身质量问题,皆与甲方无关。
注:包括但不限于前租客有钥匙、前租客放在房中的生活用品、前租客强行居住等。
另:本合同所有条例皆遵循《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
看着合同上的条例,陈寻有种想撞墙的冲动!
终究还是掉坑里了……
千防万防,还是没防住……
房东:“歪,弟弟,你还在吗?”
“看到合同了吗?姐姐没骗你吧。”
“再说了,这么一个大美女,你又不吃亏,反正你还没女朋友,不吃亏,不吃亏。”
陈寻:“???”
房东:“姐姐一向都是用信誉说话的,说租房子送大美女,就送大美女。”
陈寻:“可我……”
房东:“啊?你说什么?我这信号不好,先挂了啊~”
“嘟嘟嘟~”
看着传来忙音的手机,陈寻心中那叫一个郁闷啊。
这都是什么事?
我真的没想要什么大美女,真的就只是单纯的想租个大点的、好点的房子~
放下手机,陈寻非常认真的翻看合同,半响之后,终于确定!
还真提莫的还真有人干这种杀鸡取卵的事!
而且恰巧不巧那个上当的傻子就是自己!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懂法青年,他可以肯定,这个合同不管拿到那里打官司,输的都是自己。
真提莫的蠢!
昨天怎么就没好好瞅两眼呢……
良久,陈寻决定跟房间里的那个不知道那里来的玩意好好谈谈,毕竟自己可以交了三万五的房租!
起身,进房。
那个头发凌乱一身睡衣,看不到面容的雌性已经消失不见。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极美的女子,一身宽松的休闲装,柔顺的秀发散落在肩头,脚下踩着一双可爱的拖鞋,露出白嫩的脚趾,精致的面容上没有一丝化妆品的痕迹。
一个字!美!两个字!好看!三个字!太美了!
一时间,陈寻脑中一片空白,甚至已经忘了自己进来干什么。
但他没注意到,萧芳每次看到他之后都会露出一副呆呆的样子,给人感觉傻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