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回真君子心比针细苦命人命比纸薄
上回书咱们说到了,开封府的文胆智囊公孙策马场验血,从那黑马的血液之中提炼出了药物来。后来发现,这药物乃是碧月馆里常用的催情之药。再加上张龙提到的婵月牌子,那公孙策便作出推断,金婵儿必是与碧月馆有很深的渊源,除掉老管家实是借刀杀人!
可恨那金婵儿偏来状告,给自己铺了不在场的证明,却将那刘伊奇玩弄于股掌之中,其心之毒可见一斑!
正应了那句话:
青蛇竹儿口,黄蜂尾后针,两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
为今之计,必须得再去碧月馆,找到碧月馆里有这些药物的证据,方能实施抓捕。
但这人选,该如何确定?现如今张龙已然露馅,且又负伤在身,不可前去。此番前往,必要与碧月馆内的姑娘纠缠一番,问出催情药物的下落,须得是心思够细才行。
公孙策细细想了一番,一时难以抉择。有心派展昭前往,那展昭还须前去刘府暗中打探;有心自己去,可一众捕快都拦着不让——那碧月馆里太过凶险,公孙策不会功夫,独自前去太过凶险。
就在这时,马汉站了出来,说道:“公孙先生,马某愿往!”
公孙策看到是他,会心一笑,当即便同意了。
要说这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四人,虽然情同手足,但每个人还不一样。王朝最是沉稳,做事从不乱了分寸;张龙功夫最好,但也脾气最为莽撞;赵虎马术第一,惯能降得劣马;而马汉,心思最为细致,且外貌最是出众。
公孙策施展手段,将那马汉细细给捯饬一番,易了容貌,又要他换上了光鲜衣服,惹得一众人无不拍手称赞!——这哪还是威风凛凛的大捕快,分明就是花柳丛中的风流公子!
闲言少叙。那马汉领命,直奔碧月馆而去。开封府里各人亦有任务,不再赘言。
进得碧月馆之后,那马汉可不似张龙,自己真个精挑细选了一位丹月姑娘陪侍。先是听了小曲儿,喝了酒,对了对子,着实尽了兴。直到沐浴更衣,双双到了这粉账绣床之中,这马汉才忽然低头开言道:
“丹月姑娘,惯懂风月。在下有一事,不忍启齿。”
丹月笑道:“公子,但说无妨。”
马汉假意说道:“姑娘之才情,令我仰慕不已;姑娘子美貌,更是让人垂涎。只是,我年少时分一场大病,害得我如今......哎......如今是空有身躯,却不能行事......”说完,还把脸一红,低头不语了。
那丹月姑娘本就是青楼女子,还会不知道这其中的含义?伸了伸手,笑道:“这么说,公子却是空有皮囊,原来是个蜡做的?”
马汉脸更加红了,默然不做声。
丹月摸着马汉的胳膊,说道:“可惜了这膀子力气——不然,本姑娘可就如鱼得水了。”
马汉装作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双手把住丹月姑娘的臂膀,说道:“姑娘,可有什么法子叫我好起来?丹月姑娘,美貌可人,在下心中已如百抓千挠。如不能与姑娘同欢,还不如就此死了便罢!”说完,便拿头撞墙,一副急急不可忍耐的样子。
那丹月姑娘拦住了,笑道:“你急什么?且等着。”说完便出去了。
不多会功夫,那丹月姑娘回来,手里拿着一个雕刻极好的木盒子。打开来看时,里面是几粒棕色的药丸。异香扑鼻,这气味与公孙策提炼出来的药丸,几乎一致。
马汉知道自己得手了。但仍假意问道:“这是何物?”
丹月姑娘笑道:“公子有所不知。这便叫做异香丸,有催情之用。”
“可是当真?”
丹月笑道:“公子,只消一粒,便能如狮如虎了。到那时,可得体谅奴家一番,似你这力气,奴家可吃不消......”说完,咯咯咯笑了,花枝乱颤。
马汉险些看得痴了,心说,怪道这世上之人,大都喜欢来青楼,此地果然凶险!
稳住情绪,笑道:“这异香丸,从何而来?”
丹月笑道:“这个你就不要管了。我还告诉你,整个开封城,要寻到此物,除了这碧月馆,别处还真没地买去!要不然,你以为这碧月馆靠什么留得住你们这些汉子呀?”
马汉笑道:“看来这便是你们的独家秘方了。”
丹月姑娘拿出一粒,递与马汉,笑嘻嘻不说话,满眼里已是**。
马汉一把握住丹月的手,说道:“好姐姐,既有如此好物,能否赠送了我罢!”
那丹月笑道:“这可是很稀有的。你说要便要了去么?”
马汉笑道:“姐姐以为,如何才能给了我呢!”
丹月将药丸放在马汉嘴边,马汉无奈,只得含了进去。丹月笑道:“你可要体谅着奴家......”
马汉笑道:“姐姐放心!且让我二人再饮一杯合欢酒,我定让姐姐乱了心肝。”
丹月咯咯咯笑倒在床上。
马汉趁机起身,背对着丹月,将舌头下面压住的药丸吐了出来,藏在怀中。又取出随身带的蒙汗药,在丹月的酒里洒了一些,斟满酒,转过身去,递与那丹月,笑道:“姐姐,同饮此杯!”
那丹月姑娘见着马汉这般俊俏公子,又兼体格健壮,早已是满心**,哪里会注意到马汉的举动?接过来,一饮而尽,一把抱住马汉的脖子,将马汉掀翻在了床上。
马汉无奈,任由她乱亲乱摸,心中只是默念:阿弥陀佛、阿弥陀佛、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不大会功夫,没了动静。马汉起身一看,原来蒙汗药发作,那丹月姑娘已然沉睡了。马汉取出那木盒子,将异香丸全都放在里面,随身藏好,又取出一些银两,放在了丹月姑娘身旁。瞅一瞅,那丹月姑娘依旧是风流过人、妩媚过人。
马汉抽了自己一巴掌,暗自说道:我既已跟了包大人,入了开封府,似这般小人行径再做不得了!姑娘,请恕在下冒犯了!
说完,是悄悄走出了门,离开了这碧月馆!
各位,能做到这一点的,这才真的是正人君子,是大英雄也!那色字头上悬着一把刀,稍不留神便会夺人心智、甚至是要人性命!男女之事实属正常,但一味贪多必有所失,诸君切切需要谨记!
闲言少叙。且说这马汉走出碧月馆来,在街上转了一通,发现这天午时已过,酒楼饭馆是挤满了人。自己一摸肚子,在里头光顾着喝酒了,也没吃啥实在东西,着实是饿了。绕了一大圈,找了一间稍微僻静些的小店儿,走了进去。
店小二过来招呼。马汉随意要了几个馒头,两样小菜,囫囵吞枣吃起来。正吃着呢,猛然间一抬头,就瞧见斜对面桌上坐着一位彪形大汉,浑身的疙瘩肉,甚是英武。
那大汉食量惊人,两大盘馒头,风卷残云之间就给吃掉了;吃起菜来根本不用筷子,直接上手端着盘子往嘴里倒,也不知道咀嚼没咀嚼,嘴巴一合,便下到肚子里去了。
马汉着实给吓了一跳,眼镜一瞥,却瞧见这人腰里头别着一把锃光瓦亮的匕首。大约是想遮掩,不料露出一截被马汉看到。马汉当即心下生疑,寻常人等备上利刃防身,无可厚非,但这汉子明显是有隐藏利刃的心思,莫非是有行凶做歹的阴谋?
想到这里,匆匆吃毕了饭,要上一壶茶来,佯装在那里喝着,实则是暗中观察那汉子。许久,那汉子吃饱了饭,抹了抹嘴,往桌上丢了几两碎银子。旁若无人地走了出去。
马汉等那汉子走出去有个五十步左右,留下饭钱,也跟着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