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第329章她学的时候,那时候她只是个鬼魂,就是想练习手速都不可能。所以那时候她最主要看的就是认穴位,不过,她那时就算不知道今后自己可以用到,也还是很用心的看药童练,努力记住这些。
她第一次正式上手就是给老二治腿前匆匆练习了两天。而给老二治腿的当天她用的是很粗的银针,因为太细了她用不了,银针扎进肉里肯定会弯。
还好老二是个福大命大的,就是那么让她哥生手折腾,最后,还是或碰乱跳的。后来,枝子尽管不想使用医术支撑起家里,但是,她也狠狠练习了好一阵。之后,也没间断。甚至,教导老三的时候更是一起练习。
“好了,我拿公主的血去看看,试验下药看看情况。”
枝子离开后,一直伺候在屋里的一个宫女出言道,“公主,姑姑,这位冷夫人也太傲气了些!跟咱们说话轻慢些也就罢了,咱们是奴婢,可,她跟公主说话也这么轻慢是怎么回事!”
“好了,琴芳,冷夫人也是你可以随便编排的!”颜姑姑开口训斥她。
琴芳是除了方、颜两位姑姑重华公主身边身份最高的宫女。简单来称就是大宫女,相当于平常小姐身边的大丫鬟。而方、颜两位姑姑就相当于是奶母、教养嬷嬷之类。
“没错,琴芳,今后对冷夫人,还有冷家的人都客气些。冷夫人是有真本事的神医,不是那些求财求名的一般大夫。况且,咱们公主的命还掌握在人家手上,如果你不能调整了自己的态度来对待的话,那你就回去,换个人来伺候公主。”
相比于颜姑姑的好说话,重华公主身边的宫女都很怕这位方姑姑。因为,方姑姑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而且,从不容人犯第二次错。
这次陪公主出来治病的人都是公主身边得用,信得过的宫女。如果她被赶回去的话,不说皇上、皇后会怎么发落她,公主身边今后也没了她的位置。
琴芳这才发现自己真实猪油蒙了心了,竟然这么不知分寸,竟然得罪能够给公主治病的神医!
“请方姑姑责罚,奴婢今后再也不敢了!”琴芳吓得跪倒在地。
不过,再一想,也是这位冷夫人太没有身为神医的架子了。住在穷乡僻壤的乡下不说,本身还一点都不具有威严,这才让她没了分寸。
还有,别以为她没看出来,方姑姑虽然现在说的很尊敬这位冷夫人似的,其实,私底下,方姑姑更看不惯这冷家的人,眼神里时不时露出轻视来,别以为她没看见。她不就是顺着她的心意走,才说出来的吗?
本来是想拍马屁的,没想到,拍到了马腿上,连她自己都不承认。
想着,琴芳心里就有些不服气。
而这时候重华公主也开口说话了,“不管这位冷夫人能不能救得了本公主的命,你们都要尊重这位冷夫人、、、”说着,眼神迷蒙地往窗户外面看去,“至少,是这位冷夫人看出了本宫身体里不是什么病都没有,而是被人下了蛊。就凭这一点,本宫感激她,比她能救本宫的命还重。”
没错,这就是重华公主清醒后最感激枝子的地方。
她自己的身体自己也知道,好好的身子,怎么可能说败了就败了呢!可是,就是那么躺倒床上去了。多少次自己也暗恨自己不争气,硬撑着想清醒过来,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可是,都不能。
最无力的时候也想过,是不是她就是没有那个命?
她夺了那个女人的正妻之位,报应来了,她就没有那个成为那个男人正妻的命?
很恨,却又不知道该恨谁!恨那个女人吗?可是,没有理由,因为她身子不好是因为自己身子不争气。
虽然,她也不是没有怀疑过自己小产是那个女人搞鬼。可是,自她怀上开始,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她直接搬出了国公府,而是住在了自己在边关的公主府。那个女人就是手伸的再长也伸不到国公府去。
所以,她孩子掉了后,才根本就赖不到人家身上。
说来也是好笑,重华公主有时候都觉得命运就是再玩弄她。多年怀不上,怀上了却是在自己的公主府掉了的。如果是在国公府的话,说不定她还能安慰自己,孩子掉了是那个女人动的手脚,自己还有个恨的人!
可惜,她连个恨人的理由都找不到。
想到这里,重华公主老是觉得自己醒来后好似是忘了什么,而想起这些,她终于想起来自己忘了的是什么了!
她忘了问问这位冷夫人,她当时掉了的孩子是为什么掉的?明明她很小心,很小心的保护孩子,为什么孩子还是离她而去呢?
想到了这里,重华公主顾不得自己还是穿着不得体,下了炕,连鞋子都来不及穿就匆匆忙忙地出去找人了。
而身边的人全都拿披风的拿披风,拿鞋的拿鞋追在后面追。
冷家的院子虽然不小,但是,比起皇宫大内就小的根本不够看。不说皇宫大内,就是有钱人家的一进院子都没法比,一眼就看在内。
所以,重华公主也是一眼就看见了她要找的冷夫人如今在西边的那间房里,跟一身穿青色衣衫,白净清秀的男子在看桌上的什么什么东西。
凑得近了,重华公主就听到了里面说的话,“大嫂,笼子里面的兔子都已经被糟蹋不少了,你就手下留情吧!再等会儿,大哥和小五已经出去田里抓田鼠去了、、、”
“这时候田里干的很,他们去哪儿抓田鼠啊?浪费时间。”
“那也不能再拿咱们后院的兔子遭殃了!本来留着是来吃肉、留皮子的,让你这么一罐药,肉不能吃了,皮子也不敢要了,埋都不能埋,太不人道了!”男声清越的抱怨道。
重华公主认识这个男子,冷夫人的三小叔子。听说,一直跟着冷夫人在学医术。重华公主也就见过一回,不过,他的声音很容易让人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