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数到三咱就跑
叮、叮、叮、叮、叮
红尘杂货铺中,因缘铃接连响了五声,清脆的声音绕梁不断,便好似那歌女悦耳的清吟,令人在睡梦之中也难以忘怀。“掌柜的,阴世。”
饭桌上,玄夜目光冷冽,稍稍一瞥,心下百转千回地便将前后因果算了个通透。
今安在放下碗筷挠了挠后脑勺,抱怨道:“吃个早饭也要被打搅,诶,你说我当初怎么就选了个杂货铺的生意呢?”
只是他的抱怨听在半夏的耳中,那便是对她这一手厨艺的赞美了。
“没关系嘛,等掌柜的你回来,我把这些饭菜重新热热就是了,味道不会差很多的。”
说着话,一旁的阿布却发出了声音。
要怎么形容呢,或许,就是猪吃泔水时候一样的响声吧.
“你看吧,这熊猫的饭量多可怕呀!下回多给他饭里面掺点沙子,那玩意儿管饱。”
当!
对付坏心眼的掌柜,半夏这一手爆栗算是已经练到炉火纯青的境界了。
“哎,人心不古啊,一个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掌柜,就是想为这个店铺省点米钱,竟遭到这样的毒打”
“阿今啊,我觉得你有当官的潜质。”
“嗯?怎么说?”今安在来到店铺门口左摇摇右晃晃,脸上也是美滋滋的表情。
阿布咽下嘴里的饭菜,叹道:“因为他们也喜欢捧着自己饭碗说这是天下人的。”
今安在:“.”
阴世,阎城。
内城王宫,一夜未眠的阎城王此时情绪激亢。
“明天,我就要成为这阴世共主,再没有人能够压我一头,阎罗,还有阎明妃,你们都给我好好等着,过去的那些账,咱们还要慢慢算!”
阎城王沉浸在黑衣人为他缔造的幻想之中不可自拔,而就在他身旁的黑衣人,则是没有如他一般。
妖冶的眼瞳之中,多多少少有些担忧的神色。
为什么还没有捉住那人?
原来,昨夜在常荣逃出诛心地狱之后不久,他便得知了此事。
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常荣,他心里始终有种直觉,此人必不能留,否则今日之事,必有波折!
“道友,你这是怎么了?闷闷不乐的,难道你还在担心那个逃走的家伙?”
黑衣人点点头:“不瞒城王,是的。”
阎城王大笑几声,神色间全然是满不在乎,对于那样一个自己随手就能捏死的“臭虫”,他并不放在眼里。
“诶,不用这么谨慎,昨夜我已经布置好隐罗刹,只要他要是敢出现在这内城,我不用亲自出手,自会有我那帮不成器的下属,提着他的头颅来这。”
黑衣人见他胸有成竹的模样,便也不好多嘴,于是摆摆手,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青色的眼光照耀在阴世大地之上,让暴露在表面的一切污秽无处躲藏。
常荣和阴食鬼王子也是这样的污秽——起码此刻,在这内城之中,有不下二十人希望他们是这样的污秽。
然而他们的希望并没有实现。
令常荣感到震撼的,是王子的学习能力,这种能力,说得玄乎一点,就是悟性。
短短一刻钟左右,一套简化过的龟缩大法,便已尽数装进了王子的脑袋里,并且还能运用自如。
以至于常荣甚至怀疑起自己是不是修了个假仙
关于悟性是否是天生的这件事,即便是修真界当中,也时常争论不休。
有的人认为,悟性便是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能力,所依靠的,是过去的学习经验,有的人则将至认定是“绝无法培养”的天赋,所依靠的,是命。
原本常荣还是很看好前一种说法的,不过现在。
呵,一定是命了。
当然他并不知道,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学会龟缩大法,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其实是王子的赤子之心。
毕竟人家还是刚出生不久的孩子。
总之,两人终于能在大庭广众之下隐藏起自身,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他们二人要怎样做才能不弄丢对方。
龟缩大法,一旦施展,行止坐卧,皆不可见,言语神识亦是如此。
虽说是个极佳的潜行法门,可碰上王子这样,不通人言、不经世事的阴食鬼族,走丢是必然的事情。
而解决办法倒不是没有,只是
“王子,把手伸出来。”
“怎么了哥哥?”
王子伸出手,疑惑地看着常荣。
“一会儿可能稍微有点疼,不过你忍着点。”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