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冰疾狼王的儿子
不知经过了多久,元锦儿强忍着疼痛才爬了起来。
“头好疼啊,我这是在哪里啊?”她环顾四周,没有看到一个人,甚至连一株植物也没有看到,她沮丧极了。“一定是那个石头人干的,休想再让我看见它。”元锦儿气愤地想,不过也只能想了,毕竟她还不想找死。现在大概已经是下午了,她根据此时太阳的位置确定了方向,她要向南边走去,赵三竹醒来后一定也会返回小镇。
她现在的情况实在有些不好,样子着实狼狈,身上的衣服被刮的破破烂烂,之前采的草药也丢了,所辛没有受伤,身上的大部分东西都没有丢,还有一些食物和水,但也不多了。
她现在祈祷的就是暴风雪没有把他们刮的太远,在太阳落山前可以回到小镇,不然夜晚的她很有可能被冻死。
走了许久仍不现镇子的踪影,而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黑夜即将到来,她得给自己找一个庇护的地方来熬过黑夜。
正当她着急的时候,她突然间看到了一个洞穴,那洞穴被雪覆盖着,很隐蔽,元锦儿看了许久才看出来,“这下晚上休息的地方有着落了。”元锦儿兴奋地向洞穴跑去,扒开门口的积雪,费力地推开洞穴的石门,洞穴虽然很简陋,基本上没有什么东西,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了,灰尘布满整个房子,但是里面有着她正紧缺的东西,稻草虽然放了许久,但还算干燥,不是非常潮湿,甚至是烧水用的杯子都有,这让元锦儿非常开心,活下去的希望又有了。但是食物仍然是个问题,明天她就必须赶回去了。
正当她坐下好好休息的时候,她的双手摸到了软软的东西,再仔细一摸好像一条尾巴,回头一看竟然是一只冰疾狼,这吓了元锦儿一大跳,连忙做出防备的动作,“奇怪,狼群不都是群体作战吗,怎么这一只独自在这里呢?难道它走丢了?”她用木棍试探了好久,在它的身上戳来戳去,它也没有反应,像是一只死掉的狼。她慢慢地靠近它,发现它还是有气息的,只不过很微弱,她把它抱在怀里,看见它的腿受了伤,并且没有及时得到救治感染了,所以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如果照此下去,它一定活不过今晚。
她的内心很纠结,她的良心在告诉她一定要救这个小狼,可是万一把它救了后被它给咬了怎么办,那就是的得不偿失了,这不是在害自己吗?这种事情绝对不能做。
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她还是决定救它,不能违背自己的良心。在门口做好标记后就出发了。
此时已经有点黑了,她借着微弱的余光去寻找治病的草药,可是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夜正式黑了下来,她只得向回走去。
正当她准备放弃的时候,忽然间在洞穴的附近她看到了一株闪闪发光的植物,元锦儿兴奋地跑上去查看,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竟然是传说中带有五片叶子的忍冬草,这令元锦儿喜出望外。她小心翼翼地将它采集下来,摸到它的一瞬间就能感受到它里面喷涌而出的生命力,看来传说是真的,这下小狼有救了。
回到洞穴后,元锦儿顾不上休息,立刻开始处理伤口,赵三竹教过她如何处理一些简单的伤口,所以这点问题她还是可以解决的。她将草药揉出汁水后敷到伤口上,瞬间一股恶臭的气味传来,她知道那有效果了,从衣服上撕下一块补来作为绷带包扎,她的每一步都做的小心翼翼,生怕出什么差错,再加上她没有吃东西,所以现在已经精疲力尽了。
漆黑的夜晚侵扰着每个人的心,令每个人都惴惴不安,洞穴里传来逐渐平稳的呼吸声和女人的低语声,亦或是在祈祷,亦或是在渴求美好的未来。黑夜里瑟瑟发抖的小狼被她抱到了身边,一定会好起来的。
木柴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第二天早上,元锦儿就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蹭自己,睁开眼睛一看发现是小狼,这说明草药已经管作用了,“你终于醒了。怎么样,感觉还行吧。”“我正蠢,我干嘛和一个狼说话啊,它又听不懂。”
“谁说我听不懂的,我可聪明着呢。谁知这小狼竟然会说话,“你怎么会说话,难道你的灵智极高?”
“照你这么说算是的吧,自我介绍一下,我就是在整个极北雪原坐拥最大势力的冰疾狼王的儿子冰牙。”它骄傲地抬起头,显示出它贵族的优越感,不贵元锦儿倒也不惊讶,仔细一想也对,如果没有拥有这样高贵的血脉恐怕也不可能会说话,否则那满大街都是说话的的动物了。
“谢谢你昨天救了我,我代表我们冰疾狼这一族感谢您,要不您和我一起回去吧,我带你领赏去,我们可是有很多宝物的。”
听到有宝物,元锦儿不禁有些心动,可是转念又想如果今天不出去的话恐怕就很难再出去了,或许此时赵三竹就已经在醉仙居等着我了,要是我不回去他一定会找过来,到时候更加麻烦,所以这好拒绝。
“姐姐,别啊,我家离这个地方很近的,不会花费你多少时间的,如果你不放心的话到时候我让他们护送你回来不就好了?”这么说来让元锦儿有些心动,毕竟自己救了冰疾狼王的儿子,就相当于救了太子,赏赐当然不会少,这次出来没有什么收获,我要是带回去一些东西赵三竹自然很开心。
好,就决定这么办。
“那个,我可以带你回去,不过你一定要说话算数啊。”“放心吧,姐姐,看看我这个样子就能看得出我一定是个好人,以冰疾狼家族的荣誉起誓,这下你总该放心了吧。”
“那事不宜迟,咱们赶紧走吧。”她将水壶打满水,带上仅有的干粮,准备出发。
前方究竟有什么在等着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