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原则问题是个很严肃的问题,虽然向知远心里也很清楚,面对原栩的时候自己确实没有原则。
可他还是要板起脸来,故作严肃地说:“在这里说这个好像有点不合适,下次有机会再告诉你。”
快上课了,他去窗口找阿姨要了个塑料袋,拎着那盒还剩五个的绿豆饼和原栩一起往教学楼的方向走。
“我爸妈会在F城陪小舅舅呆一段时间,这几天家里就我自己。”他边走边说,“快考试了,这周我大概得在家把课本过一过,之前学的好多东西都忘了。”
原栩没明白他的意思,随口应道:“哦。”
对他来说考前复习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没什么特殊的地方,可是向知远突兀地停下脚步,扭头看了他一眼。
“我忘了,跟你说话得挑明才行。”他有点无奈地说,“学霸,有时间来陪我复习吗?”
向知远确实需要认真学习,他能依靠自己的听说读写能力混个不错的英语分数,也能靠自己对数字的敏感用聪明的小脑瓜做出最后一道数学大题,但语文的阅读理解、政治的简答分析、温带海洋性气候的典型特征――这些需要学习和记忆的东西没有天生就在他脑子里,光靠小聪明是写不对的。
连原栩这样不说重话的“老师”,在给他讲作文的时候都忍不住问:“你舅舅不是个艺术生吗,都说外甥像娘舅,你怎么……”
怎么好像完全没继承到文艺气息,好好的抒情文题目能写成干巴巴的一篇流水账?
他没忍心直接说,不过表情已经把他的内心想法出卖了个彻底,向知远挠挠头,有点无奈地说:“我也不知道,就是写不出什么好东西来。”
其实他也不是完全没有浪漫细胞,上次写给原栩的那封信虽然平铺直叙没什么逻辑,但感情还是挺真挚动人的。奈何作文这东西是写给阅卷老师看,对象不对,于是他那点柔情全变成了毫无灵气可言的,干巴巴的应试技巧。
“你是不是觉得800字的应试作文写起来很无趣啊?”原栩问。
向知远单手托腮和他对视,理直气壮道:“难道不无趣吗,我讨厌命题作文。”
“那怎么办?也不能不写啊,你这作文分数肯定要拖后腿的。”
其实原栩也没那么喜欢写作,他只能教向知远一点应试技巧,要说让他写得有多情真意切,那确实不太现实,还不如让向知远去写情书。
当事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还在给自己找理由:“我的文学造诣比较有限,你要有耐心啊,原老师。”
原栩被他气笑了,丢过去一本高分作文选集:“你先给我把这个看完再说。”
他晚上在向知远家里吃的饭,兰阿姨知道他要来,提前做好两人份的饭菜在家放着,有个会用厨房的小朋友在,她也不担心向知远回家会因为贪凉吃冷饭了。原栩本来想吃过饭再来,结果放学就被向知远拖住,只能往家里打电话告诉方叔叔他晚上不回家吃了,然后背著书包上了向知远的车。
距离期末还有一个多月,各科上学期的课本已经全部讲完,进入巩固复习阶段。像一班那种学生水平基本比较非人的班级,老师除了给他们留出自主复习和评讲试卷的时间以外,超纲题已经一路讲到高二才学的内容去了。
原栩自习课就把留的作业写完了,这会儿拿着本化学五三在做,边做还得边看向知远这几次考试里写的那些流水账,自觉非常分裂,因为某人的作文水平实在有够烂,有点超出他的想象。
“你作文写成这样,中考语文考了多少?”
“103还是105来着,我忘了。”向知远说,“作文确实被扣得挺狠的。”
这分数在一中绝对是中下水平了,原栩猜他至少数学肯定考了满分,不然没法把总分拉到能进三班的程度。
“那这算是好大一个短板了,”原栩想了想,给他出了个主意,“要不你坚持一下,写写日记或者周记?”
他的想法很单纯,既然应试作文向知远觉得无聊,那写点自己喜欢的东西,心里总不会有那么抵触了。虽然高中生讨厌写作文本来就是一件有点麻烦的事,但这事发生在向知远身上,好像又显得不那么算是个事儿。
向知远没动弹,明目张胆地盯着他看,怀里坐着被强掳来的核桃,打着呵欠也盯着他看,一人一猫活像在思考什么严肃认真的问题。
半晌,他才幽幽地开口:“周记不想写,我每周给你写封情书行吗?”
算来也写不了几周了。
原栩差点被他噎到,无语得要死,端起杯子喝了口果汁:“闭嘴。”
“行吗?”向知远来了兴趣,不依不饶道,“保证用功学习各类修辞手法和名言警句引用,争取写得情真意切,让你看完大受感动。”
“不要。”原栩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这个馊主意,“你就老老实实写周记,叙事抒情议论文随便写。”
他的立场本来就不太坚定,暂时还不想每周收到一封上次那样的信,很容易出问题。
向知远笑了,凑到他跟前,像怕错过什么似的盯着看了一会儿,没得到什么成果,这才放过他,低头去看那本作文集。
什么每周一封情书自然是开玩笑的,上次那封信还是有感而发才能写得顺畅,眼下原栩还在他身边,每天都见得着,向知远犯不着为难自己定这种任务。
等到了九点多,他打个呵欠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发现原栩还在埋头做五三――不是刚才那本化学,已经换了本物理的。
向知远那张书桌很大,他们两人一起用绰绰有余,而且原栩做题的时候规矩得要命,坐得很直,腿也收得好好的,和一会儿伸伸胳膊一会儿活动下腿的向知远形成鲜明对比。久而久之,向知远的椅子越来越往他那边蹭,也就他根本不伸腿,一伸腿就能踢到向知远的脚。
向知远站在他后面看了会儿,觉得原栩头顶那两个发旋和校服领口露出的一小截后颈比物理题好看多了。他活动完手脚,下楼去给猫添粮换水,完了又把猫砂铲了,收拾完垃圾才上去喊原栩:“快十点了,我送你回家吧?”
原栩这才看了眼手表,有点迟钝地说:“……怎么都这么晚了。”
他慢吞吞地收拾好几本练习册和笔袋,把它们全都放进书包里,背着下楼时忍不住打了个呵欠,像只没睡饱的猫。向知远拿好钥匙在门口等他,听见他说:“其实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不行,”他一本正经地答道,“我怎么把你带回来的,就得怎么把你送回去。”
原栩不跟他耍贫嘴,只当他想出去兜风,也就随他去了:“那你快出来,我要走了。”
“得令。”
向知远上次骑车载过他后就换了辆车,没再骑之前那辆拉风又酷炫只是缺个后座的,托人弄了辆相对朴实但能安后座的款式,老老实实地安了个后座不说,甚至还加上了他以前嫌弃得要死觉得完全不酷的车筐。
放书包用的,因为原栩那个书包实在有点沉,跳上车时能给车带个趔趄,索性让他搁在车筐里算了,还能省点力气。
原栩也问过他怎么不骑原来那辆了,向知远把地库门打开让他看里头,那车在角落里和另一辆公路车相亲相爱呢。
关上门,向知远拍了拍新车的坐垫,理所当然地说:“让你坐得舒服点啊。”
原栩当时看看那辆车,又看看向知远,没说什么。
再后来向知远每回载他都把两人的书包一起堆在车筐里,车头超重的情况下还要把车骑成一条直线,偶尔歪出去一段,原栩都得伸手抓住他才免于就地下车的结局。
他是聪明人,哪里看不出向知远的那点小心思?只是什么也没说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