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现场勘查
安和县距离风安没有多远,坐马车一会儿就到了。不过正是因为发生在如此临近风安的地方,才格外让人重视。京城脚下,发生了如此恶劣的大型偷盗行为,若是官府捉不到贼,那可就打脸了。
不过若是谁能讲这件事以最快的速度,最高效的效率解决掉,那么功劳也肯定是大大的。
这也是华广来找路戬帮忙的原因,他需要在京兆尹站稳脚跟,那么必须要有卓越的“业绩”。这次是送上门来的机会,错过了,就太可惜了。
至于为什么华广能如此相信路戬一定能找出罪犯,或许,应该说是华广十分相信华釭和华冲。而华釭和华冲对路戬的信心,则是来自于王苏和王仪。
这个世界上,除了王苏以外,对路戬的能力了解最透彻的长辈,就是王仪了。路戬的所有能力都是王苏一手开发的,这些能力千奇百怪,并不能让路戬成为秒天秒地的绝世高手,但是却是有着十分强大的泛用性,在处理一些难事上格外地游刃有余。
这也是为什么当年“悬翦”组织的核心是路戬,而并非实力比他高强的李玄素。他的身上更多的,是能让他在绝境之中逃脱的本领。
王苏这只老狐狸,手把手地开发出了一个比他还滑溜的小狐狸。虽然说路戬在很多地方很迟钝,赶他师父差得很远,但是在保命和作战上绝对是不遑多让的。王苏此生最完美的一个作品,不是开玩笑的。
马车的速度比起骑马还是要慢上很多,不过路戬距离学会骑马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所以现在也就只能如此了。
整个现场被保存地十分完整,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变动。这得益于如今懿朝发展比较完备的刑侦系统,先进的理念让破案的效率变得更高。现场保存完好,那么追踪到的概率就越大!
看到这样的场面,路戬先是稍微松了一口气。
看了一会儿之后,路戬问道:“那三座白玉菩萨像有多重?”
“三尊白玉菩萨,分别是观音菩萨像,重达四百三十斤,文殊菩萨像重达三百九十斤,地藏菩萨像,重达三百八十二斤。”
路戬轻轻点了点头,然后道:“三尊像加起来一共是一千多斤,以及为了保证菩萨像不会受到损伤……这样看来,他们要想出这安和县,至少也需要五天的时间。”
华广点点头,道:“现在基本上已经封锁了所有关口了,拉着这么大的菩萨像,他们根本无法出城。”
“目前初步看来,这三尊像,应该还在安和县境内。不过,你们却很难找到,是吧?”
华广苦笑,道:“也不知道他们是用了什么妖法,竟然将这三尊白玉像藏得如此好。”
路戬道:“我也奇怪,你说他们盗这白玉像,为何要选在这个时候?”
现在的时间正值是各个书院开学,很多士子和学生都会来到风安。所以这个时候,整个风安城和周围的守备也是最严密的。
“不排除就是反向利用我们的心理,越是紧张守备,越有可能出乱子。”
路戬点点头,“不排除他们在玩灯下黑。”
“需要我帮些什么忙吗?”
“当然。”路戬点点头。
“需要我帮什么?要人,还是要工具。我这里也带了几个机灵的手下,他们都是衙门数得着的捕头。”华广十分热情活跃,虽然说是让路戬来帮忙
不过……
“什么都不要,现在,出去。”路戬伸手往这祠堂外一指,他的眼睛更是看都没有看华广,一直注视着这里的斑斑细节。
“……”华广嘴角轻轻一抽,虽然说面子上有些难看,但是好在这里也没什么人。
华广还是灰溜溜地出去了,没办法嘛,毕竟有求于人。
“去,准备一些茶水和点心,等会儿陆大人出来应该会饿。要上等。”
“诺。”
华广静静地站在门外,远远地看着蹲踞在里面专心勘察的路戬。这家伙戴着一双白手套,时不时还将这地上的泥土放在鼻子边闻。看起来倒是很专业的样子,就是不知道最后的结果会如何。
这次的案件,不仅仅是自己立足的一个机会,也是华广能直观感受路戬实力的机会。
来吧,就让我看看,你到底是不是像仪先生他们说的那样,有着合作的价值与必要!(所以,这些站在上面层次的人就是好,明明是他们只管选人用人,最后最大的得益者还是他们)
要说不花时间是不可能的,路戬追踪能力,有很多时候都是通过分辨气味进行追踪的。天赋性内息的特异性,让路戬拥有比猎犬更加灵敏的嗅觉。不过,这对自己内息消耗也不小,气味越是稀薄、杂乱,就越是难以分辨。
而且,时间也过去不少了,这里留下来的气味,会比较淡。那些盗贼身上的体味也会变得越来越稀薄。不过,路戬可并不是去分辨那些盗贼身上的体味的。这种方式比较低效。他分辨的,是运送这菩萨像的那群人是否留下过某些特殊的味道。
运送这样重量的像,他们肯定是用了什么特别的工具,既然是用了这种工具,那么这种工具所散发出来的味道是否可以分辨呢?
以及,或许可以通过寻找这种运输工具,进而寻找到这白玉像。因为既然他们的目的是偷盗,那么就一定是会将其运输出城去的,既然是要运输,那么现成的工具就是最好的,他们是不可能会换工具的。
所以,根据这一点,可以通过寻找工具的气味,来找到那一群盗贼。
不过,其他地方的一些细节也不会放过。
譬如,路戬就在一个角落当中,发现了一根白色的毛。
他将这根毛拿到鼻子边闻了闻,“这是……狼毫?……”
风安这个地方,出现狼毫也不是什么十分奇怪的事。之前就说了,本身这个地方就是天下经济文化的中心,来自各个地方的人多了去了,尤其北地的人还不少。
像北地人,他们就特别喜欢穿狼皮制作的衣服,这不仅可以保暖,更是北地男子英武的象征。因为他们的狼皮大衣、狼皮围裙、狼皮披风什么的,其原料都是自己亲手猎杀的狼啊!北地猎狼,是一种判断少年是否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勇士的行为。
路戬虽然说在北地什么都能猎,但是总体来槊,他也是很擅长猎狼的。成长起来的路戬,他的猎杀之术被他师父追加了一个限定,那就是不可以使用自己的能力进行狩猎活动。不然这就是跟开了作弊器一样。
不过,基本可以判定,应该是有北地人参与了。
不是说这样的解释很牵强,的确,在风安确实是有不少人会穿一些异域服装。但是,在要去干这种隐蔽性和保密性都要求很高的事,你还穿着这种衣服。那这就不是喜欢能解释的了,那应该是叫做信仰了!
没错,北地勇士的信仰!无论是月狼族,还是匈狼族,甚至是夏豺族,他们作为勇士的信仰,就是佩戴自己亲手杀死的第一头狼的牙齿和皮毛,这,是荣耀和勇气的证明!
之前说过的伊思邪·完都为什么给自己女儿伊思邪·娜娜设下的目标是猎杀风白狼,从这里也可见一斑。
就算退一万步来说,真就只是个喜欢北地文化的内地人,那也绝壁是一个极其极其极其极其热爱的狂热者!这种人,那是比起真正的北地人还要狂热,绝对就是热血当头,要信仰不要生命的那一类。
这种人,路戬也见过。不对,准确来说,是路戬也杀过。
很难缠,也很难打。要命的人跟不要命的打,绝对是很困难的。除非实力远远超出对方,可以做到几招之间将其秒杀,不然,其难缠程度和危险程度,绝对是会让人恐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