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章 - 渡鸦之影 - 安东尼·雷恩 - 科幻灵异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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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章

第一部

渡鸦之影,涤荡我心,

泪如奔流,冻如霜冰。

――瑟奥达诗歌,佚名

佛尼尔斯的记述

他有很多称号。虽然还不足而立,他的历练已得到岁月的认同,积攒下数不清的头衔:派他来戕害我们的疯子国王称他为疆国之剑,与他一同历经战场沉浮的追随者称他是雏鹰,和他为敌的库姆布莱人叫他黑刃,还有――我很久之后才知道――北大森里谜一般的部落民称他为伯纳尔・沙克・乌尔――渡鸦之影。

但在我和国人的眼里,他只有一个称号,正是那个称号,在那个早晨,当他被带上船舷时,不断在我脑海中回响:希望杀手。你的死期将至,我会见证。希望杀手。

令我意外的是,与我听过的传闻相反,他并不十分魁梧――虽然还是比大部分人要高;五官挺拔,但远远算不得俊俏。他的肌肉相当发达,却也不像说书人绘声绘色形容的那么夸张。唯一和传说相符的外貌特征是眼睛:黑如玉、锐如鹰。据说,他的眼睛能让人的灵魂无所遁形,只要和他四目相对,你就不可能守住任何秘密。这种话我向来不信,但见了他之后,我明白了别人相信的原因。

一整队帝国骑卫排成密集队形押送这名囚犯,长枪在手,冷峻的视线在人群中梭巡,预防骚动的苗头。但周围安静得很,根本无需操心。人们停在两旁,直勾勾地盯着他,直到马儿驮着他经过。没有叫嚷、没有唾骂,也没有石块和鸡蛋。我想起来了,他们认识他。他曾短暂地统治这座城市,率领一支异族的军队在城内驻扎,可我在他们脸上看不到恨意,看不到复仇的渴望。大部分人显示出的是好奇。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他还活着?

队伍在码头止步,犯人被喝令下马,准备登上押送的船只。我已在码头等候多时,见他们出现,赶紧放下记事本,从一口装香料的桶上站起身来,向队长点头致意:“愿荣誉与你相伴。”

队长是一名老资格的卫队长官,一条淡淡的伤疤划过下颌,皮肤黑如乌木,是南方帝国特有的肤色。他点头回礼,动作熟稔而标准:“佛尼尔斯大人。”

“这一程还算安泰?”

队长耸耸肩膀:“碰上几次麻烦。在耶瑟里亚,我们不得不敲碎几颗脑袋,因为当地人想把‘希望杀手’吊到神庙的尖顶上暴尸。”

这等忤逆行径令我怒从中来。在犯人途经的城镇都宣读过陛下的敕令,公文里说得清清楚楚:不得碰“希望杀手”一根寒毛。“我会向陛下禀告此事。”我说。

“当然,不过这是小事。”他转身面对犯人,“佛尼尔斯大人,我向您转交御下重囚一名,囚犯姓名:维林・艾尔・索纳。”

我向这名高大的男子郑重地点点头,这是一个始终萦绕在我脑海中的名字。希望杀手、希望杀手……“愿荣誉与你相伴。”我强迫自己向他致礼。

他那黑色的眼眸与我对视了一秒,刺痛我、拷问我。那一瞬间,我简直要相信那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怀疑这蛮族的凝视中当真蕴藏着某种魔法。他真能剥开人的灵魂么?开战至今,到处充斥着关于他的传闻,诉说他神秘的力量:他能通兽语,能对无名者发号施令,还能随心所欲地操纵天候。他的钢刃用剑下亡魂的血淬火,在战场上无坚不摧。最可怕的是,他和他的族人崇拜死亡,与先祖通灵,召唤出千奇百怪的妖灵邪异。我对这种蠢话嗤之以鼻,如果这些北方人的魔法如此强大,又怎会在我们手中承受如此惨烈的失败?

“阁下。”维林嗓音沙哑,带着浓重的口音。他的阿尔比兰语是在地牢里学的,嘶哑的嗓音来自经年的呐喊――为了盖过战场的金铁交鸣和惨叫、赢下上百场胜利。而其中的一场,令我失去了最亲密的友人,也让这个帝国痛失未来。

我转向队长:“为什么给他戴镣铐?皇帝陛下有令,不得对他无礼。”

“没人喜欢看着他自由自在地骑马。”队长解释道,“犯人要求戴上镣铐,以免麻烦。”他走到艾尔・索纳身边,解开镣铐。这名高大的男子用满是疤痕的手揉揉手腕。

“大人!”人群中传来一声呼喊。我一转身,见一名矮胖的白袍男子快步走来,脸上汗水涔涔,想是不擅如此劳顿。“请留步!”

队长的手伸向佩刀,但艾尔・索纳浑不在意,还朝那胖子露出笑容:“阿茹安总督。”

胖子停下脚步,掏出一块蕾丝手巾抹抹脸上的汗。他的左手提着一柄长物,裹在布里。他朝队长和我点点头,但开口的对象是犯人:“阁下,没想到还能见面。您还好吗?”

“我很好,总督阁下。您怎么样?”

胖男子摊开右手,蕾丝巾从拇指边垂下,露出一手的指环:“再也不是什么总督了,只是个蹩脚的商人。生意没以前景气,但总算熬过来了。”

“佛尼尔斯大人,”维林・艾尔・索纳对我说道,“这位是霍卢斯・内斯特・阿茹安,尼莱什城前总督。”

“幸会。”阿茹安略一欠身,向我致敬。

“幸会。”我郑重回礼。希望杀手就是从他手里夺走了这座城市。守城失败后,阿茹安没有自尽,这种不名誉的做法在战后饱受指摘。但皇帝陛下(诸神佑护陛下的睿智和仁慈)考虑到城市被希望杀手所占,情况特殊,便网开一面。不过仁慈不代表他可以继续担任总督。

阿茹安转向维林:“看来您气色不错,我很高兴。我已修书一封,乞求陛下开恩。”

“我知道,受审时,他们念了你的信。”

我从庭审记录中得知,阿茹安冒着生命危险所写的信函成了一份证据,连同若干其他证据一起,表明“希望杀手”在战争期间有过耐人寻味,也不合其本性的宽悯之行。此函蒙皇帝陛下圣听,随后,陛下如此定夺:治其罪,不问其德。

“您女儿可好?”犯人问阿茹安。

“她很好,今年夏天刚成婚。对方是船工的儿子,不靠谱,但我这不中用的爹又能奈何?托您的福,至少她还有这条命来伤我的心。”

“我为你们高兴。是为婚事,不是您的苦恼。向你们致以最美好的祝愿,我给不了别的。”

“阁下,我倒是带了一件礼物来。”

阿茹安用双手托起那柄裹布的长物,递到希望杀手跟前,面色凝重得古怪:“听说您很快就用得上此物。”

这个北方的蛮族明显露出迟疑的神色,接过物件,用伤痕累累的手解开扎绳。布块抖落,亮出一把式样罕见的长剑,剑身含在鞘内,长约一码,锻得笔直,不像阿尔比兰士兵爱用的弯刀。剑柄周围有一块弧形的护手,顶端的一颗质朴的钢球是这把兵器唯一的装饰。剑柄和剑鞘满是刻痕、划痕,诉说着此剑经年的沧桑。这不是什么礼仪性的装饰品,我突然明白了,心头一阵翻江倒海:这是他的剑。他带着这把剑踏上我们的海岸。他凭着这把剑成为希望杀手。

“你一直留着?”我又惊又怒,冲阿茹安大喊。

胖商人转向我,表情变得冰冷:“荣誉心使然,大人。”

“多谢。”我还没来得及继续发作,艾尔・索纳便接口说道。他掂了掂剑的分量,拔出寸许刀身,用拇指试了试刀锋。此时,我看到卫队长身躯一震。“锋锐如昔。”

“一直都用心打理着。定期上油、砥磨。我还带来一件小小的纪念品。”阿茹安伸出手,掌心躺着一颗红宝石,中等大小,切割精良,无疑是他家族收藏中的上品。我知道,阿茹安的慷慨是有原因的,可如此明目张胆地抬高一个蛮族,再加上这把血腥的剑,还是让我很不愉快。

艾尔・索纳有些不知所措,不停摇头:“总督,我不能……”

我凑上前,轻声道:“北方人,这是你的荣幸,你配不上的荣幸。不要拒绝,否则就是对他的侮辱,也会令你更不名誉。”

他冲我眨眨黑色的双眸,旋即对阿茹安笑道:“我无法拒绝如此好意。”说罢接过宝石,“我会一直留着它。”

“但愿您别留着,”阿茹安笑答,“只有不用卖掉珠宝的人才会把珠宝留在身边。”

“说你们呢!”不远处,一艘靠港的船上传来一声呼喊,那是一艘梅迪尼安大帆船,船桨的数量和船身的宽度表明它是货船,而非传说中的梅迪尼安战舰。一名个子不高的黑胡子壮汉在船头招手,从头上所系的红头巾可知他便是船长。“你们这些阿尔比兰狗,把希望杀手带上船来!”他用典型的梅迪尼安社交辞令大喊,“别磨磨蹭蹭的,我们要错过潮汐了!”

“这艘船会带我们去岛上,正等我们上船。”我招呼犯人,开始收拾东西,“还是别惹船长生气为好。”

“看来那是真的。”阿茹安说,“你要到群岛去,为那位女夫人而战?”我不喜欢这句话的语调,满是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敬畏之情。

“是的。”犯人握了握阿茹安的手,向队长点点头,然后对我说:“大人,可以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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