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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最后戒指勉强戴在尾指上,仍没能套到底。

军火商费戈的行踪再次被打探到,这次应该不会错,他专门因这件事破例回国。

冯曼明听说他们没等到人后也帮忙多方打听,要背着本家人处处掣肘,最后是通过表姐的关系查到的。费戈会出席一个会员制拍卖会,据称他是为拍品名录上的一只镯子而来。冯曼明提前几年回国,出于经营生意关系需要在这种场合大下功夫吃得很开,正巧费戈要去的拍卖会她是会员,并且还是成过好几次大买卖的会员。

参加完拍卖费戈会立即离开,这是和他搭一句话最后的机会。然而梁沅本人在S市的圈子根基不深,除最脏那些活计流传他的恶名,他们还没开始带他玩,于是他要借冯曼明的身份进去。

梁老爷子和母家人长得像,尤其是和冯老太太。梁沅如果换一身衣服勉强能冒充他表姐,何况这个公司的拍卖会很注重隐私,客户各在自己的包厢里坐着,互不知道身份长相,只有喊到咂舌的价格与抱出去的钞票大家都认识。

两车小心包装的裙子被运到冯家旗下酒店从不外订的房间,服务生全程没有交流,地毯将轮子滚动的声音全吸走,直到它们被送进门内众人克制谨慎的脚步声才放开。他们没看见房间里住的是谁,大概是小姐吧,她忙生意时常呆在这儿。

孟炀已经换上一身笔挺西装,拍卖会安保程序严格,今天他的外套下面没有穿枪带。男人靠坐在窗户前的沙发上,借大好天光欣赏眼前一件件试衣的少年。

一袭缎面黑裙强调出腰身,细缎带卡在上臂的位置露出整片肩膀。他还没戴假发,利落的黑短发与黑裙之间的肩颈锁骨尤其白,显现出一种模糊性别的美来。午后的太阳被玻璃蓝窗帘稀释,仍然炽烈地披在他露出的肩上,如同东方的奥兰多。

的确很美,孟炀审视般看了半天却道:“换一件吧,以后别穿深色做事。深色看不见血迹,我没办法知道你有没有受伤。”

“看不见才好,真受伤了穿浅色不就是多余的风险么。”梁沅对镜调整,没回头看他,显然很满意这一身,“今天没危险,又不是去抢东西。”

“跟我在一起不用担心。”孟炀像是铁了心,对衣服没什么兴趣的他竟然主动起身来到几架裙子前挑出一条白色的,右边大腿高开叉,用亮闪闪的钻网代替布料。虽说今天只是去交朋友,但他仍不放心,称霸一方的军火商岂是温和的。

这句话宛如撞针,击出一颗子弹直指他的心脏。梁沅有一瞬的呆愣,不动声色地抬眉压下更多的表情。

孟炀提起裙子来到他身后,直接往他身上比划。拖地的裙摆很长,完全盖住赤裸的脚面。梁沅抬起下巴任由他比,左右打量片刻后皱眉将他的手推开,“不衬我的肤色。”

白色真丝华丽,钻石可以覆盖整条大腿,不过深肤色才能显出它的美。

就在孟炀以为他还要坚持穿一袭黑裙时梁沅光脚走到衣架前取下另一条,浅色的。

“这个吧,好看吗?”

雾色薄纱裙,有一道深深的V。男人翻来覆去看,最后摸不着头脑地问:“前面还是后面?”

“当然是后面!前面不就露馅了吗?”梁沅对这个问题十分无语,他又没胸,前胸深V无疑是在脑门上写我是男的。虽然第一性别在分化后没什么作用,天生的性征仍然昭示大家的不同。

很多时候梁沅都怀疑他偷偷进修过读心术,不然为什么总是能猜中自己心中所想,现在也不例外。很快就见男人的目光从裙子移到他胸前,用一张冷峻的脸说羞人的话,他道:“怎么没有,我每次都吸。就穿这个,好看。”

确认完深V在后面的人高高兴兴,梁沅却一瞬间红成一尾熟虾,黑裙子还套在身上,和白皮肤一样,红也很显眼。他被羞得无地自容,又强装镇定,干脆大方地就在这里换衣服。

拉链隐蔽在侧腰,细长的手将它拉下,从黑裙中剥出晃眼的身躯。缎布堆叠在脚踝处,反射的光泽从地毯一路耀上头顶,直到与沉寂的水晶灯相接,连起一道细碎的桥。

梁沅抬腿迈出,失去附着的光霎时间湮灭,也可能是更耀眼的东西出现在男人眼前,让他一时看不见闪光的死物。孟炀看得眼热,喉结无端小幅滑动,他回到沙发上够到一瓶水拧开专心喝。

明明已经进入夏天,只余炎热,即使房间里开足冷气不过刚好是舒适的温度而已,他却如同置身寒冬腊月怕人感冒般叮嘱:“快点穿,别冷到了。”何况这种裙子穿在身上对于保暖来说毫无作用。

少年一点一点提起肩带,手指所到之处惑人的景色被藏起,只余后背。裙身是乌干纱,轻盈透逸,皮肤若隐若现。裙摆叠有一层珠光面料,跟随迈步风动闪起角度各异的波光粼粼。

V线于肩胛骨末端戛然而止,光洁紧致的后背足够漂亮,只有孟炀知道下面一厘米有另一番更美的图案。文身线条如果不经过脊柱沟会更完整,偏偏缠绕纷乱的细线在这里下陷又浮起,给春光无限的背脊打上烙印。在床下撑着倔强的人,在床上吊着他的命。

再看他要受不了了,声音在他没有察觉的时刻已然喑哑,孟炀带上命令的语气,“转过来看看。”

少年落落大方地转身,问他更要命的问题。笑容与舒展的肢体不同,有些羞赧,他目光飘忽瞟向一旁的桌子,问错眼不敢看他的男人,“要化妆吗?”

他没等来回答,忽然被带进一个怀抱里,孟炀虚揽他的腰,像是怕把华美的裙子弄皱一般。梁沅怔愣的样子撞进黑沉沉的眸子里,而下一刻他眼里的脸也凑得很近。

梁沅已经开始等待一个吻,主动搂上他的脖子,而他的唇在离自己一步之遥的地方停住。怀中人瞪他,手探进西装里锤孟炀一下。而这个耍他的人还笑,随即他的拇指落在自己唇角,很克制地按,他道:“嘴巴可以亲红。“

一个热切冲动的吻如期而至,但一触即分。饱满的唇瓣没有染红,反而让呼吸相贴血液上涌的热气把脸颊熏红。不知不觉孟炀已经将他带到桌前,冯曼明准备得齐全,桌上的化妆品玲琅满目。

虽然平时梁沅很注意养护他的脸,但对于化妆还是陌生的,他们都不太认识这些玩意儿。孟炀用圈在他腰后的手随便拿起一块黑盒金扣的东西,越过梁沅肩膀打开看,一块两半,不同粉色的膏状物。

大掌轻易就将展开的盒子托在手心,他思索一会儿拇指沾满左边的膏体松开梁沅,抹到他脸颊两边。男人神情专注,像在描摹画作,指腹和皮肤的温度很快让膏体化开均匀,颜色通透,仿佛是自然而然透出的血色,唇瓣还挂着水光,明丽的长相仅此点缀就像戴上精雕细琢的妆面。孟炀的手还在继续,他继续抹,涂在肩头、鼻尖,先落一个吻再染上颜色,似乎他的话成真,除了嘴唇还将其他地方染红。

“好了,接下来干什么?”孟炀自问自答,没给他反应的机会已经弹开珠宝盒的锁扣,“戴首饰,穿鞋。”

最下一层绒布上躺有一根白金项链,冷然的大溪地灰珍珠与梨形切割的钻石交替镶嵌其上,尾端长链坠有一颗主石,无烧莲花色帕帕拉恰。石头是风筝切,珍珠的圆钝与锋芒毕露的珠宝互相包容,流光溢彩。

孟炀单手取出来,比在他脖子前,正要戴就被梁沅自下抬起的手握住,他轻声叮嘱:“长链戴后面。”

按他所说项链被反戴在背,脂玉一般的背垂下一颗橙红的宝石,不知道是谁使谁增色耀眼,背是展示宝石最好的绒布。而喉咙前收束一颗灰珠,是与后面的灵动截然不同的风景,禁欲又诱惑人想把它往里摁,让这截脖子的主人吃痛。

戴好梁沅再次走到镜子前背身看,刚才抹上的膏体带有细闪,镜子前阳光正盛,孟炀在不远处看,觉得自己太会选,不输宝石的光泽。

“有这么好看,给你也戴一个?”梁沅回头便见他入迷的样子,嘴上调笑动作却是认真的。

他仍光着脚,踩在地毯上走回放珠宝盒的地方。盒子里还有很多其他首饰,种类不同,刚才孟炀没有细看径直选到这根项链。

孟炀错愕,他能戴什么?

“如果你想直接用耳钉针给我戳一个耳洞就太残忍了。”

“听起来你很期待。”梁沅低头认真挑选,头也不抬随口回答,很快他拿起一枚古董戒指朝孟炀走过去。

他的袖扣是白贝母,而这枚戒指金戒托上嵌有一片贝母场景雕刻,正好相配。不比全新的袖扣,戒指经久氧化但上面雕刻的神像仍栩栩如生。贝母价值不高,贵在难得,硬度不高的材质能雕出一幅完美的图案远远超出它本身的价值。

梁沅牵起他的手,一根根比对。戒指的圈口是按自己的手改的,他的手大出一圈,孟炀任由他挨个套,多半在第二个指节前就会卡住,硬生生拔下来时会有点痛,但他一声不吭。最后戒指勉强戴在尾指上,仍没能套到底。

他举起自己的手背光在眼前看,“挺好看的。”

“今天先将就,之后拿去改改。”

两个人像把对方当娃娃一样装点半天,现在只剩梁沅还赤一双脚。圆润的脚趾是粉的,踏在灰白地毯上和上半身无比相似,擦了腮红的肩膀立在雾灰色的裙子里。

孟炀去拧帕子,梁沅被推到沙发上坐好,男人仔细地给他擦脚,又用纸巾慢慢吸干,最后才将一双秀气的足塞进高跟鞋里。

右脚背横过一条疤,很明显是刀伤,当时的伤口还不浅。疤痕不长,在骨骼的生长中越显越小。他一边小心翼翼扣束在脚踝上的链子一边问:“怎么弄的?”

膝盖半屈裙摆遮住视线,但梁沅不看也知道他在问什么,像是记忆深刻,他脱口而出:“刚开始练刀的时候没接住。”

孟炀很高,即使半跪上半身也直立在他视线里,可此时梁沅只看得见他垂下的眼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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