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红遍全球
考虑到编钟历史意义的特殊性,沈宓并没有在表演添加花里胡哨的元素,他对编钟有独特的历史偏好情节,在他看来,编钟是重器,适合独奏,用于渲染宏大巍峨的场面则是再适合不过了,而蓝星四年一度的全球运动会正符合这样的性质。
要知道这样的运动会是全球性的,到时候大至不同洲际、不同区域,小至不同肤色、不同人种的都会有人来参加并观礼,这是一场全球性的盛世。
虽然早没了大或小之分的国家界定,但在文化传承上还是存在历史选择与绵延传承的差异……
无东西方国家之分,只有同属于星际联盟的银河系蓝星域,但根源于心不曾消磨的地域文化认同感差异仍在。
沈宓的编钟表演,代表的是东方文化的一支,不是明面上的争竞,但只要同台,孰优孰劣的争竞就必然存在。
其实,本身真人演奏真乐器就可成为一种噱头,电子乐器终有所不足,这些也许不是行家并不明白,只是当初登上热搜的沈宓的那段琵琶表演视频已经让人看到了这一点,所以这次,沈宓的表演,占的是新意,另一面本身展出此物也是为了宣扬编钟这一古老器乐,挽救东方文明逐渐走向冷门所呈现的颓势。
终不过是一点,傅云笙作为蓝星的分管文化领域的首长级人物,要的是蓝星文化平衡,多元碰撞,保持文化多样性,承古启今这样的大势不偏不倚。
承受了诸多质疑与非议,沈宓用编钟演绎了一段湮灭于历史长河的旷世长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噫兮……”〔注:此处为一段哼唱。〕
沈宓清越的声音如初雪落人眉间心上,恢弘空灵如同神乐从天上来,带给人的是人间难得几回闻的惊艳。
他以诗经中的一篇《秦风?无衣》为词,亲自作曲,单辅以编钟伴奏,编钟之音清脆明亮,悠扬动听,能奏出歌唱一样的旋律,有歌钟之称,遂用之伴奏,则绰绰有余。
沈宓用于独奏的编钟共九组,三组一架;每组九枚由大小不同的扁圆钟按照音调高低的次序排列,悬挂在一个巨大的钟架上。三座约人高的钟架绕呈半弧形放在沈宓身后,他面对着台下数以万计的观众起舞敲钟。
沈宓所用的敲击乐具有两种,丁字形的木锤和长形的棒,都是他新制的,原配套此青铜编钟的乐具早因长年埋于地底而朽坏湮灭,不为人知,也正是沈宓这一手,才让更多人确信,他真的知晓编钟的历史。
不知别人是如何做想,反正随同的考古学专家都对沈宓很感兴趣,盯着他的眼神火热,如同在看一座行走的宝藏。
四年一度的盛事的热度不言而喻,顶流热搜位早已经准备好,就等待着万众瞩目的爆点,这简直就是想睡了就给递枕头,带着诸如#中古乐器编钟出世#、#秦风?无衣#、#编钟舞#……等等标签的热搜一个个发出,沈宓一夜间全网爆红,此事的热度远超了当初登顶仅限于东洲一域热搜的沈宓琵琶表演视频一事。
南高的同学们大概是懵逼的,怎么办?不过是半天的时间,自家男神怎么就红遍全球了?不对,沈宓消失这么久……竟然是跑去西洲罗马城运动会现场去表演了?!
南高校网论坛,ID为“哥哥的假粉”的楼主发帖称:#沈宓有毒#
这样的标题是真的欠打,一群沈宓真爱粉摩拳擦掌就准备点进去怼人,然而没想到这个楼主画风清奇,哦不,哗众取宠!
唯粉恐怕永远无法理解爱他就披皮黑的心理。
楼主:沈宓真的有毒,校网论坛运行至今,一年中崩坏次数都屈指可数,但沈宓实在太“凶残”,如今不过半个月,崩了原先三年中崩坏的次数……
这个黑粉画风真是清奇。
沈宓的粉丝后援团:你可真是TMD智……勇双全。
跟帖:不好意思,我四十米长大刀收不住了,友军安息,下辈子好好做人。
楼主:沈宓有毒第二弹!你们知道吗?东洲星博刚才崩停了三秒……〔附404拒绝访问页面截图〕我这什么破运气,都让我赶上了,可真是谢谢沈宓了:)
跟帖:是的,外网也几乎全是在讨论这件事,沈宓什么来头,官方这是破例了吧……
历届蓝星运动会开幕典就没有让年龄这么小的首秀压轴的,更别说还是独奏了。沈宓这该是刷新了纪录。
#神仙沈宓#
12楼:你们都好肤浅啊,光嗑颜值的吗?没看到沈宓的才气也是很好的嗑点吗?!
13楼:赞同!那一首《无衣》简直绝了,今天又是跪倒在男神裤腿下的一天。
14楼:你才肤浅呢!上上楼怎么说话的?只不是每个人欣赏的点与角度不同而已,我们颜粉也有排面的好吧!这就给你露两手让你知道什么叫天高地厚!首先,男神敲击的乐器叫编钟,是中古时期的乐中重器,历代王权富贵的象征;男神穿的汉服是中古早期应该是商周时代男子穿的冕服,对了冕服你可能也不知道了吧,简单解释一下就是祭典时穿的祭服,当时礼服中最尊贵的一种,男神的发饰……
15楼:集美说得好,鼓掌!!就喜欢这种有文化的……喜欢怎么还能有高低贵贱之分了?可笑。
罗马城蓝星运动会现场,沈宓退场后就见熙雅迎了上来,眼中闪烁奇异的色彩,对他道,“你这真是深藏不露啊。”
沈宓笑了笑,平复着自己的呼吸没有多说什么,就见樱田井泽近前来,“少爷,主君在楼上等您。”
沈宓擦汗的动作一顿,“爹地也来了?你怎么不早和我说。”
沈宓克制了眼中的雀跃对熙雅说了一句话“失陪”就跟着樱田离开了。
熙雅看着他们的背影,听到他们模糊渐远的交谈声,对“主君”这个称谓颇有些好奇。她端着杯会场提供的酒水抿了一口,辛辣感入喉,让她不禁吐了吐舌头。
唔,原来这就是酒的味道,母父之前一直不让她碰,还有那家伙也是,哼,真难喝,如果让她尝过一口,她肯定就不喝了,也不用现在好奇心这么重,害她方才喝水一样喝下去好大一口,喉咙都有点发麻……
熙雅不开心地放下酒杯,刚转身就一眼在人群中瞟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咦,他怎么在这儿,还是这么奇怪的打扮……他不是说今天有任务要执行吗?
熙雅踌躇了一会儿,实在有些好奇,所以悄悄跟了上去。
她就悄悄跟上去看看,不会打扰到他的……
左拐右拐,绕过喧嚷的人群,才只是落后几步就貌似把人跟丢了,熙雅四顾周围,有些泄气,却没想到刚拐过下一个拐角,熙雅就被人一把拽住了手腕,拖进角落压在了墙上……
余光瞥见这方动静并未被那些隐于人群中的敌首鹰犬发现,西尔斯松了一口气。
“你不在学校,怎么在这里?”西尔斯捏住她下巴抬起,有些咬牙切齿地说道。
他想把她保护得好好的,远离危险,为什么她偏偏……
鼻尖嗅到酒香,西尔斯手上力道不自觉加大,目光沉沉。
她还敢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