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四月二十六日二十三:二十 - 逃出天坑 - 博闻强子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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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四月二十六日二十三:二十

霍国庆右手托着手机,尴尬的朝周围笑笑。左手食指放在嘴上,做了个别说话的手势。

“就我自己,王律师,你说吧。”霍国庆说道。

“是这样的,霍总。我跟事务所的律师讨论过了,你的那个朋友关于欠薪的事情,拘留不了他。”王律师的声音从扩音器里传出来。

所有人都很诧异的看着霍国庆。

“有什么依据吗?王律师。”霍国庆问道。

“因为这个案子属于公对私的案子。个人,也就是农民工把腾飞公司告了,所以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是腾飞公司。你的朋友因为他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长期拒不支付的情况下,才会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嗯。”

“现在接到刑警队的通知,去刑警队,主要是配合刑警队了解案件的情况。”

“他如果去刑警队,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他主动去刑警队属于投案自首。”王律师回答道。

我看到霍国庆瞪大了眼睛,旁边的王思婷和申勇刚也面色凝重。

“投案自首不还是有他的事情吗?”

“那是必要程序,但是如果在配合调查的过程中能提供他不知情的证据,就能大大降低他的责任。”

“能降低到什么地步?”

“拘留十五天吧。”

周围的人们有的相互看一眼,有的叹口气,有的在跺脚……显然这个答案还是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

“如果他提供不了不知情证据,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他可能面临赔偿、罚款和至少三年的有期徒刑。”

“王律师,具体法律知识我不是太懂,你用好懂的话再说一次。还有就是这个不知情证据是什么?”

“所谓不知情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不知情,或者有相关物证,如监控录音、录像等能证明当事人案发的时候并不在场,用来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不知情也都是可以的。”王律师解释道。

我在心里默想,坏了,合同是几年前的,按王律师的意思不就是说得提供这几年不知情的证据吗?甚至提供证据需要在合同签订以前。合同的事情在场的人中只有我、王思婷和王坷三个人知道,这几个人透露出去的可能性不大。

只听王律师继续说道,“只需说明案件涉及的公司与农民工的合同生效之日至今都干什么就可以了。”

不对啊,提供几年的不在场不知情证明,也就是说要把谭江的工作和个人生活都得公布出来,这里面会涉及腾飞公司的最重要最机密的事情。

是谁要这些资料,我认为绝对不会是王律师。

“王律师,还有什么补充的?”霍国庆又问道。

“大概就是这些建议,霍总,您赶紧联系谭江吧。告诉他没事,马上去刑警队。”王律师再次亮明他的观点。

“嗯,这个我想办法吧。先这样。”霍国庆作势要挂断电话。

“好吧,霍总,你抓紧。”王律师说完挂掉电话。

王思婷双手环抱在胸前,一字一顿的说道,“霍总,跟大家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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