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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安心码字爬格子

第十五节安心码字爬格子

第一天下来就已经写了快两万字了,刨除掉整体大纲和人物角色卡等等,已经写好的八个章节加起来大概有一万六七千字左右,已经是现在这幅身体所能够承受的极限了,要是每天都这样高强度的写下去,要不了几天手腕就会承受不了这样忽然的高强度受伤,而且这样的话也太过劳累了,不利于身体的健康成长。

冯超辰仔细思考了一下,觉得自己一天争取能写个四节到六节就差不多足够多了,这样每天就能写个差不多一万多不到两万的字数,已经是很够用了,多出来的时间就用来好好修改校稿,争取让文字情节更加流畅通顺。

其实就是后来的那些网文大神,能稳定每天过万字的也不是特别多,就更别提现在了,别说日更字数了,能保持每天更新一章不间断就不错了。早期写网文的那批人没意识到稳定更新的重要性,很多人经常是随心写作,今天有写就发一章,过两天有心情写了再传个一章,不仅速度慢,字数也少,在当下能稳定保持每天更新2000字以上的,只要小说内容不是太过难看到阅读不下去的程度,就可以能聚拢一些人气了。

当然也不是全部的人都是这样,比如从网文早期开始,血红平凡心等几人就都是出了名的码字机器,有传闻血红此人一天能码字两万七以上,第一次听闻的时候冯超辰简直都要被吓傻了。

冯超辰虽然也有点想做一回码字机器,但是考虑到自己现在还处在身体成长的阶段,还是明智的选择放弃了,没有必要过于劳累自己,想要日后身体长的高大健壮,在现在这个成长的重要时间段就不应该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反正台湾那边出版社最低的投稿字数,这个时候最低要求应该差不多是七万左右,以自己每天能做到万字以上的速度,一星期不到的时间就足够了,所以根本没必要着急,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前半辈子用身体赚钱,后半辈子用钱换身体的事情,未免太过可悲又可笑了。

仰躺在椅子上,在庭院中仰望天上,夏日的星空一向明朗,没什么云,有皎洁明月一轮,繁星点点,周围有些轻微的蝉鸣蛙叫,给人一种很宁静祥和的感觉,冯超辰的心很快也安静了下来,他挺享受这种感觉,不是后来那些喧闹繁华大城市漫天光污染的夜晚所能够比拟的,虽然生活上少了很多未来的便利。

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五年,再次回到这个小城市,周围还是那些熟悉的人,熟悉的事,走在这些很熟悉的地方,冯超辰都觉得很怀念。以前在这里生活的时候,冯超辰并不觉得燕城是什么多好的地方,总是很向往电视里头的那些繁华大都市。

直到后来真的如愿以偿离开这里了,冯超辰也会不时想念起自己的家乡,觉得外面的世界虽然美好,总也还是少了点说不出来的感觉,现在想起来,大概就是少了这种能让人觉得宁静祥和的感觉。有得有失,到了大城市生活的节奏快了,脚步就开始停不下来了,动的快了,就再没有什么时间去享受静的那一面。

看着星空,冯超辰就想到了自己的学生时代,他没打算再过前世那样单调的校园生活,只是单纯的上学放学,和上班打卡一样,那样太无趣了。

冯超辰已经活了二十九年了,早就明白,生活不应该是那样单调的。

人在这个世界上,是应该快乐的,充满热情的,而不是机械式的活着,应该要有积极的心态,不能再像前世那样,只是单纯的上学放学回家周末书店看书什么的,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头,对于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一概选择无视,这样是很可悲的。

冯超辰对自己即将到来的校园生活的规划就是,多接触新鲜事物,多参加集体活动,要尽情的享受青春,享受快乐,要做同龄人里的领头羊风向标,创造一个精彩纷呈的学生时代,因为这才是现在这个年龄独有的魅力。

何况写小说的人,应该经历一切自己能够经历的事情,尽可能的丰富自己的见识阅历,这是冯超辰之前因为阅历不足难以为继,决定停写小说时候才明白的道理,可惜那个时候他已经没用时间再去经历什么了。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冯超辰每天都窝在家里没有出门,没有暑假作业,每天都有大量的充裕时间,上午起床吃饭后稍微休息一下写两个小时,中午吃了饭睡醒午觉继续写三个小时,晚上再写一个小时,然后仔细阅读检查一遍收笔。

每天码字六个小时左右,日更万字有余,速度相对十年后算不得特别的快,但在现在这个时代已经是最顶级的码字机器了,不到一个星期,就已经有了近十万字的存稿,超过了台湾出版社的投稿的最低要求字数。

《红莲异火》的故事情节已经渐渐展开,性格火爆热情的林炫阳和好友一起参加皇家魔法学院入学测试,天赋异禀的好友成功录取而天赋平平的自己则与学院失之交臂,就在他准备放弃之际,却阴差阳错的被皇家魔法学院附近的安迪克斯魔法学院录取,和好友一样,成为了一名魔法学徒。

在一次与同学的玩笑嬉闹中,林炫阳没有注意,误入了学院的禁地,在那里接触到一朵妖异红莲,红莲突兀消失的瞬间,他的额头从此多出一道莫名的红莲印记,并且惊讶的发现自己除了火系魔法天赋暴涨之外,其他系别的魔法天赋竟然全数消失,并且被自己用出的火系魔法开始发生了细微的变化。

学院发出通知,一年一度的魔法学院交流大赛即将召开,由每一年段的学生第一名代表学院出战,和学姐立下约定的林炫阳全胜轻松获得低年段组冠军,代表学院出战交流赛低年段组,为了争夺头筹,林炫阳开始了自己努力修行的道路……

……

情节写到这里,第一卷的故事也差不多要完结了,十来万的字数,小学使用的那种小作业簿擦擦写写的都快用满五本了。

冯超辰心里盘算了一下,花了半天时间检查修改一番,决定要开始转化电子档了,不然写到比较后面的情节,再重头开始打电子文档,相当于再写了一遍,一边写开头一边又在写后续,有可能会影响到后续情节的构思。

第十九节网吧手打电子档

放下手中铅笔的时候,冯超辰心里是有些感慨的,他还记得很多年前自己第一次在网络上发表小说的时候,已经是四年后,零八年的事情了,那时候自己在父亲的汽车维修厂做学徒,因为种种的因素,来厂里修车的人并不多,因此厂里的收益并不佳。

但这样就给了冯超辰很多的空余时间可以用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那时候家里还没有购置电脑,冯超辰只能和现在一样,先在本子上记下自己的小说,然后去网吧上传。

那时候还很稚嫩,完全就凭着一腔热情在那里埋头苦写,情节构思很混乱,因为大纲什么的完全没有,现想现写,想到什么就写什么,想了多少就写下多少。

上传的时候也是特别的麻烦,本子上先手写,然后白天有空余时间的时候,先用新买的手机断断续续打上一部分保存在qq空间的日志里,然后等到了晚上下班后去网吧再接着把剩下的内容打出来上传,一天只能写个两千来字左右,甚至有时候一天都未必凑的起来一章,工作忙的时候两三天才出的了一章。

就这样磕磕绊绊的写了两三个月,那个时候正是都市异能流派最流行的年代,冯超辰的那本书的原始构思虽然非常不错,气势很大,但可惜笔力完全不够,写着写着就卡壳了。经常半天才憋的出区区的几百字,情节还特别的跳跃,基本一个情节两三章就快速过去了,人物对话要么就基本没有,要么就全是对话,对每个出场的人物的性格描写也非常乏味,看起来特别的干巴巴,让人毫无阅读的兴趣,最后实在是忍受不了那可怜兮兮的点击推荐量太监了。

现在这部作品的写作感觉就完全不同了,一开始就把大纲给列了出来,再把详细的人物角色卡,关系图什么的一做,开头的万把来个字写好。就这一天不到的时间,第一卷的所有情节以及后续发展,已经全在他的心中了,文字也还算简练平缓,不会再出现一个大情节两章结束的情况,也不再需要用那些无用的华丽辞藻来填补乏味对白,虽然写的还不能算非常的好,但也做到了张弛有度,用冯超辰自己的眼光来看,应该是有达到后世网文可入眼的水平。

不是他不想写得更好一些,实在没有天才之姿,没法做到一鸣惊人,起步即是巅峰。

只能是安分收心,一步一个脚印,细水长流,厚积薄发,这才是适合冯超辰这样普通写手的道路。

中午吃了午饭,冯超辰找了个袋子装着头两本稿纸就打算出门,冯麟钧和张霞见冯超辰确实是难得很长时间没出门了,也怕他在家里憋闷坏了,痛快的就答应了。

走在去网吧的时候,冯超辰摸摸口袋里的一张五十元大钞,心里暗暗庆幸。

冯超辰的家庭的教育和大部分的普通家庭是少许有些不一样的,比如在钱的方面,冯麟钧还好说一些,张霞就非常的严厉了,在冯超辰的记忆当中,只有自己离开冯麟钧的修理厂去外地游荡的时候,才开始能收到家里寄出的一些生活零用钱。

不是张霞不喜欢儿子,实在事出有因,算是被舅舅张松给拖累的,张霞亲眼目睹自己的弟弟是如何被老父亲所宠溺变坏后,心有余悸的她对自己的孩子便是严加管教,特别是在钱的方面,张霞一贯的教育都是钱要靠自己赚取,坚决不给冯超辰一分一厘的零花钱,所以小时候的冯超辰就从来只能眼巴巴的望着别人家的小孩拿着零花钱吃香喝辣黯然神伤而毫无办法。

也就是为什么冯超辰最大的兴趣爱好是看书阅读了,毕竟没有成本,不需要钱,连去书店的途中都是步行过去的,全程不需要一分钱支持。

好在这次的升学考成绩不错,最近的表现态度又非常良好,冯麟钧在领到工资之后悄悄的奖励了他五十块钱,不然这番网吧之行,就变得要很艰难了。

“老板,充二十,然后开个会员。”冯超辰把自己现在的全部身家那张五十元的大钞放到了吧台的桌面上。

“好的。”正眯着眼睛玩游戏的老板闻言应了一声,伸手抓过钞票就要往抽屉里放去,抬起头一愣神,又把钱放了回去“嗨,原来是冯超辰你啊,来哥哥我的网吧还带什么钱呢。想上哪台机子,刷上回给你的卡就是了,哪还能再收你的钱呐。”

冯超辰很不好意思:“老板,这怎么好意思,你还是收下吧,而且我今天来是有事情要做,也不是来玩游戏的。”

老板大手一挥,鼻孔里喷出两道烟气“这么说就见外了不是,那天要不是你,我这整个网吧的名声可就败了。再说了,从那天你出手了之后,我这网吧从此是天天爆满,人多的都坐不下了,要不是你今天来的早,怕是也没有位置了,大家都说看了你打之后,热情高涨,天天都过来练习,我这网吧还是托了你的福呢,这还要是收了你的钱,我成什么人了。”

冯超辰见老板的态度坚决,自己现在这个状态也确实没有什么钱,也就不再推辞,把钱收了回来“既然老板你都这么说了,我也就不矫情了,多谢了啊。”

老板接过冯超辰的特殊会员卡,刷完就又坐回去奋战自己的游戏,在键盘上一阵敲打:“小事情而已,你想玩多久都行,不多说了,我继续玩游戏了。”

“那行,谢了啊。”冯超辰道了声谢,拿着那两本稿纸走了进去。

冯超辰四下看看,找了个窗户旁边的位置走过去,冯超辰在座位上坐下,挂着的窗帘是拉开的,向窗外一探头就能看到下方游泳池浅水区里嬉戏玩闹的小孩子。

打开电脑坐了下来,太阳光正从窗户外面斜斜照射进来,冯超辰觉得有些别扭,一皱眉,站起身来,哗啦哗啦两下把窗帘拉严实了才又坐回去。

在用电脑的时候,冯超辰并不喜欢身旁的灯光太过明亮,特别是专心做事的时候,最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关掉房间的明亮灯光,除了电脑屏幕的那点微弱光亮闪动,只点一盏昏暗小夜灯。在黯淡的微光中,眯着眼睛,双手在键盘鼠标上尽情的敲击操作,这是冯超辰很享受的状态。

这种略带迷离的状态下,冯超辰就能做到很快忘记身外的一切事物,全身心的投入到当前要做的事情当中,只有等到事情做完告一段落了,冯超辰才会注意到其他的事情。

没有类似经历的人,是不会明白当中的奥妙的,在这样的状态下,冯超辰做起事情来非常快捷有效,而且还不会觉得过于劳累,是非常理想的一种做事状态,只可惜这状态一般只在冯超辰看小说或者打游戏的时候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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