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天城最近发生一起性质极为恶劣的杀人案,受害人为男性,被发现时全身赤.裸,其颈部、胸部以及脚踝处均有束缚性伤口。其中,颈部有一处较深的割裂性伤口,也就是致命伤。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受害人死于两天前,死因为失血过多导致的休克性死亡,造成其颈部动脉断裂的凶器为市场上较为常见的水果刀。法医还在其肝脏内检测到一种化学物质“lsd”——这是一种药效十分强大的致幻药的主要成分。
根据以上线索,警方推断:凶手作案时,先用药物控制受害人,然后用绳索对其颈部,胸部进行捆绑,再用铁钩类尖锐物刺穿脚踝,进一步使得受害人丧失行动能力,从而对受害人进行活体放血。
另外,法医在检查受害人口腔时,发现其硬腭以及软腭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舌头整个丢失。令人更为震惊的是,受害人后|庭严重撕裂,经鉴定,是被硬物强行插|入后导致的伤口。
也就是说,受害人生前疑似遭受过暴力性|侵。
除此之外,凶手抛尸前还对尸体进行过清洗,导致法医未能从尸体上提取到任何有助于案件侦破的有利线索。好在受害人胸口处有一块较为明显的胎记,警方连夜核对了近期失踪人口数据信息,很快便确定了死者的身份。
受害人名叫詹凌云,二十九岁,未婚无业,天城本地人,其父是天城副市长。
这原本只是一起单纯的刑事案件,可由于受害人父亲身份特殊,在受害人身份被确认后不到二十个小时,天城市公安局,以及负责本案的刑警被舆论讨伐瞬间推向了风口浪尖,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傅子淼作为重案组一队的组长,也就是该案侦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此时自然是站在了这场风暴的最中央。上级要求他,一个星期内必须破案,将凶手缉拿归案!
傅子淼并未将上级的命令传达给下属。因为即使上级不给他施加压力,他自己也会给自己定下一个期限。对他而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受害者是官二代还是流浪汉,他都会竭尽全力、不惜一切代价查清真相,抓到凶手!给受害人以及其家属一个交代。他之所以给自己的界定的如此清晰,不是正义使然,也并非因为上级给予的压力。
这仅仅是他作为警察的职责。
傅子淼虽然年轻,可他的沉稳、以及办案手法的老练,都令手底下的人很是佩服,队友也十分信任这个组长。实际上,傅子淼一开始就察觉出,这起案子和以往所办过的任何一起案件都不同。
首先是杀人手法。
凶手采用“放血”这一方式,足以证明他并不想让詹凌云立刻死去。这种不痛快的手段,像是有意在折磨他。甚至杀死他还不够,还在其死后,拔除了他的舌头。这样一来,很容易联想到情杀或者仇杀。
傅子淼早已让手底下的人查清了詹凌云的交际圈。经多方证实,詹凌云的情史丰富,不仅男女通吃,还有吸.毒史。经常在自己的别墅内开一些派对,目的就是为了滥.交和聚众吸.毒,社交圈非常复杂。又因为他为人脾气暴躁,冲动易怒,与人结怨都是常事。
刚开始,傅子淼怀疑凶手是男性。于是根据作案时间,他让下属将近期与詹凌云有过接触的男性,及性.伴侣全都叫来警局审讯了一遍,很快便锁定了一名嫌疑人。
此人是詹凌云的前男友,叫谢毅毅维,两人一个月前就已经分手了。分手后詹凌云又迅速结识了另一名女性,并与之交往确定了恋爱关系。谢毅维曾在他和詹凌云共同的好友前扬言,要对其进行报复。更重要的事,当警方向他问及詹凌云死亡当天,他的行动轨迹时,起初谢毅维吞吞吐吐不愿回答,后来又意图用谎言蒙混过关。谢毅维的一系列反常,无疑是加深了他的嫌疑。
然而傅子淼当即便否定了他作案的可能性。原因是谢毅维被警方带来警局时,已经瘦脱相了,脸颊两侧凹陷下去,眼白泛黄。大夏天还穿着件连帽卫衣,包裹的严严实实,双眼无神,眼皮向下耷拉着,像是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以他这样的状态,别说杀人了,就是让他处理詹凌云的尸体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果不其然,傅子淼让徐近洲去他家调查,在他家里发现另一名男子......以及大量毒.品的残渣。很快谢毅维的心理防线便崩塌了,他承认了他在案发当天和朋友一起吸毒的事实,当天从未出过门。警方最终也证实了他的供词,于是这一线索就此断了。
在此期间,傅子淼还特意查询了天城市内,有过案底,目前已经出狱的人员名单。经过一系列调查筛选,没发现任何可能跟本案有关的疑犯。
由于抛尸地点附近没有摄像头,傅子淼跟手下调取案发当天,距离抛尸地一公里处,所有路口的监控录像,排查是否有可疑车辆。
案件发生的第三天依旧没有任何进展,然而傅子淼跟他的组员已经熬了三天的夜,这三天里他们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光是审讯就审讯了二十六号人。
凌晨一点,傅子淼下班回到家后,他没有洗澡睡觉,而是直接去了书房,在灯下重新研究尸体的照片。
他发现尸体颈部伤口创面的刀痕有重叠,不平整。舌根处的切割面也十分粗糙,这说明凶手作案手法很不熟练,很可能是第一次做案。另外,他们在发现尸体的位置附近找到了受害人的衣物。痕检人员在衣物上检测到大量的氯化钠、硫酸镁以及碳酸氢钠。这些元素是“海水晶”的主要成分。所谓“海水晶”,是一种海水及盐化工的产物,一些售卖海鲜的商贩会在饲养海鲜的水里放入不定量的“海水晶”,以此延长海鲜的寿命。傅子淼推断,衣服上的“海水晶”,很可能是在案发现场沾染上的。也就是说,案发现场很可能是在一个养殖海鲜的地方。
可整个天城,能养殖海鲜的地方不计其数,例如一些酒店饭馆就有。
通常来说,凶手刻意藏起受害者的衣服,主要是为了避免让警方在受害者衣物上提取到任何被他(她)遗留下来的线索。而本案凶手并未刻意隐藏受害人的衣服,可尸体被发现时全身□□,后|庭还被硬物捅伤。
第一次作案选用如此奇特的杀人手法,傅子淼越琢磨越觉得有哪里不对。
绳索捆绑,铁钩禁锢,放血,清洗尸体……
就在这时,傅子淼的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大胆的猜想。
难道这是一起仪式谋杀案?也就是说,凶手之所以用如此奇特的手法杀死受害人,实际上是在完成一种献祭仪式。凶手对受害人放血,之所以在事后清洗尸体,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掩盖罪证,而是在效仿宗教或者巫术的一种“净化身体”的仪式。
仪式谋杀案在国内并不常见,然而在宗教文化浓烈的国外却并不罕见,其中最为经典的案例就是“曼森家族事件”。
这个念头一出现,傅子淼立刻打开电脑,开始在上网搜索有关“宗教”“邪|教”话题的帖子和论坛。与之相关的帖子,竟然多达几十页。
傅子淼开始怀疑他们的调查方向可能一开始就错了。
这很有可能不是一起仇杀或者情杀案,凶手在很大程度上不会是最后一次作案,而他(她)的作案目标,也可能是随机性的。
表面看来,他们距离真相貌似越来越远了。可傅子淼却坚定的认为,从案发到现在,一层层谜雾逐渐被拨开,虽然还未看到结果,可真相还会远吗?
答案必然是不会。
第二天去警局,傅子淼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组员,并且重新确定了调查方向。他们重新调查了詹凌云案发当天的行动轨迹,詹凌云失踪前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在一处同志酒吧的厕所里。警方调出了酒吧当天的监控视频,确定詹凌云的确进入过酒吧,可视频中并没有他出来的画面。傅子淼和徐近洲再次去了一趟酒吧,果不其然,在酒吧厕所外的走廊一处,发现有一个后门,门锁是坏的。据酒吧经理所说,这个门平时都是锁着的,锁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坏了。
这么大的一个酒吧,后门锁坏了,竟然没人知道。
傅子淼一听就知道有猫腻。这家酒吧以前就有聚众吸毒的记录,酒吧曾被要求停业接受调查,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现在仍在营业中。此时傅子淼的注意力都在本案上,对此并未深究。既然詹凌云并未从酒吧正门出来,那他只能从这个后门离开,不可能凭空消失。
回到警局后,傅子淼让手下将当天进入酒吧,之后没从正门出来的顾客核对了一遍。除去詹凌云,发现当晚共有十一个人从后门离开。
最终,傅子淼在这十一人中锁定了一名嫌疑人。
此人叫冉青青,二十七岁,天城本地人,是一名网络主播,家里是做水产生意的。平时喜爱研究邪|教巫术,还经常在自己的直播里跟粉丝互动相关话题。
一听到“水产生意”,傅子淼立刻想到痕检人员在詹凌云衣服上检测到了“海水晶”的主要成分。
一开始冉青青并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当警方在她家中水产品储藏室的一处货架上以及地面检测到大量血迹,经鉴定证实血迹正是属于本案受害人——詹凌云。
在证据面前,冉青青最终交代了自己的罪行,陈述了自己的杀人经过以及动机。傅子淼问她,为什么要用硬物捅詹凌云的后|庭,冉青青的回答跟他猜的一样——这是“净化身体”其中的一个步骤。
另外,她也承认之前和詹凌云并不认识,两人是在案发当天,那家酒吧里认识的。之所以选择詹凌云,纯粹是偶然。当被问及,她为什么会出现在那家同志酒吧,冉青青说自己是一名同性恋,有女朋友,只不过前段时间跟女朋友分手了。她之前从一本圣经中看到一种献祭术法,书中表示,只要完成献祭,神明就会达成祭祀者一个心愿。而她的心愿,自然是和女朋友重归于好。
冉青青喜欢女性,对她们下不去手,于是便选择了一名男性。正好她女朋友就是因为男人才跟她吵架,甚至分手,她心里对好色的男人十分厌恶。案发当天,詹凌云在酒吧主动搭讪她,于是她便将他作为了献祭品。等她结束献祭后,她便叫来自己的一个男性朋友,帮她完成抛尸。这个男性朋友是她的一位粉丝,对她十分爱慕。冉青青便是看中了这一点,让他帮助自己处理了尸体。警方后来将此人抓捕,经过审讯也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正如冉青青所说的那样。
这样的结果十分戏剧性,然而更令人咋舌的是,冉青青提到的那本圣经只不过是她从地摊上淘来的一本恐怖小说。而她本人经过精神科医生鉴定,被证实患有精神分裂症,并且有严重的暴力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