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重返龙窟鬼城
林木扭头寻找日天的身影,发现身边只围着胖子、亓灵、阿坤、还有永乐,他“噌”一下后退了几步。
“怎么没看到日天的人,他去哪里了?”林木对着众人问道,脑中也快速的闪过几个不好的念头。
“不知道,那天你们聊完天,你们俩一个睡了一天一夜,一个就干脆失踪了”,胖子一脸无语道,要不是知根知底,不然他真觉得这是他遇到过的最坑的两个队友。
林木紧紧的锁住眉头,心中日天不会一个人单枪匹马的杀回那龙窟鬼城中去,找指挥使去了吧?
他突然想起刚刚亓灵说建议回去龙城,就问道:“亓灵,你刚刚说回龙城找指挥使合作是什么意思?”
胖子一听就反对道:“林少,你不会也想回去吧?”
“对,日天很可能自己回龙城找指挥使去了,我们不能丢下他。”林木肯定的回道。
“不会吧?”胖子一脸不可置信,不敢相信林木的话。
“他可能不想连累我们,才一个人回去找指挥使拿感染的解药。”林木解释道。
“嘿,这小子还真仗义。”胖子嘀咕了一句。
让林木唯一不解的是,既然日天早就知道了自己的情况,那完全没必要跑到这里再一个人回去,直接在龙城就可以想办法解决问题。
这样来回折腾,不光浪费时间,路上一不小心迷路或者遇到点什么突发情况,很有可能就会死在半路上。
虽然这样不辞而别确实是日天一贯的风格,但是此次不同往常,他没理由辛辛苦苦把自己带到这个沙漠之中,然后又突然抛弃自己,这等于之前所做的一切都白费力气。
林木想了半天,想想还是不想了,毕竟日天的脑回路本来就有异于常人,一般人是想不到他的脑子里的想法,而且他从来不是一个会做无用功的人,这么做肯定是有他自己的理由。
“亓灵,你说说看你的计划。”林木看着亓灵问道,见她也没有了刚刚和胖子说话时那么不耐烦,应该可以好好回答他的问题。
“嗯,前天晚上奔跑的时候,我们偏离了一些方向,现在这个位置距离喀日山可能还有两公里左右,回龙城的话应该有五六公里的样子,所以现在我们如果回去的话,最快半天时间就能到。”亓灵说道。
亓灵看了一眼林木,见他没有什么疑问,就继续开口说道:“与阿洪的三天之约,时间已经快到了,我觉得基本上没什么希望了,所以我想回去,用你那另外半张地图主动献诚。”
“用我的图去献诚?”林木以为自己听说错了,又复述了一遍。
“这什么鬼计划,这不是赤裸裸的汉奸行为嘛?”胖子听完一脸怒容,驳斥道。
林木也是有点生气,觉得亓灵的计划简直是软弱无能的表现。
永乐看到林木和胖子的表情,知道他们非常不满,解释道:“两位大哥别急着生气,我们大小姐的意思不是指白白的去投诚,而是用计让那些锦衣卫替我们先去冒险。”
林木和胖子面面相觑,不知道永乐说的是什么意思。
亓灵看林木和胖子一脸的不解,就补充说道:“没错,如果地图是不完整的,那谁都没办法找到八卦岛,这点我相信指挥使肯定也非常清楚。另外如果我们把地图交给他们,到时候再找个机会脱身,只要跟着他们就能找到八卦岛,中间可以省去很多精力和时间去冒险,还有一点就是可以帮日天去打听出那治好感染的方法。”
“我们就这么主动过去,你确定指挥使就会这么轻易接受我们的提议?不会在半路上把我们杀了?”林木反问道。
“呵呵,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亓灵笑了笑又继续说道:“他如果不接受我们的提议,大不了鱼死网破,斗个两败俱伤,我们把手上的地图毁了,那谁都别想再找到八卦岛。”
林木听的有点毛骨悚然,突然意识到女人的可怕之处,一旦疯狂起来,真是只有想不到的后果,没有做不到的结果。
“哈哈,亓大小姐,还是你这脾气对我胃口,你要早点跟我说清楚,刚刚我肯定不会跟你一般见识了……哦……不对,是不会跟你吵架了。”胖子一脸笑呵呵的夸赞道,仿佛刚刚和亓灵吵架的人不是自己一样。
胖子从来不是一个心眼小的人,更加不是一个担心怕事的人,刚刚之所以会和亓灵吵架,只是认为完全没必要做无谓的牺牲。在部队里的习惯就是坚决集中火力,一鼓作气,拿下阵地目标,之前的胖子目标是喀日山,是与阿洪的约定,所以他非常反感调转枪头,临时不守约定行为,现在亓灵把自己的计划说清楚了,胖子自然也没话可说,反而很欣赏亓灵这种火辣果断的性格。
“好,那我们收拾一下,一起回去。”林木一脸坚毅的说道。
小墨镜和永乐本来就是亓灵的人,自然也没有太多的意见,不过永乐刚刚的寥寥数语,让林木对他倒是有些另眼相看。
永乐看上去最多就十六七岁,长得白白净净,但完全没有这个年纪该有的叛逆与稚气,说话做事显得非常老成,不光身手了得,且城府很深。
林木想起自己像这个年纪的时候,上街看到女孩子露胳膊露大腿都会害羞,参加工作后才变得老练起来。
装备本来都在骆驼上挂着,所以也无需再重新整理,一行人很快就收拾完毕,还是由小墨镜和亓灵带队领路。
午后的阳光照射的异常猛烈,炙烤这沙漠表面,林木他们都是披着散热的披风,有一层隔热的膜,这是亓灵安排小墨镜他们进沙漠中后带进来的先进装备,这是为了尽量减少身体水分的流失,特意从国外用特殊材料定制而来的。
林木对这种柔软光滑,又防晒隔热的披风非常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