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卿卿》
第56章《卿卿》
※耳朵听不见声音的攻x温柔受
洛卿父母过世那年,他才十岁。天气冷得不行,他枯坐在筒子楼的楼梯上发呆。
下了雪,洋洋洒洒的雪将他埋得严严实实,沈星就是在这时候被社区的志愿者带来的。
“年龄是有些大了,但这孩子很优秀,每年期末成绩都是年级第一。可是亲戚都不收养他,说是命硬,而且他现在还成了个聋子。”
洛卿从大婶的唇上读出了这些信息。
面前的男人笑容温和,用戴着麂皮手套的手,揉了揉他的头说:“命硬,养养就软了。”
沈星带洛卿走时,洛卿咚咚咚地跑上楼,拿了自己珍藏的两颗金币巧克力和硬果糖给沈星,说:“巧克力是硬的,但是很甜,糖也是硬的,也很甜。”他命硬,但也会对人很好,是甜的。
沈星一下子明白过来,这个孩子通过读唇语的方式读懂了他们刚才说的话。
他蹲下来,洛卿用带着冻疮的手拆开金币巧克力包装纸,塞到沈星的唇边。
沈星咬了一块,劣质巧克力很甜,完全没有可可豆的味道。
孩子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他,洛卿笑了笑说:“走吧,带你回家。”
洛卿的父母死于车祸,他在车祸中丧失听力。
沈星忙着给他办理转学手续,洛卿就跟着沈星的手语书学手语。
第一个学会的词是“我爱你”,然后是“对不起”,接着是“没关系”。
沈星也不过二十岁出头,还在读大学,领养手续由他父亲出面完成。户口问过洛卿的意思,没转到沈家。
“你才二十岁,养个这么大的孩子像什么话?”他父亲骂他。
洛卿躲在卧室,偷偷开一条门缝,望着客厅,试图通过读唇语的方式去了解沈星说了什么。
“鸣鸣也才十岁,你让他发着烧去隔壁市找妈,被冻死在半路上,在你看来,十岁真的很大吗?”沈星质问。
“别提你弟!”
沈星说得很慢,眼睛红了,像两块被烫红的铁,洛卿的视线在接触到沈星的目光时,就像被烫了一下,他缩回来,讷讷地想:原来是弟弟。
他是代替沈星的弟弟活着的,这个认知让他的心疼了一下。
后来的十年,洛卿都作为沈星的弟弟而活——鸣鸣爱吃荔枝,他就逼自己吃荔枝,尽管吃荔枝会让他轻微过敏,他仍旧强迫自己吃。
鸣鸣爱画画,他就舍弃自己很擅长的理科,当了艺术生,考上著名美院的插画专业。
沈星工作后常喝醉酒才回家。
洛卿穿着鸣鸣喜欢的卡通睡衣和软底毛绒拖鞋,在客厅给沈星等门,沈星回来后,在沙发上抱住他,将他抱在腿上,下巴贴在洛卿右肩膀上。
像在汲取温暖的小动物。
沈星用温柔的语气说:“你没必要让自己当我弟弟,做自己就好。”
洛卿没戴人工耳蜗,听不见。他只觉得耳朵痒。
那时候,洛卿身体才刚开始发育,穿上运动鞋,身高也才到沈星的胸口。
他让沈星一直抱着,等这醉鬼抱够后,才去熬粥煮解酒汤。
他扮演鸣鸣,不仅因为想要留在沈星家里,他也希望沈星能把他当家人。
洛卿十七岁时,沈星交了第一个男友。
沈星带男友回来那天,洛卿在画室躲了一整天。
他画了几十张速写,全是沈星,偏爱的轮廓总是漂亮的,于是每一张画里的沈星都极尽完美。
他在沈星的肖像画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卿。
像是打上烙印一般,这个人是他的。
洛卿开始管沈星,晚上十点前必须回家,不能夜不归宿,吃饭必须吃他做的,去哪儿都需要报备。
沈星倒是无所谓。但他男友因为总想和他更进一步,觉得洛卿很不识趣,可沈星的身体被洛卿养习惯了,倒是很习惯这样的作息。
交往半年,男友因为一直得不到沈星,频繁出入gay吧跟人约着上.床。
沈星发现后想要分手,男友却倒打一耙:“要不是你不跟我做,我用得着找别人吗?你知不知道你弟就是个疯子,他画室里都是你的画,他管着你不是因为什么狗屁亲情,他就跟我一样,想要上你!”
沈星揍了他一拳,之后他去酒吧买醉,不敢回家,洛卿却来找他。
他推开洛卿,说:“你是不是对我……”
洛卿戴着人工耳蜗,在嘈杂的酒吧里,根本听不见沈星的话,他将耳朵凑到沈星面前,沈星看见他通红的耳朵和脖颈,以及那不断滑动的喉结,很快就明白过来,洛卿喜欢他。
他说:“卿卿,你过几天就搬出去吧,我重新给你找房子。”
有喝醉酒的人撞了洛卿一下,将他的人工耳蜗撞掉了。
洛卿听不见沈星的声音,但读懂了沈星的话,他说:“我听不见了,有什么事回去再说好吗?”
沈星戳破他,继续说:“有人说你喜欢我,但是我觉得不可能,这太荒谬了。”
洛卿低下眉眼,有些可怜,他不戴人工耳蜗时,以为别人也听不见,会不由自主地加大说话音量,说话的声音和语调会有些奇怪。
于是他用仅会的几个手语来表达:【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