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初见周胜
赵山觉得耳朵很疼,所以他醒来的也很快,不过他醒来之后却很茫然,看了看林琳,又看了看四周,好一会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只能认真的问了一句:“林小姐,怎么了?是谁要强尖你吗?告诉我,人在哪里?”赵山短暂时间能想到的只有这一个理由,可是他的话说出来,林琳却拧的更用力了:“混蛋,你看看,这是我的外套,这是你的臭脚,你刚刚就把脚放在我的衣服上面了,知道了吗?”一边说一边指向了上面那个不太清晰的脚印。
“呃……”赵山本来紧绷的精神,在听了林琳的解释之后瞬间松驰了下来:“擦,没强尖啊,那你激动什么,不就是件衣服吗?我马上给你弄干净。”一边说一边挣开了林琳的手,把衣服拿了起来。
林琳愣愣的看着赵山,也不知道他到底要怎么做,可是接下来赵山的动作,却让她再也不愿意碰那件外套了,只见赵山把外套拿起来之后,先是用手掸了两下,当发现仍然有一点污痕在上面的时候,竟然直接吐了两口口水在上面,然后拿袖子给蹭了起来,那模样怎么看怎么像是在擦皮鞋。
而且将那痕迹弄下去之后,他还很得意的将衣服一递:“怎么样,你看这下看不出脏了来吧?”
林琳紧紧的咬着牙,她没办法用语言来形容自己现在的感觉,那可是她才买的香奈儿,这个货竟然用口水去擦,所以一直咬了半天的牙,她再也忍不住的爆发了出来,一边抢过衣服打着赵山一边骂着:“你这个混蛋,我这可是花了五万块的限量版,你就这么给我搞坏了。”
她打的很用力,只是没打两下,赵山却直接抓住了她的手,然后很是深情的说道:“哇,好舒服,你知道不知道,其实你越生气,我越觉得刺激,特别是你抽打我的时候,我特别想让你手里的衣服换成小鞭子。”
“你……好恶心。”赵山的话说的林琳一阵发抖,然后直接将他推了开来,但却再也不敢靠近他了。
“女王大人,你这是干什么?快拿小鞭子抽打我啊。”赵山恶趣味的向前追了一步。
“啊!你不要过来啊,变态。”林琳这下直接跳到了一边,然后也不管赵山是不是弄脏她的衣服了,赶紧逃离了办公室。
倒是赵山,看着林琳的背影再也忍不住的大笑了起来:“哈哈……女王大人,你等等我……”一边说一边追了上去。
两人闹着一直到了楼下,林琳显然也知道赵山是在开她的玩笑了,不过坐上车子之后,却很快说了一句:“记得我的衣服,你要去帮我送去干洗店。”
“嗯那,现在要回家吗?”赵山点了点头,随后直接启动了车子。
“不用,先去和我买两件衣服,然后我们去上京大酒店,今天晚上我一个朋友刚回国,我要去给人家接风。”林琳摇了摇头说道。
“o了,看来今天晚上我又有免费的大餐可以吃了。”赵山一听直接一踩油门,然后车子也随之冲了出去。
连买衣服再赶路,到了上京大酒店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八点左右了,不过让赵山觉得比较开心的是,这次林琳买衣服的时候,还帮他买了两套,用这美女的话说,赵山的穿着太给她丢人了。
而赵山对于这种免费的衣服自然也不拒绝,倒是林琳在赵山全身上下换了一套之后,很是惊了一下,本来他见惯了赵山懒散的样子,觉得这人也别有一番味道,可是这一换上正装,赵山却真的像足了电影里的钢铁型男,不但有味道,而且气质也相当的让人折服,就连两人到了酒店的时候,那些酒店的服务小姐们都看着赵山眼睛发亮。
赵山对于美女们异样的目光自然也是特别的享受,不过当和林琳一起进了酒店之后,他却不是那么享受了,因为他发现了一个真心让他讨厌的人,那就是之前一直纠缠林琳的王明阳,而且这还不算,在王明阳的旁边还跟着那个上次学狗叫的陈景天。
这两人显然也是来参加那什么接风宴的,而且看到林琳的时候,就像忘了上次的事情一样,很快热情的迎了上来:“琳儿,你可算来了,大家可是都等你呢。”
“噗……”赵山听到王明阳的话直接笑了,然后讽刺的说了一句:“我说王大少爷,你这怎么几天不见称呼还升级了呢,还琳儿,人家跟你熟吗?”
“哼!我喊什么干,你什么事?”王明阳正为自己这浪漫中带有清新的称呼感觉到亲昵呢,听了赵山的话,直接瞪了他一眼。
不过他的话刚说完,林琳却已经开口了:“王少,我男朋友没说错,你最好还是喊我的全名,不然他会误会的。”
“呃……林琳,你为什么一直要说他是你男朋友呢?其实你骗不了我的,他就是你的一个司机。”王明阳很有些语重心肠的说着。
不过这会旁边一名男子却走上了前来:“呵呵,好了,林琳,王少,你们都是我的朋友,就不要在这里争了,大家赶紧就座吧。”显然也是怕两人再搞出什么矛盾来。
林琳一听倒也没再多说什么,直接拉着赵山坐在了桌边,王明阳一看也没啥再闹的了,自然也就坐下了。
而接下来就是一番的介绍了,毕竟坐在这里的人也不是都熟,而经过一番介绍,赵山也知道了这次举办宴会的正是刚刚说话的那名男子,这男子叫‘周胜’,本来是和林琳一起长大的朋友,家里也颇有些家世,不过后来出国料理生意去了,这才一连好几年没回来。
而且人家这次回来是打算大干一场,也因为如此,这才喊了一个圈子里的朋友搞了这么个接风宴,就是为了跟大家联络一下关系,以后好有个照应。
对于这种俗的不能再俗的商业性宴会,赵山没有多大兴趣,不过对这周胜,他却多少有点在意,因为他能感觉出这人是练过拳脚的,而且功夫应该不错,还有一点就是,这人明着不显山露水,可是看向林琳的眼神却总有点别样的意味,似乎很有点追求的意思。
除此之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这人出国的地方是米国,而且所做的行业和林琳家的公司差不多,也都是医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