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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番外:雨和烟花

特别番外:雨和烟花

(关于两人在七年后在加油站的重逢,写了个周楚澜视角的,大家配合第1章食用哈。后半部分是xql的跨年日常。

祝大家元旦快乐,顺祈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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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黔南的春季总是很多雨,一下雨就是缠缠绵绵淅淅沥沥,气温里也带着冷。我记得,独山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这么丰沛的雨水,雷声也经常在半夜响起,不似往年的春雷那般清脆,更多的是闷响。

压抑的,混着连绵的雨滴声,格外令人思绪万千。

因此我最近总是做梦,也总是失眠。明明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过。

在那天之前,我以为我最近梦魇的原因是天气影响,直到我再次在独山萦绕着雾气的山脚下,与他重逢。

李卓曜。

在确认来的人真的是他的时候,我几乎精神恍惚,差点站立不住。

我本来以为这三个字已经被我深埋心中许久,我真的有想过如果把他全忘了,日子会不会更好些。

但我舍不得。

又怎么会舍得。

我只知道我不能深陷,尤其刚开始的时候,心脏每天像是有人用针在扎。这两年才好些,我可以跟这种痛觉和平共处。骨折的人腿里打着钉子照样可以过很多年,我告诉自己,我也能这样过。

习惯了,便不会觉得有什么。

渐渐地,我没有像之前那样每天发疯般地在网上搜索关于他的一切消息,颤抖着摸着屏幕,一字一句,甚至一个画面一个画面的反复播送。我现在进步很大,可以做到隔几天看一次了。刷到新动态或者新闻,就悄悄存起来,强迫自己,每周只能用一个晚上的固定时间来看,不要用太久来想。

我知道,我们此生都不会相见,所以这些徒劳的行动,只是为了让我的日子能够更有持续性,能够依靠着回忆里的一点回光返照的烛光,聊表一些微不足道的欣慰罢了。

我知道他过得很好,走向了新的人生,这就足够令我开心了。

我们此生都不会相见。

这个选择,是我自己选的,我从不后悔。

但那天上午,我正在加油站修车,忽然听到有人叫我,说要加三百块的油。

轮胎阻碍了一些声波的传播,雨水落下又干扰了音色,我听不太清楚,只觉得有一点耳熟。

从发音、到咬字的频率。

我没有任何预兆地转身,忽然看见他站在漫天的雨珠里。整个人,完好地骤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是李卓曜,那个我不敢想念的男人。

国内青年导演的翘楚,跟我天差地别的,曾经的爱人。

我抖得几乎快要站不住,但心里却开始翻江倒海,再也难以平息——

他为什么会来这里?是偶然经过?世界上会有这样的偶然吗?他会不会……

还记得我。

最后一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我充满犹疑,可又根本按捺不住。

他不会记得我的。因为七年前,他就已经把我忘了。

这不能怪他,因为他受了很重很重的伤,差一点,就死在了我的面前。任何人脑部受到那样猛烈的撞击,都会有后遗症的,医学中有100个理由可以解释。

况且,选择从他的生命中全部退出的,是我自己。

他又有什么错?唯一的错误,大概就是遇见我。

但在重新看到李卓曜的那一刻,我发现我居然开始控制不住每一个神经元,贪婪地、任性地放纵着理性中唯一一丝天真的侥幸:万一呢?也许呢?或许,他还记得我,所以他出现在这里,他来找我了。

甚至还开着这辆这么旧的黑色帕萨特。这辆车曾经是他要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不要,后来变成他最常开的座驾,根本不符合他的经济身份。我没想到这辆车居然还在。

加油的时候,我的手都快抖地拿不住油泵。

他会记得我吗?

很可笑的是,在这样期待的同时,另一个完全相反的念头是排山倒海压过来的:别认出我,别想起我。

那一刻我的头脑简直要炸掉,根本不敢用目光与李卓曜直视。我只敢一边加油,一边用余光看着他。

七年不见,他没什么变化,光洁的皮肤,白皙的手指,一张没有受过什么欺负的、看起来阳光正好的脸,眼神依然很亮。

而我变了。

因为经常下地干活儿,我比读大学的时候壮了一些,风吹日晒让我的皮肤也变得粗糙,尤其是指尖跟掌心,如果覆在他的皮肤上,一定会刮得他很痛。我的眼睛也没了往日的神采,我甚至不知道如今我的眼神到底能给人一种什么感觉。我不爱照镜子,却很喜欢坐在院子底下发呆,看着天空的麻雀,有时候运气好,可以在田间看见鹰隼。

我变了。我再也不是那个意气风发、幻想着能够前程似锦的周楚澜,那个坚信自己能拥有一个调色板一样缤纷未来的周楚澜。现在的我,只是一个乡野村夫,一个刑满释放的杀人犯。

我没有钱,没有未来,没有向往,活在人世间的边缘处,唯一的色彩,就是手中的画笔,一些让我觉得我的人生还有点希望的支柱。还有一点回忆的残烛微光,我就是靠着这两样东西,蝇营狗茍地过了多年。

这样的我又在肖想什么呢?

我低头轻笑,笑自己傻,笑自己刚才居然有那么一秒钟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想着“如果他能记得我,该有多好。”

周楚澜啊周楚澜,这样的念头,你甚至都不该有。

我看到李卓曜从裤兜里摸出一个烟盒,大学的时候他不抽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抽烟,我其实很想告诉他,吸烟对身体不好,不要抽烟了。

李卓曜刚掏出烟又想起是加油站,语言中带着抱歉:“我是广州人,第一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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