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物是人非事事休
安成悦的看她的眼神太过阴沉,以至于她都离开了,朝朝还是有些后怕,她耸了耸肩抖下隐形的鸡皮疙瘩才抬脚走到宋子琛对面的位置上坐下。
“安成悦有些不对劲。”
她揉了揉自己的脖子靠在椅子上,一想起安成悦刚才诡异的状态就觉得心悸,太奇怪了,安成悦正常情况下不应该哭着指责她或者对她冷嘲热讽么?
“她一直都不对劲,你别想了。”
宋子琛安抚的给她夹了一块肉,放到她面前的空碗里,看到她没什么兴致,敲了敲碗说:“一个对自己都能狠下心的人,你就别指望她能正常了,正常人谁能因为儿女情长的小事就闹个没完啊?”
每个人重视的东西都不同吧,安成悦可能认为林夕就是她的追求,她的信仰,她的全部。
朝朝垂下眸子点点头,她其实一直好奇一个问题,她叹了口气把鱼肉送到嘴里:“宋大哥,你说喜欢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才能把人变得面目全非。”
宋子琛扒了口饭没有回答,却在自己心里悄悄的给了答案。
“喜欢是罂粟花,叫人生不如死,又叫人自愿沉沦。”
朝朝没得到答案,暗自走到窗前看夜色弥漫,繁星疏疏点点,五光十色的夜景是天空倒映过来的颜色。所有人都说自己喜欢光明,却又享受黑暗中的片刻静谧,都是毛病。
林夕不知道他在路边走了多久,想抽烟却想起自己已经忌烟很多年了,自从他离开朝朝,就很少碰过,因为每次他抽烟时,都能想起少女红着眼睛对他说:“你以后少抽烟吧。”他答应了,也做到了,可她……不见了。
“林朝朝,老子是真的喜欢你。”
他轻嗤一声开口吐出一句,语调中带着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淡淡嘲讽,一滴眼泪划过他的脸颊然后坠落,连个印记都没有留下,他应该怎么做,她才会原谅他呢。
周遭人来人往形色匆匆,但无一不是成群结队,只他一人徘徊在孤单的夜色里,夜晚的时候记忆最好,会回想起很多已经被自己淡忘的事情,他的目光透过眼前的烧烤摊回想起过往,他因为一通电话慌忙离开,把朝朝一个人扔在了晚风中,他一直体会不到那是什么感受,如今他知道了,情绪被无限放大,连带着所有感官神经都脆弱了。
“小伙子,跟女朋友吵架了?”
烧烤摊的老板是个热心的大叔,见林夕年纪不大,独自站在那又神色彷徨,还以为是跟女朋友赌气了。
林夕微笑了一下摇摇头:“没有,我只是弄丢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他把他的命弄丢了,连同命一起丢掉的还有他的心,他年少时说过的,林朝朝是他的命,他忘性很大,说过的话随口就忘了,直至今日他才重新想起来。
烧烤老板听完颇为遗憾的走过去拍拍林夕的肩说:“小伙子,有些东西丢了就丢了,命里注定没有的东西强求不来啊,还是释怀吧。”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朝朝也对他说过类似的话,那么谁能告诉他,怎么才算释怀。所有人都有执念,有贪欲,如果都秉持着这样的道理行走在世间,那么都看破红尘好了。
林夕听他说完没有如释负重,反而更加想要见她,想念她的温度,贪恋她的温暖,怀念她的一切。
老板的手带着炭火香气,林夕找了一处相对安静的地方坐下,点了很多朝朝喜欢吃的东西,欺骗自己朝朝就坐在对面手捧着脸笑眯眯的看着她,弯弯的眼里带着细碎星光对他说:“林夕,你等我,我会走很远很远的路去拥抱你。”
恍惚间,林夕好像真的看见了朝朝的笑颜,他强压下泪意平稳住自己的情绪张口:“好啊,我等你。”他刚说完,朝朝好像噗笑了一下,神情冷漠:“林夕,从此故人是路人,我们不要在见了。”
“朝朝。”
他四处看了看,发现不见朝朝的影子,他慌忙走过去问老板见没见过一个很好看穿红衣服的姑娘,老板狐疑的看他半晌才说:“你喝多了,出现幻觉了吧。”
这一切都是错觉,林夕看眼前空空的酒瓶才想起来,朝朝不喜欢他了,这个后果是他自己造成的,都怪他。他趴在桌子上闭气眼睛,丝毫不怕桌子上的油染脏他的白衬衫。
“林夕,我最喜欢如你一样干净眉眼温润的人啦。”
林夕明明知道那是错觉,却还是从桌子上直起身,摸出钱包把钱压在酒瓶下面然后离开。
年少时,朝朝说喜欢干净的人,他就保持干净,戒掉所有不好的小习惯,班级组织篮球赛,宋子琛抬手进了一个三分球,她高兴的都蹦起来了,目光紧紧的跟随着宋子琛,他在旁边吃味半天才开口问她是不是喜欢会打篮球的,她想也没想的直接回了一句是,还说会打篮球的男生都超好看,为此,他拉下脸抱着篮球去找宋子琛,让他教他打篮球,宋子琛还趁这个机会给他找了很多小麻烦,但不得不说,宋子琛教的很好,他学的也很快,有一次他也跟着上场比赛,差一点就输给对面了,在最后几秒的时候他投了一个压哨三分球,然后得意的看向朝朝,被她小跑过来当着所有人的面扑了个满怀,然后抬起头脸红红的看向他说:“林夕,你最棒啦。”
这听起来简单的几个字却满足了他所有虚荣心,原来那时,不止朝朝的全世界是他,他的全世界也是朝朝。
“我是真的舍不得。”
那身球服他现在都放在衣柜里,她贪玩写了她名字的校服也没舍得扔,他还有满腔情愫没有说明白呢,他和朝朝怎么就结束了。
“我是真的该放下了。”
朝朝不知道应该怎么看待这段感情,遗憾已经无法诠释她与林夕了,如果非要说的话,大概是他走出半生,历尽千帆后,归来以不是她喜欢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