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 清穿之咸鱼贵妃 - 马达达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第114章

第114章

四爷发了话,耿清宁第二天一早就起来准备了,老公上班,孩子上学,她则是带人开了库房。

当初她只带着一个箱笼、一个包袱来了这里,如今东西多的,三间屋子也装不下。

耿清宁看着账册子,布匹料子、金银首饰、珍稀古玩等全都单独成册,个个都是好东西,这些东西来得容易,她也不小气,满满的装了两车。

送东西的由头是十三福晋病了,是以药材放在最上头,然后是吃的、用的,最下头还压着银子。

连续收拾了好几天,一切都准备好了,耿清宁叫人去书房那边报备,又跟正院那边打了个招呼,于进忠就带着东西出了门。

门口,庄子上的管事马九正在等着,见于进忠出来了,亲亲热热的迎了上来,口称‘于老弟’,将车辕处的座位让给于进忠。

于进忠快速上下打量了一下,只见来人满脸的皱纹,花白的头发,小手指粗细的辫子,此刻虽说笑着,但脸上仍带着些凶意,看着不太好相处的模样。

“马爷爷”,于进忠也笑开了花,“怎么是您老亲自来了”。

虽说庄子上的人每日都要往府里送东西,但都是送往膳房,与别处并无联系,于进忠为了这趟差事还专门请膳房的刘太监喝了两回酒。

据刘太监所说,马九此人极为抠门,明明是一个皇庄的庄头,吃喝用度都是尽够的,偏偏人节俭极了,据说他用带线的大头针穿过咸鸭蛋,舔着线绳上的咸味吃窝窝头,一个咸鸭蛋吃了整整一年。

他不仅对自己抠门,对身边人也是这般舍不得花费银钱,据说他前头那个媳妇是病后舍不得花钱买药,最后被活生生熬死的,还留下个七八岁的孩子,在后娘手里头讨生活。

刘太监还额外透露了一个让人不得不警醒的信儿,据说马九后头娶的这个是正院康嬷嬷的内侄女。

这样的人哪配给主子办事,于进忠瞥了一眼马九身后跟着的沉默男子,拉着马九一同坐在车辕上,二人称兄道弟,马重五还被叫过来磕了一个头,认了于进忠做干爹。

距离不算太远,二人还没叙完话,十三爷的府上就近在眼前了,于进忠拍了拍马九的肩膀,道,“马老哥,我就先进去了,照顾好咱儿子”。

他是个太监,不用忌讳,内院自然是可以进的,况且,他还代表了耿清宁的脸面,可以到福晋主子跟前磕个头。

马九笑眯眯的目送他进去,转身就唾了一口,“狗仗人势的东西”。

还是以前好啊,弘晖阿哥在的时候,正院势大,谁都得喊他一声‘马爷爷’,如今这样一天阉狗也配与他称兄道弟了。

一旁搬着东西的马重五深深地往这边看了一眼,转身沉默干活。

二门处,兆佳氏的奶嬷嬷已经恭候多时了,一路引着于进忠进了内院,兆佳氏已经被人扶在榻上靠着了。

于进忠心中念头转的飞快,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十三爷府上的小阿哥都是由侧福晋瓜尔佳氏所出,若是十三爷有个好歹,这位无子的十三福晋可就要一辈子在瓜尔佳氏的手底下讨生活了。

于进忠撩起袍子跪下磕头,满屋子的嬷嬷丫头一窝蜂的涌上去将他搀扶起来,还给他搬了个绣凳,硬要将他摁在座位上。

于进忠面上带笑,讨饶了几句,脚下却像生了根,一动不动的立在原地。

兆佳氏强撑着坐起来,又吩咐左右叫人赏他,一时间屋子里的人走了个干干净净。

于进忠重新跪下,“我们主子说,外头天热,瓜果蔬菜不好买,正好府上的庄子有多的,不是什么金贵东西,还望福晋别嫌弃”。

兆佳氏不在意这些东西,她出身镶白旗,家族虽不太显赫,但阿玛马尔汉是吏部尚书,给了她不少嫁妆,若是只有她自己,一辈子也吃不完。

于进忠规规矩矩的跪在地上,头也没擡的继续说着,“我们主子说,给您府上送五个月应当尽够了”。

为何是五个月,不是三个月或是半年,又或是一整年,难不成……

兆佳氏坐直了身子,满面的青灰都散去不少,脸上出现一丝激动之色,颤抖着声音不敢置信的问道,“真的?”

这么久了,没有哪处肯给一句准话,她几乎已经万念俱灰了,如今得了这样一个好消息,实在难掩激动。

于进忠多的话也不敢多说,况且,他本身就什么都不知道,只是个传话的。

兆佳氏紧紧地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摆摆手叫人拿荷包给他,“替我多谢、多谢谢你主子”。

她求爷爷告奶奶这么久,终是从四伯府上得了一句准话,虽说这位当下只是个格格,但能帮她的,就是好的,已经顾不得论出身x了。

于进忠得了赏,是个极为莹润的玉石扳指,看上去价格极为不菲,他将荷包塞进怀里,又掏出块银子扔给跟在骡车旁行走的马重五,“乖儿子,去买点好吃的罢,瞧你瘦的,干爹看着都心疼的慌”。

马重五瞥了一眼双眼直冒精光的亲爹,默默的将银子塞进怀里,“多谢干爹”。

于进忠摆摆手,“甭谢,下次送东西的时候若是没胖,干爹饶不了你”。

马重五低声应下,亦步亦趋的跟在马车后头,几辆车在十字街口分开,于进忠带着人回了亲王府,马九调转骡马去往庄子的方向。

“拿出来罢”,马九回望了好几眼,见没有了于进忠的身影,才摊手放在马重五面前,“那阉狗给你的银子”。

马重马木讷的在怀里摸了一会儿,还没来得及递过去就被亲爹一鞭子甩在身上,黑色的鞭子上好像带了暗红的颜色。

“怎么,不想给我?”马九眯着眼睛,又是一鞭子甩了过去。

这个儿子眼见着就大了,早都该娶媳妇了,可是娶媳妇要给彩礼、要摆酒,但是他可是一个铜子都没有。

而且这个儿子一直念着他那没福气的娘,在乡下,谁生病不都是熬过来的,她没熬过去,就是她没福气,怨不得旁人。

马重马双手将银子捧出,向来都是这样,他身上是没有银子和铜板的,不对,整个家里只有马九和继母身上是有银钱的,其他人什么都没有。

银子是软的,能被咬出牙印来,马九看着上面的牙印,珍惜的用袖子擦了又擦,“你那干爹还真大方”。

足足二两银子,就这么大方的赏了刚认得干儿子,马九将银子装进荷包,打算回家将银子埋起来,他就是这样的性子,虽喜欢银子,得了银子却不爱花,只喜欢攒着,每天跟银子睡在一起都行。

马重五默默的跟在后头,他低下头,夏日衣薄,胸前似乎有金属的凉意。

庄子上最好的屋子是主子的,其次就是马重五家,马九已经哼着小曲儿进了屋子,马重五也是牵着骡马往后头走去,后头是畜牲的地儿,那里有一间小屋,就是他睡觉的地儿。

庄户人家,没那么讲究,马重五往后头走的时候,还看见红姨娘在窗户边上绣花。

他知道她,是康熙四十六年黄河泛滥的时候逃荒过来的,身边还带着老娘和生病的弟弟妹妹,后来为了给弟弟妹妹治病不得不自卖自身。

马九其实舍不得花这个钱买人的,但红姨娘绣艺好,他算了一笔账之后,发现把人买回去还能一人多用,就美滋滋的买下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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