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太阳突破了天际线此时已经在半边天上高高挂起了。柔顺、暖心的阳光透过窗棂照在天歌的脸上。陈妈觉得天歌这一段时间没日没夜的复习备战高考太辛苦了,又从孟老爷子那里得知了如今考大学就跟以前考上进士一样,前途无忧,心里是无比欢喜,成天的板着的苦脸如今也挂上弧度,见谁都是笑眯眯地。
她曾经还觉得让天歌去县里上中学是一件“不太符合主流”的事,因为村里没有哪个学生是真正有文化水平的,能识个字,会算个数就可以了,这个学就算没白上,至于掌握一些更高深的学术,哪有回家种田娶媳妇重要呢?她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同样也是这么认为的。
在天歌还在县里上中学的时候,她就已经在替天歌张罗着要娶媳妇了。十几岁就结婚在村里并不少见,甚至算是常态,但陈德贵的大哥陈德宝在得知了这件事后却亲自上门骂她是个“老娘们”,头发长见识短,如果天歌真的回来结婚了,那他和天歌为了去县里上中学而做的一切努力就都白费了,耽误了天歌的前程,天歌会记恨她一辈子的。在大哥陈德宝不惜撕破脸皮的强烈要求下,被他堵在路中央骂了三天之后,天歌这个中学只好继续上了,但她仍觉得上学是一件费钱的事。如今看到红闪闪地百元票子由领导亲自交到陈德贵的手里,又觉得这个学是没白上,上得很值。
陈德贵却觉得虽然天歌考上了学但也不能这么娇惯,地里的活该他干的还是得干,起来想去喊天歌起床。陈妈说考上了学这就是个宝,不能伤着累着,所以跟陈爸起了分歧。双方各执己见,谁也不让谁,大早晨的就在堂屋里叨叨起来,他们俩只要吵起来,比那报晓的大公鸡还厉害,谁也没想到天歌会被这种方式唤醒,他们俩也不想天歌以这种方式起床。
“哎呀!吵什么啊!我在休息!”从卧室里传来天歌不满的声音。
“你个瓜娃,我打死你,怎么说话呢!”陈德贵抄起擀面杖就冲进了天歌的房间里,还好陈妈拦住了他,不然这一棍子可真要下去了。
天歌诧异地看着气冲冲地陈德贵,这才想起来这里不是他的大别墅,没有他可以随意辱骂、使唤的下人,颤抖着说:“爸。”
“好了,好了,你干你的活去吧。”陈妈一把推开陈德贵,又对天歌说:“天歌,起来吃饭。”天歌应了一声好,立刻下床便去洗漱了。
他们这一家吃的早饭和别人家的大致相同。蒸芋头,芋头面的黑馒头,香椿芽咸菜和玉米面汤。陈妈将已经凉了的饭拿到厨屋里温了温又再次端了上来,放在桌子上天歌的面前。天歌看着这一桌子的饭,不禁勾起了他的很多回忆,很久以前的回忆……
陈妈看着陷入沉思,一脸呆滞的天歌怀疑是不是吃不惯家里的饭了,问他是不是觉得饭不好吃。天歌连忙回应并不是这么一回事。
“没有,妈,饭挺好的,多少年了,就想着这一口呢。”天歌搓了搓手,拿起筷子就要吃饭。
不料陈妈一鞋底子飞到天歌头上,疼的天歌直捂着头顶。
“干嘛,妈,这吃饭呢!”
“我看你是越来越不正常了,”陈妈说,“你昨天没吃啊?你不是天天吃啊?”
天歌意识到自己又说了不符合“时代”的话,嘿嘿一笑说饭挺好吃的,但陈妈确实不给天歌好脸色,仍旧板着脸,直勾勾地盯着他。天歌从小没少挨了陈妈的打,到现在仍然能想起来当时的可怕的经历,被陈妈这样盯着心里有些发毛,所以他赶紧扒了两口饭,说了声有事出去了就急忙出了门。
天歌刚一出门,刚一迈出门槛,就踩到了水洼,溅了一裤子的泥,不得已只好把裤腿卷起来,又无奈地低头看了看他的那双解放鞋已经满是泥泞。这地方就这样,他心想,慢慢地就会习惯,摆脱城市习气,成为一名真正的扎根农村的人。他这一世是这样坚定的。
虽说这里是他的家乡,生他养他的地方,但他并不熟悉这里,许多事情在年复一年的酒色财气中已经冲刷淡化,如果他还是曾经的那个满怀志向的年轻人,而现在他只是一个披着十八岁高中毕业生模样的中年男人,前天他还身患绝症。
乡下最讲究的就是一个人情世故,这也是他在事业早期到处奔波时学到的最重要的技能。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但他仍然自恃机智过人,毕竟状元的底子还是在,而且这么多年他一直也没丢,虽然常年混迹于社会,可很过东西学起来还是很快。想要真正的留在农村,扎根于乡土,身上就必须沾满泥土。
天歌一路逛着,东边瞧瞧,西边看看,村里大多数房子都是老房子,房墙都是用临河里的泥掺了麦秸夯成的土块堆砌而成,砖木结构的几乎没有。房顶上真正有瓦的不多,大多都是茅草或是泥顶,许多家里连院墙都没有,只是用篱笆围了起来,有也是用河里的石头堆的,形同虚设。
很多人家的房子都只是一间屋,别管家里有几口人,反正吃饭、做饭、睡觉、会客全在一间屋里,或者是在院子里搭个灶台。家里有孩子娶了媳妇的,就把一间屋或用帘子、或用泥块隔起来一分为二,这就算是两间屋,但新婚夫妇与公婆或孩子们之间的隔音效果嘛,可想而知。能有三间屋的或有厨屋的都是以前有“几个钱”的人,但他们也都出不起钱在盖屋的时候使用红砖。总之,据天歌观察,仅从住房来看,村里人的生活全都不尽人意,这已经是在九十年代初了。
天歌经过县领导亲自来贺喜的事应该是在村里鼎鼎有名了,但今天跟他打招呼的人没有,反而是用一种非常鄙夷但不能直接说出来的眼神另眼相看,这让他感到很奇怪,难道他还做过什么让人讨厌的事吗?他不记得了,或者看他考上了大学村里人都嫉妒了?不,天歌深信村里人都是非常善良的人,非常淳朴的人。可他仍然百思不得其解。
终于有个他还能记起来的人出现在他的视野中了,他连忙上去打招呼。这人是他的伯祖父,他见面得长称一声“二爷”,年龄也将近八十了,身子骨一直都很硬朗,也是村里比较有威望的老人。他扛着锄头,正在往自己农地的方向走去。
天歌冲上去打了个招呼,他二爷耳朵不太好,天歌在后面叫了很多声才反应过来。
“二爷,二爷,二爷!”天歌不断提高自己的音量在后面叫着。
二爷反应过来,回道:“天歌啊,”他上下打量着天歌,拍了拍他的双臂,笑咪咪地,“好小子,不孬,有本事,给咱老陈家长志气了!”天歌没做回应,也只是谦虚地笑了笑。二爷看他那样是越看越喜欢。
天歌直切主题,问村里人都是怎么了,没一个是对他有好脸色的。二爷问他是不是认识王大头的女儿王春玲,天歌回答是跟她认识。
“二爷,到底咋了嘛?我跟她认识有什么问题,咋了嘛?”
“我跟你说,你小子昨夜里跟她干什么来?”
“没干什么啊,二爷,我昨天夜里迷路了,正好她出来送送我。”
“你大半夜让人家一个小闺女送你啊?在村里你还能迷了路?你是不是还送人家东西了?”
天歌现在知道大概因为什么了,也知道了他现在是百口莫辩了,就是不知道昨天晚上到底是谁看见了把消息搞得满村皆知。
“我说的是实话嘛,我就送了两本书。”
“那东西能乱送啊?你知不知道那代表着什么?”
“什么嘛……”
二爷低下头对天歌小声的说:“信物啊!”
“她说她想学习知识,我就将我高中的课本都送给她了,没考虑那么多。”
二爷听了立马就又扛起了锄头走了,不管天歌在后面怎么喊他,他头也不回。天歌现在算是知道了,在他认为一件男女之间非常纯洁的事,在村民眼里就是另一种看法了——未结婚的男女之间就不能有任何接触,否则就是“有伤风化”。这件事也算是让天歌大开眼界了,这里不光经济上落后,思想上同样是封建的,而且落后的不是一点两点,简直就像回到了建国以前。
“这叫什么事嘛……”天歌难为的直挠头,真不知道以后怎么再面对春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