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行动永远比言语更具有说服力 - 完蛋,我写的玛丽苏小说成真了 - 浮生几时为欢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12章行动永远比言语更具有说服力

听见这个酒馆名字,林晓默并不意外。定风酒馆是她大学时写的一本悬疑推理小说里描写的内容。

大概讲的是喜欢一个酒店老板娘,因此对酒店里的男性大肆屠杀的变态连续杀人案的故事。

故事是很平常很普通的故事。

只是…

“那酒店地址在哪里?”严朝阳问。

“我…。”小商贩面露几分难色:“我不记得了。”他低下了头。

“我知道。”林晓默突然出声。

那酒馆的设定是位于一个偏僻的小道上,白天它的附近有一种特殊的磁场,使人下意识的会忽略它。

只有当满月悬在当空,满身疲惫的旅人,才会在月光的指引下见到它。

而行人在这里洗去一身疲惫离去之后,便会忘记去往那里的道路。

“麻烦金局长问一下李向这个人是不是还在监狱。”林晓默补充道:“就是前段时间那个热搜上落网的连环杀人犯。”

李向就是这篇小说里面的主人公,一个一直藏在暗处的杀人犯。

当时她高中时这篇小说的结局是李向杀掉了酒馆里面所有的人,然后毁尸灭迹,潇洒离去,一直逍遥在法外。

在她意识到自己小说会变成现实之后,她给这个故事打了补丁—让他在逃亡后被警方抓捕归案。

金多多与警方的沟通的很快,他放下手机,对林晓默点点头说:“还在。”

这个答案让林晓默觉得很意外,因为在小说的结尾,李向是带着开启酒馆的钥匙—一个玉镯子,一起逃亡的。

由于玉镯子是酒店老板娘的随身之物,所以李向一直很宝贵它,基本不可能把他交给其他人。

可现在李向还在监狱里,酒馆却再次出现在人们眼前了。

“我想先见一见这个李向。”林晓默说。

金多多虽然有些意外,但还是同意了。他的效率很高,在打了几个电话后,很快就办好了相应的手续。

“城西第一监狱。”金多多说了一个地址,顾风言点了点头,表示他会带林晓默过去的。

顾风言和林晓默起身要走,云归和严朝阳也同时起身跟着他们。

林晓默无奈的停下脚步,对着严朝阳说:“朝哥,你的问题和金局长交流就可以了。”

见她的生疏,严朝阳苦笑了一下,点了点头说:“好。”

林晓默又转头看着云归,正要说什么,只见云归可怜兮兮的喊了句:“默默。”

她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默认他跟着了。

毕竟,云归还只是一个心理年龄只有十四岁的“小朋友”。还是她一手创造出来的,能宠一下就宠一下吧。

因为顾风言在的原因,作为云归的监护人的顾风语难得的没有跟着他们。

此时,顾风言在前面开车,林晓默和云归坐在后面。

“默默,你是不是喜欢那个严朝阳。”上车后一直低着头没有说话的云归突然说到。

“啊?你为什么突然这么问。”林晓默被云归问的措手不及,她以为自己那些小情绪藏的很好。

“你看他的眼神,又伤心又难过。”云归语气委屈:“而且他很有钱。”

虽然很不愿意面对,但云归不得不承认,现在的严朝阳比他有钱很多,而且,他想起了第一天晚上林晓默住的又小又破旧的出租屋——默默看起来很需要钱的样子。

“噗——。”听见这个理由,林晓默忍不住笑出声来,她忍不住抚了抚云归头上的呆毛。

说:“我不会因为一个人有钱喜欢他的。”

云归的眼睛亮了亮,听见她接着说:“我以前是喜欢过他,但那不是因为他有钱,而是因为我喜欢他的成熟和稳重。”

“但是现在,我好像不喜欢他了。我觉得我现在的状态很糟糕,只有当我调整好自己的状态的时候,才会考虑这些事情。”

“现在的我,只想先把自己的生活处理好,你明白吗?”

云归的眼神从震惊到坚定,他没有再多说什么,因为语言是苍白的,他会用实际行动告诉林晓默。

他会一直陪在她身边,陪着她调整自己的状态,陪着她去做她想做的事情。

行动永远比言语更加具有说服力。

一行人来到城西监狱,很顺利的来到了见面室等候。

在狱警带着李向出来的那一瞬间,林晓默就确定了眼前这个人不是李向,或者不是真正的“李向”。

因为她记得她对李向的外貌描写是:瘦长的身形,极短的黑发,和一双勾子似的眼睛。

但是眼前的人确实一个身形魁梧的大汉,眼睛是一双带着凶气的钝眼。

但是她记得她在出发之前看过李向的庭审记录,里面关于李向杀人的证据链合法且充足。

里面的证据赤裸裸的表明了眼前这个人就是做出她笔下一系列暴行的男主。

对于这情况,林晓默下意识的想到了一种情况——有人代替了原本的“李向”完成了书里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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