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精神问题
张震岳就是那个死者男性,我们也是从走访中得知这些消息的。那女人听我问张震岳,脸色先是一变随后才点了点头表示认识。
“你跟张震岳什么关系?”我又问了一遍,之前问的毕竟是胖子,我还没问过。
女人倒是也没有隐瞒,告诉我她和张震岳是夫妻关系。
我倒是也没有绕圈子直接表明了我们的态度,这张震岳是个什么情况,女人最清楚,不管两个人如今的感情破裂到了什么程度。
至少在以前两个人深爱过。
张震岳是出事在三天前,发现尸体的地方是高速公路上,经过这两天的勘察,我已经基本可以肯定,是能上到高速公路的。
而从死者的情况来看,出车祸致死的可能基本是被排除了,死者身上没有任何擦伤和撞伤,从尸检报告上看,死者在出事之前曾大量饮酒,但酒精致死一事还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所以这也是个不确定因素。
“你跟张震岳结婚几年了?平时夫妻感情怎么样?”我没有直接问张震岳出事当天,想先了解一下两人的关系。
女人倒是告诉我了,说她跟张震岳结婚有十年了,夫妻感情还可以,张震岳对她不错。
她的回答让我不由得有些意外,我看了一眼胖子,胖子也撇着嘴,从这几天的走访来看,几乎附近的邻居都知道张震岳有情人一事。
而作为张震岳的妻子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这个时候还能说出对她好的话,着实不容易。
我收回了自己诧异的目光,继续问她:“张震岳在出事当天晚上在哪儿?”
张震岳是在凌晨被路过的司机发现的,从尸检报告上看,是死在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那么在这儿之前他在哪儿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
出事的并不是只有张震岳一个人,还有张震岳的情人,所以我觉得在当天张震岳并没在家,而是在跟情人在一块。
之所以还这么问,就是想测试测试这女人诚实不诚实,是否会跟我们说实话,还是在兜圈子。
女人告诉我张震岳当天在家,那时候天已经黑了,他工作回来后就早早睡了。
我听完眉头一挑,看了胖子一眼,胖子赶紧反驳道:“不对吧?从我们的调查中看张震岳是和情人一起出事的,如果当天他在家,那么他又如何跟情人在一块呢?”
胖子说完我忍不住拧了他一下,这家伙说话也太直白了吧,简直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胖子被我捏了一下,也意识到自己话说的有点直了,他赶紧跟女人解释,没别的意思,就是奇怪。
女人似乎并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等胖子说完她直接就来了一句:“谁说在家就不能和情人在一块了?你们警察定的规矩吗?”
我和胖子都蒙圈了,在家咋和情人在一块,正常情况下不应该是偷偷摸摸的幽会吗?
哪怕女人能忍,张震岳也不至于直接就表示要去找情人吧?这对一个女人的伤害也太大了。
就在我和胖子都不能理解女人话的时候,女人又说话了,而这句话彻底把我跟胖子的世界观都给崩塌了。
她告诉我,张震岳的情人一直和她们一起生活,就住在楼上。
我跟胖子听完眼珠子差点没飞出来,这他娘的真是千古奇谈了,现任和情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我真不能理解。
我问女人张震岳带着自己的情人都搬到了家里住,她难道一点感觉都没有?
女人哈哈一笑告诉我,她有感觉又怎么样,有什么用,那情人巴不得她跟张震岳生气离婚的,那样她就可以成了这家女主人了。
越是如此,她越不能使其得逞,反正她只要一天不跟张震岳离婚,那女人就一天别想成为女主人。
不管她在这儿住多久,始终都是个客人!
女人这一番话几乎是咬着牙说出来的,我能看出来她在心底对张震岳是有着恨的,只是她一直在忍。
一个女人能有这种魄力,说实话我都有些佩服她了。
在短暂的犹豫了一会儿后我又道:“这种三人共处一室的情况,维持了有多久了?”
女人告诉我有一两年了,还算老天开眼,让她的忍耐没有白费。
如今张震岳死了,那小三也死了,都是遭了天谴,她是最终的胜利者。
确实,这点不得不承认,女人的忍耐换来了张震岳和情人的死,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一是解决了情人这个眼中钉肉中刺,另外又得到了张震岳的所有遗产,说她是胜利者并不为过,但这份胜利也是靠着强大毅力才得到的。
虽然我没有跟他们生活过,但我也能想到女人两年受到的煎熬有多大了,那情人敢搬进来住就说明没把她这个正室放在眼里。
两年内这栋别墅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堪称宫斗。
我长叹了口气,正想继续问女人的时候,却听到了嘭的一声。
我吓了一跳抬头一看就看到女人拿着刀一下子砍在了茶几的鸡头上。
接着她用手把鸡头硬生生的给拽了开来,鸡血流了她一手她也一点反应都没有。
“你们肯定饿了吧?在这等着,我去给你们煮鸡头吃?”女人指了指手里的鸡头便站了起来往厨房去了。
我完全都没反应过来,要不是胖子拍了拍我,估计我还在迷糊。
“快走,这女人又不正常了!”胖子拍在我耳边说了两句,接着便催促着我离开。
我跟他解释我问题还没问完呢。
胖子瞪了我一眼问我是想问问题,还是想吃带着血还有鸡毛的鸡头?
我被说的一颤,想想那个场景就觉得恶心。
胖子告诉我这问题啥时候都能问,我可别自讨苦吃,而且他还好心提醒我,这带鸡毛的鸡头还只是开头菜,大餐还在后头,这带鸡毛的鸡就是大餐,连锅炖,盛的全是鸡毛,我可以试试。
我问胖子有那么可怕吗?
胖子告诉我千真万确,他上次就是领略过得,要不是他反应的快,及时逃走了,恐怕那鸡毛就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