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公孙居吴来得灵药,林若雪后巷遭打劫 - 震惊南北无赖憨憨的爆笑组队生涯 - 飞马云端 - 武侠修真小说 - 30读书

第19章公孙居吴来得灵药,林若雪后巷遭打劫

“前辈说什么?”葛青问道。

“我是武学奇才?”吴来也惊了。

“没错,”公孙逸感叹道:“我活了这么多年了,也没见过似你这样的人。所谓武学奇才,老夫也只是听说过,不曾见识过。但以你目前的反应来看,能借助他人之真气而又无意之间打通经脉,除非天赋异禀不可为也。”

说罢,公孙逸打量了一下吴来,眼看这个少年虽然衣冠不整,一副痞子无赖的样子,但眉宇之间却有一种旁人没有的英气,或说是种煞气,朦胧间又觉得很熟悉,感觉像是故人好友伴亲切。

他行走江湖多年,也是个说一不二的主,但眼下也颇为为难,沉吟许久,眉眼之间尽是踌躇不决之色。

“我当年行走江湖之时,见多了忘恩负义之徒,见利忘义之辈,曾经立誓绝不收任何人做徒弟……”

“好的前辈,那我们告辞了。”吴来跟葛青一起起身作揖,准备拜别。

“哎!别呀!等下!”

“走,走走。”

“哎你俩等等,能商量!”

“吴来兄弟,我们真走啊?”

“不走等着他给你杀猪宰羊过大年啊?”

“哎!你俩别啊!”公孙逸拉着他俩的胳膊:“老夫都说了,还能商量!你俩别!哎呀我……”

“呃……”葛青突然感觉一阵剧痛,然是胸口的伤撕裂开来,鲜血直流,他只觉得眼前一黑,就晕死过去。

“啊?!葛青!!傻大个!!哎呀,前辈,不收徒就不收徒,我们没说非要拜你,现在可到好,你把他弄死了。”吴来见葛青晕倒,先是一急,然后就抱怨起来:“你说这可倒好,我拼了命把他救回来,好不容易能把他送回家,现在死你手上了,你说吧,怎么办?”

“前面不是说他受伤不严重吗?”

“那是那个傻大个他,哎呀,他怕你担心,所以才那么说的!!”

公孙逸听吴来这么说,心中更是欢喜,没想到眼前这个傻大个,心底竟是如此的纯良。

于是他走上前去,扶起葛青,将葛青扶在了床上。吴来还在说风凉话,可他则是拉开了葛青胸前的衣物,仔细查看了伤情,随后右手留食指中指,其余三指握住,搭在葛青腕上,先只感觉脉象平稳,下一刻便感觉到脉络之间,存在如大海般深厚的内力。

“没想到这小子人虽然傻,但身上的内力竟是如此的深厚。能把如此愚钝的人教到如今这个样子,真不知道他师父是谁,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见见他。”

“这个咱们以后再说,他怎么样了?”

“你放心吧,他胸口的伤没有触及到心脉,而他深厚的内力又如同坚硬的甲胄,使他没有任何大碍。我这里有我自己的独门疗伤药,回春丸,你且拿去。”

说罢,公孙逸将一个翠绿药瓶交给吴来。

吴来看着自己手里的药瓶,这瓶子非常精致,看起来值不少钱,里面的药呢?药嘛,估计不会值钱。

估计是盘算的时候,内心活动反映在了脸上,公孙逸看到他当下的表情,嘿嘿一笑,说道:“这瓶子不值钱,五文钱一个,里面的药嘛?却是价值连城,但是我建议你不要卖,关键时刻可以救命。”

“哎,老先生您说什么呢?这药当然是拿来救我兄弟,我怎么会卖呢?嘿嘿嘿。”这笑声里满是阴险和奸诈,还夹杂了一些贪婪。

这公孙前辈摇了摇头,笑着说:“行了,随便你说什么,赶紧取出一粒来,一半碾碎了敷在他伤口,另一半调水给他喝下去。”

吴来照着公孙老先生的话,将药分成了两半,一半碾成了碎粉敷在了葛青的胸口,另一半调了碗水给他喝了下去。

“这小小的药丸有那么神奇吗?”吴来拿着手里的瓶子倒出一粒药丸来,仔细的观察着。

反正现在闲来无事,要走也只能等傻大个醒了以后再行出发。

“呵呵,那是当然!这回春丸,虽然名字不怎么样,但是只要不是脑袋掉了,或者震碎了心脉,那么任何伤情都能治疗,哪怕是过了鬼门关,也能给你揪回来。”公孙老前辈捻着自己的胡须,洋洋得意。

“那您这个药能治内伤吗?”

“不能。”

“疗毒?”

“也不能。”

“蚊虫叮咬?”

“……不能。”

吴来把药丸塞回瓶子里,一脸不屑的道:“那还能叫万能的灵药吗?”

公孙逸气得脸都黑了,不停的吹胡子瞪眼:“你这不知好歹的臭小子,这药治创伤可是武林当中的疗伤圣药,多少人想从我这里求去,都拿不到,你还在这里鸡蛋里挑骨头。讨打!”

“哎哟!老前辈,您别啊!我是跟您开玩笑呢。对了,您之前说您年轻的时候决定不收徒弟,后面还想说什么来着?”

公孙逸看着躺在床上的葛青,叹了口气道:“也罢,反正我跟这个傻大个儿怕是暂时没有师徒缘分了,更没有机会能够传授他武功。而你……”

他思考了一下,沉声道:“一来你是他的好友,二来又是个难得的武学奇才,以葛青善良淳朴的性格来说,他一定不反对我教你一些武功。”

“教我武功?”吴来惊呆了,从小到大,还没有人说愿意教他什么,就连认字,也是他闲来无事,躲在学堂外面偷听偷看学来的。可眼下,竟然有武林中数一数二的高手,决定教他武功,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啊!

“是的,没错,老夫打算教你一些武功。葛青醒来之前,你暂且先学一学,至于能学到多少,看你的造化了。”

燕京城城南,一个少侠持剑游走在街头,只见那少侠面皮生的雪白,身穿白色劲装,带黑色裹腕,上绣金云,腰系黑布白玉带,脚踏黑底银纹靴,靴子脚踝处镶了两颗玉石,整件衣服用料精致,裁剪利落,甚是合身。

但是就是这衣物,在南城可就是相当的稀罕物,多少双眼睛都瞪红了,单只是那双靴子,就足够普通人家吃一年的了,怎么能让人不惦记呢?

那少侠左顾右盼,东张西望,似是不认路,更看起来不像这燕京城的人。不消片刻,只见那位少侠走进了后巷。

不管是在哪个城市,背离热闹大街的后巷,都会跟热闹大街形成鲜明的对比:一边是人声鼎沸,而紧挨着大街的后巷,则竟是人迹罕至。

更不用说是南燕城万金坊的后巷了。

那少侠才踏进万金坊后门小巷几步,身后就已经跟了五六个人。再往前去时,身后的人便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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