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富贵的萨姆城
这段时间就算是花臂都惊叹于唐逸云的天赋,这擒拿手该是他们长乐宫所有术法之中极为厉害的一种了,其修炼难度也是很高,所以才会择一些天赋实力都极强的人来修炼。这花臂修炼擒拿手十三年,这十三年时间里面他几乎是日夜苦修,这才有了如今的成就。
但是他反观这个唐逸云不过是短短半个月的时间,他无论是手法还是出手的力道都跟他相差无几了,只是那种神韵还有待提高。
这令花臂惊叹于唐逸云的修炼天赋的同时也是心中苦涩,这人比人可真是气死人,这种情况下他简直是有些无地自容了。
好在唐逸云丝毫不在意他的情绪变化,一心只是扑在这擒拿手上面,不断修炼,已经是有了不错的回报,他的擒拿手初具威力。
这令他有些高兴,原本以为修炼时间会很长,但是现在看起来倒是没有想象中那么长,半个月就小有所成了。
“你当真是我见过的所有年轻人之中天赋最高的一个,这擒拿手乃是术法之中极强的存在,你仍旧能够在短短半个月时间内将它修炼到小成的地步,当真是天赋绝伦!”
纵使被唐逸云制住,这花臂仍旧不吝惜自己的赞美之词,对唐逸云多加赞美。
唐逸云心中倒是对于这个花臂有些了解,这个人无利不起早,这般对自己献殷勤必将有所求。
于是他开口问道:“你想让我将你放了,所以才说我这擒拿手已经小成?”
花臂脸色一变,害怕唐逸云误会,因此而不放了他,便开口解释道:“你误会了,我并非是这个意思,擒拿手你确实已经练到了小成境界,你自已也有感受,我可没有欺骗你。”
唐逸云知道这擒拿手没有问题,无论是修炼还是使用的时候都毫无滞涩之感,对方应该没有在这上面动手脚。
“花臂,我擒住你也并非是我的所愿,你也知道,这世间很多事都难以预料,我这不过是保护自己的安全罢了,到时候你若是离开后,便不要找我寻仇,否则的话下次遇到我可能不会这么容易放你离开了。”
唐逸云知道这花臂看起来年龄很大,但是很是心胸狭窄的样子,若是自己放他离开的话,难保他不会再来寻仇。
只是他之前便承诺了这个花臂,自己当然是不能够食言了,也决定这就放了花臂。
花臂一听此话便知道唐逸云的心思,于是拍胸口保证道:“你放心好了,你既然放了我们师徒二人,那么这件事我不会再论,就当是一场烟雾任它随风飘散吧,毕竟之前可是我们先动手的。”
花臂此时看起来极为豪爽,也完全不把此事放在心上的感觉。
唐逸云也不多说什么,直接解开了花臂体内的生死道,并且当真放了他们师徒。
花臂头也不回带着他的徒弟离开了,这片土地上便只剩下了唐逸云一人。
他望着渐渐离开的那两师徒的背影喃喃道:“希望你不要回头来找我,不然的话,下一次我可不会留手了。”
这擒拿手的威力他练过之后才发现,那简直是惊天动地,其力量简直是恐怖至极。
按照他的估计,若是练到了达成境界的话,那么就算是一尊神佛在他的面前估计都挡不住他的出手。
这不是虚妄之言,现在的他根本还只是初窥门径,距离小成不知道还有多远,并非那花臂口中所说的那样。
按照他的估计,挂壁只是将这擒拿手以一种别的方式勉强练成,其实他也算不得是小成。
唐逸云又在一片山林中练了两个月,但是却发现根本没有太大的进展,这擒拿手仿佛有一层制约,将他阻隔在外,难以真正练到小成的境界中去。
于是他猜测,这擒拿手必然是需要配合一种秘籍,或者说是实力达到某种地步后才有可能练到小成。
那花臂并不知道这种关系,完全没有参悟出来,所以迟迟没有练到绝佳的地步,只是靠着自己多年来的练习,强行发挥出了一些威力罢了。
“千叶寺中竟然有这等术法,若是当初我被那几个老秃驴给留下的话,必然没有再见天日的一天了。”唐逸云心中还是有些后怕,当初入了千叶寺,莫名卷入一场是非之中,也是令他心有余悸。
这擒拿手他准备好好修炼,到时候一定会成为他的一道杀手锏,说不定威力比鬼灵剑更为恐怖。
到了他这种境界,一般情况下单是谁的境界高谁就厉害,但你若是有一两招极为厉害的术法的话,就算是对方实力强过你,也未必是你的对手。
所以到了这个境界的话,唐逸云最为紧要的还是有一门强大的术法。
鬼灵剑虽然经过了改良,但是消耗依旧不小,若是与人对敌,难免不会因为使用这一招而导致灵力大幅度下降,那倒是有些令人难以接受了。
“前方便是萨姆城了,既然来了这里,就去看一看,反正暂时也回不去。”唐逸云站在山岗上往下看,远处便有一座城市隐约出现在他的视野里。
因为他着急修炼擒拿手的缘故,所以暂时还不想离去,同时因为他从花臂的口中得知,这一路都是长乐宫的地盘,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他还得带着一个身份上路。
萨姆城很大,是周边商人游客的聚集地,这里盛产丰富的热带水果与海产品,在周边的城市中十分有名,同时也是热闹非凡。
唐逸云进城的时候遇到了岗亭处的守卫,他们似乎对于外来人口也是极为欢迎的,只要你有钱,就可以在这座城市里面有一席之地。
据说某个国家的富商曾经到访此城,让这里的人夹道欢迎,他们看中的也正是对方的钱。
在这种情况下,可见这萨姆城中到底对金钱崇拜到了什么地步。
唐逸云走到大街上,看到了不少丝绸与水果,琳琅满目的商品,各色的人群,整齐的士兵与干净的街道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因为害怕有人闹事,所以这里是二十四小时都有士兵巡逻,且还有专门的人递送茶水,街道也是随时有人打扫,倒是一副大城市的模样。
甚至一些大城市也难以有着这种待遇,一些比较有购买力的人甚至还能够得到按摩与茶水点心的服务,当真是一处有钱人的天堂。
唐逸云看到一处售卖珠宝的店铺,外面倒是很多人排队,一群样子娇媚身材火辣的售卖小姐不断招呼一些路过的行人进去选购。
周围不少人围观,大多都是望着那些火辣身材的售卖小姐,一脸的秽色。
这或许就是他们的销售手段,靠博得他人眼球来获得更多的关注度,才能够卖出去商品。
类似于这种的方式有很多,不少人都是提前来一些餐馆里面预约,否则的话就没有了座位,当真是热闹非凡。
整条街都是以消费为主题的地方,各种售卖手段变着方出现,倒是令唐逸云大开眼界。
唐逸云准备去一家古香古色的书店看看,因为就这里人少一些,倒是整条街上不多的一处安静之所。
走进去后鲜有有逗留,都是一些买了书匆匆离去的人,在这种闹市中还来买书的人必然是一些读书的人,或者说是爱书的人,但是也不多。
有出淤泥而不染的人,但是绝对是少数,这种人一般情况下也只能是远离是非之地。
“这位朋友,是选书吗?”有一个穿着大方,戴着眼镜,皓齿明眸,头发干练的男子缓步走到唐逸云的面前问道。
唐逸云看出这个男子不过二十多岁,但是一副读书人的模样,有些像是大学的学生,手里还抱着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