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灵婚
第110章灵婚
肖森抱着连翘的手仍旧不松,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在连翘的脖子间呼着热气,嘴里缓缓吐出几个字来:“和我灵婚如何?”“放你的狗屁!”
面对这种逼婚,连翘气都不打一处来!要结婚也得找个像样的,这家伙,显然不符合她的审美。
不,审美也算符合,毕竟他长得不错。
连翘想了半天她拒绝的原因,终究还是走心了,不是因为客观事实,而是因为主观臆断。
她不喜欢。
“呵!别跟我装傻,你并没有死,不过是寄宿在别人身体里的灵魂罢了,与我灵婚,好处很多。比如,我可以找到你的寄宿者,让你重获新生,如何?这条件是不是很诱人?”
连翘有那么一恍惚的失神,他是怎么知道的……
自从上次被闪电吓着之后,记忆如潮水一般涌现,就在不久前,她终于全部记了起来。她并不是这里的人,她是来自现代的一缕冤魂。
为什么说是冤魂……
因为她是被阎王爷一个瞌睡导致的死于非命。
她死的那天,正在小厨房捯饬着自己的玫瑰松仁饼呢,不小心被玫瑰的刺刺伤了手,流了点血,可是流那么一点血能死人吗?
答案是的。
当连翘还没完全接受自己被玫瑰刺扎死的事实,又看见两个穿着一黑一白两身长袍的俊俏美男拿着锁链微笑的看着自己。
连翘心想着,这莫非就是死神的微笑?
的确很迷人啊。
还没等到她想明白,连翘就被带到地下十八层阎王殿,但是在了解到自己是被冤死之后,她没有坐以待毙,她闹啊!
对于阎王爷这种“政府”部门的官员,最怕的就是闹了,一闹腾,他怕了,你就舒坦了。
后来,连翘十分幸运的见到了阎王爷这个老头子,说了点要求,然后按照穿越女的最高配置准备附身到某个女尊国女王的身上去的。
然后……
然后附身之后的事情她又不记得了,不过按照她现在的模样和之前的处境以及大锦朝的国情来看,她的愿望应该是泡汤了。
她还想找黑白无常理论来着,可是这两个家伙,自从上次小七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害她有气没出发。
至于为什么没跟燕书羡说,第一,是怕他这个在她看来还算迂腐的书生接受不了这样的事情。第二,连翘还是有自己的私心在的,即使记忆恢复了,但是这些日子的点点滴滴她未曾忘记过。
连翘有时候发呆就会想,她放弃的那女尊国女王的位置莫不是就是为了跟燕书羡相见?
那是不是太亏了点?
不过,连翘倒未曾后悔过。
没有了这一世的记忆,连翘真的认为自己已经死了,就算找到阎王爷再重来一次,那时候她长大了,燕书羡也已经成了三四十岁的大叔,而且他还未必认识自己。
所以在肖森说自己并没有真正的死去,而是有机会活过来的时候,连翘的心里还是有犹豫的。
见到连翘的闪神,肖森趁机满意的握过连翘的小手,在指尖揉捏着,似乎在玩一个很好玩的玩具。
“怎么样,考虑好了吗?”
一句话拉回了连翘的神识,不可避免,她心动了。可是灵婚?
连翘多少曾经在某本灵异小说里看到过,所谓灵婚与冥婚其实不同。冥婚是死后的鬼魂相结合,可能还会生下鬼子,鬼子大多带有怨念,幻化称魔体。
可是灵婚不同,灵婚是那些常年游荡在外面的魂魄未能回到本体而产生惺惺相惜,从而灵魂结婚。植物人就是这样状态的人。
一旦灵婚,男女双方的魂魄若是归体,那他们之间会有一种灵魂的牵引,即使不记得成为灵魂期间发生的事,但是还是不自觉会对灵魂的那个对象产生感觉。
几乎是百分百的。
肖森开出这样的条件,无非是要让自己嫁给他。
可是为了那副身子,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值得吗?
连翘在脑子里画了一个巨大的叉。
莫说现在燕书羡出现了,即使燕书羡没有出现,她也不会同意的。
“考虑你妹!你知道我是谁吗?21世纪新人类,某个言情小说作者说过,如果爱情是一盘美味佳肴,那婚姻就是一粒老鼠屎。什么宅斗,宫斗,家斗,不都是婚姻引起的,所以我不稀罕!懂了吗?”
说完,连翘使劲全身力气,挣脱开肖森的手,顺便在他愣怔之际给了他一拳。
连翘大步流星的走了,只剩下肖森在房间里发呆,他看着床上那个闭上眼睛的肉体,摸了摸刚才被连翘打扁的脸,销魂的笑了。
本来还想去吹吹风的,连翘却在门口看到了一个人,那薄薄的衣衫在秋日的寒气中显得分外扎眼,原本明亮的眸子也有些暗沉,他强行挤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来,可是周遭那股失落的感觉终究无法隐去。
连翘的眼神有些闪躲,她并不清楚燕书羡到底有没有听到她和肖森说的话,但见他许久不言语的样子应该是没有的,连翘抬起眸子,恢复往日的神色,对燕书羡怒嗔道:“书生!你这是想着凉吗?赶紧回去!”
燕书羡一愣,隐了隐眼中的晦暗,他来晚了,但还是听见连翘说的那句,婚姻不过是粒老鼠屎。
深秋的晚上的确很凉,凉的让人的心都有些打颤,连翘在燕书羡的身边亦步亦趋的走着,平日里素来话很多的她也变得沉默寡言起来。
“你怎么去了肖森的房间?”燕书羡终是转过头,看向那张圆润的可爱脸蛋,低低的问了句。
而连翘似乎在想着自己的事情,许久才反映过来燕书羡在跟自己说话,对上那双满是疑问的眼,连翘有些心虚的转过头,轻轻的“啊?”了一声。
随即胡乱编了个理由:“哦,我见他房里有动静,就过去瞧瞧。”
“连翘,你撒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