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小狼崽 - 最后一个狩猎人 - 长耳朵的兔子1987 - 玄幻魔法小说 - 30读书

第十六章小狼崽

期末考试结束,我也不想去关心中考成绩,爷爷的离开始终是横亘在我心里的一根刺。我的成绩一向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差,考个城里的高中应该没有问题。

但是这次考试,我做得很随意,以前我很想离开桃花村,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不过现在,我好像又不太想离开桃花村了,我要是去了城里上高中,留下奶奶一个人在家里,不知道她会有多么寂寞。

中考结束后,我彻底丢掉了书本,每日都在钻研《妖灵谱》。

我的记忆力很好,对于这点优势,我从小就很骄傲。

别人背诵一篇晦涩难懂的古文,可能需要好几天的时间,而我只需要短短几分钟,老师同学们都夸赞我过目不忘。

而且,也许在其他人眼中,《妖灵谱》枯燥无味,但是在我看来,《妖灵谱》感觉比看漫画还要精彩,我所阅览过的妖兽,全都铭记在了脑海里面。

这一日,又到了上山狩猎的时候。

我早早背上后羿弓,穿上奶奶为我准备的鹿皮靴,背上背着一袋子干粮和清水,独自一人往山里走去。

快走出村口的时候,我碰见了晴儿。

晴儿见我这副行头,有些讶然:“十八,你要去山里打猎?”

我点点头,没有跟晴儿提起我是狩猎人的事情,只是淡淡地说道:“是呀!爷爷不在了,只有我上山打猎了!”

“对于九爷的事情……呃……我也不知道应该怎样安慰你,只能说……节哀顺变吧!”晴儿重重地叹了口气。

我跟晴儿道了声谢谢,就要转身离开。

晴儿又叫住了我:“哎,十八,你一个人进山安全吗?”

我笑了笑,反问道:“有什么不安全的?我已经十六岁了,九爷在我这个年纪,都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优秀猎人了!作为九爷的嫡亲孙子,我也不能丢了九爷的脸面对不对?”

晴儿抿了抿嘴唇:“话虽这样说,但你没有听村里的猎人说吗,最近的山里……好像有些不太平……”

山里不太平?!

我疑惑地看着晴儿,晴儿告诉我:“那天张猎户到我家喝酒,跟我爹提起的,说是最近这十里八村的,有好几个猎人都在老林子里面失踪了,搞得人心惶惶,都没几个猎人进山了。你知道张猎户的吧,胆子挺肥的一个人,当年徒手单挑大黑熊都不落下风,但这次就连张猎户都怂了,窝在家里不敢进山!”

张猎户的大名我自然是知道的,桃花村除了九爷以外,就数张猎户的名气最大。

张家世世代代都是猎人,狩猎的经验非常丰富,而且张猎户生得块头高大,力拔千斤,十九岁那年进山打猎,一个人面对大黑熊,竟然不慌不乱,从容不迫,徒手单挑大黑熊,虽然全身伤痕累累,但硬是把大黑熊都给逼退了。

自那次以后,张猎户名声大振,现在他的后背上,都有长长的一道伤痕,那就是当年黑熊爪子留下的印迹。不过现在却成了张猎户用来炫耀的英雄勋章,每到夏天的时候,张猎户总喜欢光着膀子,露出上半身,带着那道伤痕“招摇过市”,引来人们羡慕的目光。

张猎户胆子大是出了名的,现在连张猎户都不敢进山,看来老林子里的情况远比传闻中的还要复杂和危险。

不过即便如此,也没有让我选择退缩。

林子里越是危险,越激发我要去狩猎的雄心壮志。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大概就是我目前的这种状态。

我冲晴儿挥了挥手,留下一个冷酷的背影。

晴儿有些急了:“十八,你真的要进山吗?”

我头也不回,迎着晨曦,朗声说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十八!喂……十八……”

任凭晴儿在后面怎样呼唤我,我都没有回头。

爷爷说过,男子汉行走江湖,不能被儿女情长所牵绊。

我知道晴儿喜欢我,也是发自内心的关心我,但是,我的使命在远方,所以,我不能停留。

以前有空的时候,我也跟爷爷进山狩猎,俗话说“没吃过猪肉,怎么着也见过猪跑”,虽然我不是特别厉害的老猎人,但对于狩猎方面的经验和知识,我懂得的还是不少,耳濡目染,我也不是纯粹吃素长大的。

我自忖自己现在的本事,碰上大花豹子,大黑熊这种大型猛兽也许有些棘手,但是对付其他野兽,还是绰绰有余的。

我只身走进老林子里面,在连绵起伏的大山里行走。

按照我的计划,我这次准备进山十天左右。

我在山里转悠了两天,却只抓到了一只野兔,还被我烤来当了下酒菜。

不是我本事不行,是这山里有些奇怪,跟以往比较起来,显得十分安静,没有多少动物出没,那只野兔都是我在一个树洞里意外发现的,当时那只野兔躲在树洞里,都不像平时里那样,在灌木丛里乱蹦乱跳,很容易就被我抓住了。

我生起一堆篝火,在树下翻烤着野兔子,心中兀自有些纳闷:“老林子里的动物都跑到哪里去了?现在正是炎热的夏季,按理说正是野兽出没的时候,也算是狩猎的旺季,怎么现在却静悄悄的,很难见到动物呢?”

我扯下一只烤兔腿,囫囵吞咽着,一边吃,一边往嘴里倒酒。

其实我喝酒的时候并不多,毕竟还只是个初中生,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喝上一两杯。但是现在我独自外出狩猎,整个人瞬间成熟了许多,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小大人似的,如果不喝上二两,好像没有猎人那个感觉。

野兔肉很香,但多少还是有股骚味儿,爷爷以前最拿手的一道“名菜”,就是野蜂蜜烤兔子。老林子里抓到野兔子,拔毛剥皮以后,在兔子表面抹上一层野蜂蜜,再放到火上翻烤,这样烤出来的兔子肉,喷香扑面,那股蜂蜜味儿就把兔子的骚味掩盖下去,渗入肉里,吃在嘴里满口余香,别有一番滋味。

只可惜,现在爷爷已经不在身边,要想吃到美味的野蜂蜜烤兔子,恐怕已经成为了一种奢望。

我一边喝着酒,一边思念着爷爷,不知不觉愁绪涌上心头。

山风一吹,我打了个酒嗝,有种微醺的感觉。

我晃荡了一下酒壶,重新放回包里,然后在树下四仰八叉地一躺,就准备睡觉。

刚刚闭上眼睛,耳畔就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草丛里快速跑动。

出于一个猎人的职业嗅觉,我猛然意识到,这是有野兽正朝着我这边跑来。

我猛地打了个激灵,翻身从地上爬起来,迅速熄灭了面前的篝火,用最快的速度把没有吃完的兔子肉掩埋起来,然后一闪身,钻进了那个树洞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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