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明月客栈 - 大迷踪 - 长耳朵的兔子 - 科幻灵异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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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明月客栈

滇王金印在手,为了免生事端,我们在昆明稍作休整后,马不停蹄地赶往抚仙湖。抚仙湖的湖水晶莹剔透、清澈见底,古人称为“琉璃万顷”,位于澄江县境内,距昆明只有52公里。

《徐霞客游记》中所载:“滇山惟多土,故多壅流而成海,而流多浑浊,惟抚仙湖最清”。

可见,抚仙湖的美,最大的特色就在于湖水清澈,几乎没有受到任何污染。

漫步在抚仙湖畔,迎着徐徐晚风,金色的夕阳倒映着湖水,湖面上波光粼粼,美得如同仙境。

很多人来到抚仙湖,就是为了洗净一身城市的铅华。

这里就像是一座美丽的世外桃源,猪头望着碧波万顷的湖面,神情激动地说:“难怪滇王墓会修建在这里,这里可真是一处藏风聚气的风水宝地啊!”

抚仙湖畔有很多民宿和客栈,古色古香,庭院楼台栽种着花花草草,别有一番风情。

现在属于旅游旺季,这些民宿和客栈全都挤满了游客,那些游客三三两两,或慵懒地晒着太阳,或聚在一起品着小酒,或在青石小道上漫步时光,慢节奏的生活方式让人感觉无比的舒心惬意。

叶晶带着我们走进一间客栈,我抬头看了看招牌,龙飞凤舞的黑墨写着四个大字:明月客栈!

这间客栈的规模在这里只能算中等,但是地理位置不错,面向着抚仙湖,风景独好。

客栈的装潢虽然简单,但全是木头结构,浓烈的古风扑面而来。

落日的余晖在青石墙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懒洋洋的肥猫趴在墙头呼呼大睡。

叶晶找到客栈老板,令我们感到意外的是,老板是一个年轻人,而且是一个年轻女人,长得不算特别漂亮,但是很有味道,穿着当地少数民族的服饰,勾勒出曼妙的身姿。

叶晶好像跟老板认识,两人一见面就叽里咕噜地说了起来,看上去很开心的样子。

很快,叶晶把老板带到我们面前,介绍说:“这是我朋友,也是这间明月客栈的老板,来之前我已经让她预留了几间客房,所以不用担心没地儿睡觉!”

美女老板笑眯眯地冲我们点了点头,声音很好听,虽然略有些沙哑,但却令人着迷,她说:“客栈里什么都有,既然是叶晶的朋友,那也不是外人,大家随便一点,叫我阿刁就可以了!”

叶晶说:“阿刁不仅人美,而且多才多艺,她可是这一带有名的民谣歌手呢!”

民谣歌手?!

难怪她的嗓音那么好听!

阿刁轻拂了一下秀发,微微笑道:“个人喜爱罢了,谈不上什么歌手,心情好的时候会唱两曲!哎,你们跟我进来吧,简单做个登记就能入住了!”

登记以后,阿刁带我们去了客房。

阿刁给我们留的房间,都是面向抚仙湖的上等房间,躺在宽大的木床上,睁眼就能看见碧波荡漾的抚仙湖,如同一颗巨大的蓝色琥珀,美得令人心醉。

这让我想起著名诗人海子的一句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一抹残阳就像一条金线,将抚仙湖一分为二。粼粼波光中,几叶轻舟正翩然而归。我想,也许只有大自然的画笔才能画出如此良辰美景吧!

我们放好行李,简单洗漱以后,阿刁便来招呼我们去吃晚饭。

明月客栈的餐厅也很有特色,坐落在客栈二楼的一处观景平台,可以一边用餐一边欣赏抚仙湖美景,而且这里晚风徐徐,一点都不觉得炎热,再喝上两支冰冻的“风花雪月”啤酒,真是爽的不要不要的。

晚餐安排的很丰盛,都是些本地名菜,汤汁香甜的汽锅鸡,鲜嫩可口的砂锅鱼,冷片牛肉,黑三剁,馋得我们哈喇子长流。

虽然这些菜品的做工并没有酒店那样精美,但是在这种地方,吃的就是一种心情,一种氛围,就需要这种粗犷的原生态感觉。

明月客栈的生意不错,除了我们以外,餐厅里还有不少客人,大家都在安静地吃饭喝酒,小声地谈笑,生怕惊扰了抚仙湖的宁静。

阿刁抱着一把木头吉他站在餐厅的舞台上面,灵动的手指拨动琴弦,悠扬的旋律响起,阿刁微闭着眼睛,暗淡的灯光落在她的身上,让她看上去就像是黑夜里走出的女神。

阿刁一张口,天籁般的嗓音立即让餐厅安静下来,所有人都沉浸在阿刁的歌声里面,如痴如醉。

猪头拉着我的衣服,激动地说:“你知道吗,我好像找到初恋的感觉了!”

叶晶踹了猪头一脚:“拉倒吧你,你都是油腻的中年大叔了,人家阿刁在二十出头呢!”

猪头一脸正色地说:“男人是很专情的,无论多少岁的男人,都喜欢二十岁上下的女人!”

叶晶撇撇嘴:“如果阿刁是瞎子的话,可能你还有机会!”

“噗!”我一口啤酒喷出去,忍不住哈哈大笑。

猪头翻了翻白眼:“你这种女人,就是没有品位,男人就像一杯老酒,越老越醇厚,知道不?”

叶晶上上下下打量猪头:“你充其量也就是一瓶老白干,装什么茅台呢!”

这个时候,音乐戛然而止,阿刁抱着吉他,给客人们款款鞠了一躬,餐厅里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叶晶跟阿刁挥了挥手,阿刁放下吉他,微笑着走到我们身旁坐下。

叶晶笑嘻嘻地问我们:“我朋友唱歌怎么样?我没骗你们吧,是不是很动听?”

猪头端起一杯酒,拍着马屁说:“岂止是动听,简直是勾魂啊,我这小心肝一直都是扑通扑通的乱跳呢!”

猪头这厮确实臭不要脸,自己一大把年纪了,说话居然还这样肉麻。

阿刁接过猪头递来的啤酒,很有气质的说了声谢谢,然后一口把酒给干了。

不得不说,阿刁这样的女人,确实很勾魂。

该女神的时候女神,该女人的时候女人,该女汉子的时候女汉子,有冷艳孤傲的气质,也有温柔婉转的风情,同时还有一丝野性,怎能不令男人心动呢?

阿刁的性格也很率真,三言两语就跟我们混的熟了,她说:“抚仙湖很漂亮的,既然来玩,就玩个痛快,反正有叶晶带着你们!我这边客栈确实挺忙的,也就不能陪你们游玩了,但是每晚陪你们喝点小酒还是可以的!”

聊了一会儿,话题又回到抚仙湖上面。

我们是来抚仙湖寻找滇王墓的,所以掌握的信息越多越好。

当然,我们也不可能告诉阿刁我们的真实目的,只能告诉她我们是来游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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