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我回来了 - 且以欢喜共余生 - 景行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二十一章我回来了

喜欢的手指习惯性地抚上胸前那条蓝蓟项链,仿佛这样才能驱逐心里的慌乱不安。

“从来没见你摘下这条项链,”苏盯着她缓缓开口,“对你而言很重要?”

“我满月时别人送的礼物。”

小时候她骗同学说是玻璃,长大了骗人说是水晶,但事实上,那是李少豪爽奉上的全钻项链。

只是又如何呢,她可以毫不迟疑地确定,如果可以,他愿意倾尽身家来换取父亲指间的那枚婚戒。

蓝蓟,六月二十六日的生日花。

公元十三世纪,苏格兰城堡遭到丹麦军队的突袭包围,这支丹麦军队在行进的途中,不小心误闯蓟花丛,由于遭到蓝蓟花的刺扎疼痛不已而发出哀叫声,结果被苏格兰军察觉,随即起来反击,最后大获全胜。苏格兰人为了纪念这场战争的胜利,把蓝蓟花视为国花,所以蓝蓟花的花语是――老天保佑。

据说在这一天出生的人,受到老天的特别眷顾,不管在学业、事业或感情方面都会一帆风顺。

真的会受到老天的特别眷顾,一帆风顺吗?实在是有点讽刺――蓝蓟向来是为花景做贡献的,放在花坛里,只不过是布景而已。

“送你项链的人出手倒是阔绰,”苏意味深长地一笑,“可是……喜欢,你根本就不该是蓝蓟。”

“嗯?”思绪被他的话打断,喜欢顿时一怔。

“你是玫瑰,”深蓝的眸紧紧地锁住她的,苏的声音低沉动听,“带刺的玫瑰。”

美丽,明艳,骄傲,敏感,固执,脆弱。

喜欢愣住,随即自嘲地一笑,“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

她是蓝蓟,而她的母亲才是被簇拥的玫瑰。

就连她的名字,也在说明这一点――叶喜欢,叶听风喜爱冷欢。

“是我认定的唯一,更好。”苏微微一笑。

喜欢凝视他的笑容,忽然间有些忐忑,“苏,你今天怎么了?”

“我以为应该我问你,”他的表情变得有些冷淡,“你没有话要跟我说吗?”

在他紧迫的注视下,喜欢叹气,乖乖招供:“我的课都已结束,我要回英国了。”

“什么时候走?”

“下周一。”喜欢低头回答,听见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为什么我是最后知道的人?”

喜欢迎上他的目光,嗫嚅道:“怕你生气。”

“为什么你认为你的离开会让我生气?”过了许久,他轻轻问道。

喜欢一怔,不知如何作答。

“笨蛋,”苏嘲讽地瞥了她一眼,“下周一我送你。”

就这样?喜欢有些惊讶,他的反应太过平淡,倒让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谢谢。”她讪讪地道。

苏却没再说话,只是仰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歌声仍在继续――如果我告诉你我爱你,你也许会觉得不适应吧……但是那并非我心的形状,并非我心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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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声入耳时,李乔杯中的酒明显一颤。

抬眼望去,有个年轻的男生抱着吉他在轻轻弹唱,声线动人。

忽然想不起是哪一年,自己也曾如此,为谁伤心,为谁吟唱。

一阵香风扑面,有人埋在他肩头娇媚地笑,吐气如兰:“jonathan.”

他低头凝视怀里的容颜,熟悉又陌生――忍不住自嘲一笑,总是如此,弱水三千,过唇齿而无味。

“忘记我了?”他茫然的表情让女人不高兴地皱眉,点着他的胸口埋怨道,“真想看看你这里面装的什么。”

“这里面是空的,”他微微一笑,推开了她,“你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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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李乔驾着车飞驰在马路上,风在窗外呼啸而过,而哀伤的歌声如鬼魅般一遍遍地在心头绕,难以止息。

古罗马人相信苏格兰是最靠近世界尽头的地方,那么这样一路开下去,会到哪里?

天涯也好,海角也罢,不过是一个人的风景。

david逗弄着宝贝儿子对他说,你也三十九了,别这么下去了。

他凝望那副天伦之乐的情景,笑而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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