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年轻人要知道的场景口才常识(12) - 社会常识全知道 - 春之霖 蔡亚兰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26章年轻人要知道的场景口才常识(12)

第26章年轻人要知道的场景口才常识(12)

4.抓住对方薄弱环节,给予针对性的攻击

在辩论中,辩论者要善于抓住对方的薄弱环节,给予针对性的攻击,使对方陷入极其被动的地位,如:

1984年,里根为竞选连任总统与对手蒙代尔展开了电视辩论。此时的里根是美国历史上年纪最大的总统竞选人,在辩论中蒙代尔对里根的年龄大加攻击。他说:“里根总统,您的年龄已到了该退休的时候了。”对此,里根笑着说道:“蒙代尔说我年龄过大,我却不会利用对方年龄太轻、经验不足作为把柄来攻击他。”里根的巧妙回答使选民在笑声中接纳了他。5.把道理寓于比喻中

在辩论中,把道理寓于比喻中,运用比喻手法说明道理,既可言简意赅地阐述道理,又能理趣浑然,风采夺目。如《名人的幽默与妙答》中有这样一个事例:

春秋时代的墨子不但是大学问家,也是一位辩才,说话很富哲理。

一日他的学生子禽问他:

“老师,是多说话好,还是少说话好?”

墨子沉思了一下说:“你看,池塘里的青蛙,不分昼夜地呱呱叫,声音又高又亮,可从来没有人注意他们。而鸡棚里的公鸡,平时轻易不叫,只在每天天亮时才叫几声。人们听到它的叫声,就知道天亮了,于是起床做事。这说明人们很注意公鸡的鸣叫声。”

子禽会意地点点头。

6.一开始便发起攻势,处于主动

这一策略就是从辩论一开始便发起攻势,使自己处于主动地位,在给对方威慑性的攻击之后,一步一步地引诱对方围绕自己的话题展开辩论,在辩论中以充分的事实驳斥对方,使对方陷入艰难境地。先发制人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在对方“先发”而未发时,你抢在前面,从而使对方措手不及,乱了阵脚,失去心理平衡,从而败北。第二种情况是事先做了充分准备,在对方意料不到的情况下,拿出确凿的证据,向对方发起进攻,直捣要害,使对方没有喘息的余地,只能接受你的观点。第三种情况是预测敌论,先行批驳。即预先将对方可能提出的观点进行驳斥,这样既可使旁听者形成先入为主的印象,又可把对方置于被动。

当然,先发制人不是即兴发言,一定要知己知彼,有充分的准备方能百发百中。另外,辩论的语言必须句句在理,运用的事实须经反复核对,确凿无误,否则可为对方“后发制人”提供依据而使自己陷入被动。再次,要把握时机,切不可贻误战机。“猛虎一旦犹豫而失去进攻良机,还不如小小蜜蜂果敢的一刺。”就是说的这个道理。

7.用诱导性地提问,让对方跟自己走

为肯定自己的观点,诱导性地提问,让对方紧紧围绕自己的论题思考,再以反问的形式肯定自己的观点,迫使对方不得不接受。如:

一次,俄国文艺批评家赫尔岑应邀去参加一个宴会。宴会上不断演奏一些震耳欲聋的所谓流行音乐。赫尔岑实在忍受不住,最后不得不捂住了耳朵。主人看后惊讶地说:“这可是最流行的音乐呀!”赫尔岑反问道:“流行的就一定是高尚的吗?”主人也不甘示弱,反驳道:“不高尚的东西怎么会流行呢?”赫尔岑笑了,说道:“那么,流行感冒也是高尚的吗?”主人无话以对。

在具体进行辩论的时候,不同的对象涉及的范围和采用的方法,往往是各种辩论特点兼而有之,应视实际情况随机应变,临场发挥,才能战胜论敌,获取辩论的胜利。

8.步步紧逼,直到对方投降认输为止

由彼及此法是由远而近,步步紧逼,直到对方投降认输为止,例如:

某市长收到举报材料,得知某百货商场经理有违法乱纪行为,为挽救这位经理,使其悬崖勒马,改邪归正,便去找他谈话。谈话中,这位经理多方辩解,和市长争论起来。于是,市长改变方法,冷静地问道:“假若你家里喂了一条狗,只会偷吃睡懒觉,从不顾家守屋,有时还打烂碗盆,你怎么办?”经理回答:“把它赶出家门。”市长说:“假如你商场有个售货员工作懒惰,态度恶劣,胡乱提价,有时还将商品偷回家去,你怎么办?”

经理说:“开除他!”市长说:“假如他的经理知情不报,且与之暗中勾结,倒卖香烟,中饱私囊,你说该怎么办?”经理:“这……”。

由彼及此法,往往是欲此先彼,欲实先虚,欲近先远,步步紧逼,最终使对方无路可逃,只好束手就擒。

9.婉曲作答、避其锋芒

婉曲作答法是对对方所提问题不作直接回答的一种辩论方法。

据说,有人问美国天文学家琼斯:“地球有多大年龄,你能说清楚吗?”琼斯回答:“这也不难。请你想象一下,有一座巍峨的高山,比如说高加索的厄尔布鲁士山吧。再设想有几只小麻雀,它无忧无虑地跳来跳去,啄着这座山。那么这几只麻雀把山啄完大约需要多少时间,地球就存在了多少时间。”琼斯这种委婉曲折的回答,不仅把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难题化解了,而且使人意识到地球存在的岁月异常悠久。

婉曲作答法,往往要避开锋芒、摆脱困境,使对方由主动变为被动,比直接作答更形象、生动、有力,往往使对方无可辩驳。

10.抓住矛盾予以揭露

在辩论过程中,对方发言往往会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此时,如能抓住矛盾予以揭露,往往能使对方哑口无言,而有口难辩。这种方法就是揭示矛盾法。

请看一则案例。有一女抢劫犯从事主荷包里抢得了165元,却否认事实,企图抵赖。下面是侦察员利用揭示矛盾法讯问人犯的一段笔录:

问:你从她(事主)荷包里掏了多少钱?

答:当时有点紧张,好像只看见了65块钱。

问:荷包的拉链拉上了吗?

答:拉上了。

问:荷包是怎样打开的呢?

答:是我跟她(事主)扭打时,被我抢到手后打开的。

问:钱是怎样放的呢?

答:是用大面钞包着小面钞折叠在一起。

问:既然这样,那你是否应该先看到大面额钞票呢?

答:当然。

问:那她(事主)包在外面的百元大钞呢?

答:我没看清。

问:你看见了里面的65元小钞,为什么没看到包在外层的百元大钞呢?

答:我……

从这段笔录可以看出,抢劫犯在供词中犯了“两可”错误,她既承认自己看清了荷包里的面钞,“当时有点紧张,好像只看见了65块钱”,“是用大面钞包着小面钞折叠在一起”等,

后来又否认自己看清了荷包里的大面钞,说“我没看清”。在审讯中,犯罪分子虽然企图掩盖自己的抢劫金额,但侦察员机智地抓住矛盾,及时予以揭示严加追问,终于使犯罪分子无法隐匿罪行,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11.权衡利害,明辨得失

在辩论中,有时争辩的核心问题往往是关于某一事物的利与害、得与失的问题,而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根据这个特点,我们在涉及这一类辩题的辩论中,可以针对对方的不同观点,喻之以利,晓之以害,让对方在权衡利害得失关系后,放弃其错误主张,使之与辩者的观点趋向同一,从而中止对方行为。这就是“晓以利害”的辩论技法,如:

某市无线电厂由于长期亏损,债台高筑,濒临破产。这天,该市电视机厂对无线电厂实行有偿兼并的大会在无线电厂举行。上千名职工感到耻辱,坚决反对兼并,人们争吵着,吼叫着,吹口哨,鼓倒掌,一片混乱。

这时,电视机厂刘厂长扯大嗓门讲道:“我告诉你们一个事实:到下个月工商银行的抵押贷款已经到期,无线电厂马上就要破产,上千名职工就要失业!难道你们愿意这个具有几十年历史的我市唯一的收录机专业生产厂家破产吗?难道我们厂上千名职工心甘情愿失业,重新到社会上待业吗?请问,谁能使无线电厂不破产?谁能使上千名职工不失业?是能人,请站出来,有高招,请拿出来!你们反对兼并,拿出主意来!”

骚动的人们顿时静了下来。他面对上千双翘首以待的眼睛,接着说:“我刘xx不是资本家,是国家干部。就我个人来说,叫我兼并无线电厂,我才不干呢!我又何必自找苦吃?可是我是共产党员,看到国家受损失,我于心不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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