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狼王的狗粮 - 我每天都在破坏异界日常 - 青雪朗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99章狼王的狗粮

第99章狼王的狗粮狼王后听了这话,脸色陡变,掐住可乐脖子的手更加大了几分力道,喝道:

“什么?”

狼王后暂时还没想要她的命,可能几分钟就想要了。不然以她的力道,可乐的脖子随随便便就能给捏断。

可乐还是用尽全力说着:“不信的话……,你可以问你儿子……”

狼王后便猛一扭头,看着自家儿子:

“阿浪,她说的可是实情?”

沈浪斟酌了那么一下,然后点了一下头。

见他娘要立即将可乐给掐死,便又出声阻止:

“母,母后,你慢着。你若杀了她,这小姑娘真的能将我整个人炸得粉身碎骨。你不要你儿子了吗?”

狼王后爱子心切,听了自家儿子的话,手上的力稍松。

可乐被她掐得两眼一抹黑,由于血液运行不畅,连听力都丧失了大半。待她松手后,才大口地喘着气,同时咳起嗽来。

狼王后的脸色在夜里很吓人,比那些身上有毛的狼人还可怕。目中似乎要喷出蓝色的和红色的火焰,红唇咄咄逼人:

“我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胆大包天的人,竟然敢给我儿子吃炸药!”

她忽然又意识到什么:“咦,你不是妖,你竟然是……人族?”

在用手掐住可乐喉咙时,可乐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身上也没有发出妖、魔或修行之人那种法力。

像兰兮这种兰花妖,当性命受到威胁,或身体受制时,某些部位会显现出原形的形态。比如脑袋会变成花朵的模样,手脚会变成茎叶的模样等。

可乐则是那种最质朴的凡人之躯。

咳着嗽,道:“是……是啊,我是……人……是人。”

唉,说自己是人都这么累。

狼王后并不因为她是人就对她另眼相待,一个在妖族受了几百年敬仰尊崇的人族,其实相对来说,更喜欢妖一些。

毕竟在妖面前她想怎样就怎样,是这个地盘上地位最崇高的人之一。

而在人面前,她所受到的尊重就没那么多了。

一个人会更喜欢那些让她感觉很舒服的人(妖),而不是喜欢那些地位高一些的人。

狼王后更是起疑:“一个凡人跑到西部妖族区域来干什么?”

可乐很不容易地笑了一下,喉咙还是很不舒服,道:

“我要说我是来观光旅游的,你相信么?”

狼王后不跟她扯这些闲话:“我只问你,如何将放入我儿肚中的炸弹取出来?”

狼王子沈浪也很关心这件事,毕竟是自己的性命,而且要是炸弹真的炸了,飞成无数血花和肉,那也很不帅。

可乐心想,那只能靠他自己拉出来啦。

但这话当然不能说。她想了想,如果骗他们说炸弹要永生永世地呆在沈浪的身体里,——毕竟这些妖能活多少年很难说,有的死得很快,有的好像能永生。——可能会引起狼王后和狼王的恐惧和憎恶心理,进而又一把将自己给拍死。

那就说一个不长不短的时间吧。反正她要尽快积满100分,穿越回现代社会,安安稳稳地做一个平凡的凡人,再也不来这个随时会丢掉小命的异世界了。

于是可乐伸出三根手指头:

“三年。这个炸弹要在他体内存在三年之久。”

“三年?”狼王后柳眉倒竖,有些吃惊。

可乐又想,是不是自己说的时间太长了?

其实在妖族的人看来,一般要三百年一个劫难才是正常的,三十年都嫌短,三年可能就相当于凡人的三个小时。

于是狼王后回头看了狼王一眼。

虽然这世间不长,但狼族的颜面可丢尽了。一个堂堂狼族王子,竟然被一个凡俗的人族给吃了法器,也就是炸药。

狼族的脸还要不要了?

狼王后向狼王叫道:“大王——”

声音很妖娆,是那种电视剧里标准的妖女叫大王的语调。

“大王,这凡人不愿今日就将阿浪腹中的炸弹取出来,你看如何是好?若是不知什么时候就炸掉了呢?我儿的性命……嘤嘤嘤。”

狼王后真是变脸跟翻书还快,先前跟可乐说话还那么凶恶,面对狼王时就跟个十三四岁的娇小女孩儿似的。

狼王已然从自己的巨狼坐骑上下来。——其实这一点也蛮怪的,狼的坐骑是狼。如果人的坐骑是人,就会发现那很奇怪。

走到王后旁,扶了扶她的肩,倒是很温柔地安慰道:

“珍珠,你不用太过担心。我想,这也可能是阿浪命中的劫数。”

狼王的身高有两米左右,狼王后大概一米六几,靠在他怀里像朵柔弱的小花。她抬头看着老公,泪眼飞飞的:

“大王,你快想个办法呀。这恶女给阿浪吃了炸弹,我真的很害怕。她又威胁我,我不能杀了她。我……嘤嘤嘤。”

表面看起来威严十足、凶猛异常的狼王再次拍了拍妻子的肩:

“珍珠,这件事,我倒是有一个想法,说出来,望夫人不要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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