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锋芒 - 恋墨如初 - 葡萄思 - 其他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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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锋芒

“咚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陆轩收回思绪,起身去开门。

“不好意思,有点东西忘拿了。”

来的人叫祁彦,之前与陆轩住同一间宿舍。

祁彦今年二十三岁,据说大学毕业后不愿继承家业,平时喜欢唱歌玩。得知这次的歌手大赛,想来试试。

他今天穿了休闲夹克外套,搭配破洞的牛仔裤,一脸的风流痞相。然而,粉丝数量显示,很多女生恰好就喜欢他这一款。

陆轩已经在心里自动把他归为纨绔子弟这一类。

祁彦在他对面的一张床上翻找着,须臾,掏出了一个白色耳机。

“下一场十进七,你唱什么歌?”

“就那些,找歌来改一下翻唱,我还有几首原创。”

祁彦嘴角露出一个优雅的弧度,却是在给他泼凉水:“陆轩,不可否认你唱功的确出色。但是,你每次不是站在那儿唱,就是拿着一把吉他站在那儿唱,观众们看久了,会不会感觉视觉疲劳啊?”

陆轩坐回床上,瞟他一眼,语气里带了一丝嘲讽:“说得好像你各种风格都能驾驭得炉火纯青似的,事实上连一段简单的rap都找不准节奏。”

两人又如同以往那样,言语犀利地向对方进行精神上的攻击。

最后,以祁彦的“落败”而告一段落。

“咳,言归正传,下一场你要不要和我搭档?先不要急着拒绝,我打听过了,他们大都挑选好了搭档,有两对已经在开始练习。我觉得,这次我们改变一下风格,说不定会收到意外的效果.”

陆轩听他说着,神情渐渐变得郑重起来。

10进7,男生组。

这一场比赛采用两两组合的形式,选出三对最优秀的,再从余下的四位歌手里面挑出一位一起晋级。

陆轩和祁彦出场时,林墨有一瞬的愣怔。

屏幕上的两人,穿着朋克风格的黑色服装,妆容比前几次显得浓烈了那么一些。

两人身后是身着暗色服装的吉他手、贝斯手、鼓手和键盘手,整个舞台的灯光也呈现出一种暗黑系的氛围。

开始的主歌部分是祁彦来唱。

这是他俩商讨的结果,因为副歌有一定难度,而主歌部分也更适合祁彦的音色。

他的歌声低缓,带一丝微微的沙哑,循序渐进地抒发着情绪。

轮到陆轩的副歌部分时,他摈弃了以往的演唱习性,歌声增加了力度,直入心扉。在乐队完美的配合之下,更为酣畅淋漓,使观众感到了一种强烈的节奏感。

歌曲中间的空隙部分,陆轩信步走到一旁的打碟机旁,开始打碟。

现场气氛空前的火爆。

俞姗:“哇,帅炸了。”

林墨全神贯注地盯着电脑,目光炯炯。

阿轩真好看。

表演结束时,观众席的欢呼声和掌声如同山呼海啸一般,久久不息。

这一场表演随后陆续被各大网络平台转播。

与此同时,陆轩在微博的粉丝数量从上周的两百来万增至四百多万,还有突飞猛进的趋势。

隔天,女生组。

翟念甜的这一组落选了。

虽然她早有心理准备,到了这一刻还是忍不住难过。从此以后,燕禾扬在这个节目上看不见她了

意想不到的是,比赛第二轮,四进一的演唱过后,她又被选上了。

此番峰回路转,翟念甜感觉自己隐隐有些承受不住。

她呆立在那儿,主持人请她简短发言的时候,她的眼眶里已经盈满了透明的泪水。

“谢谢一直喜欢我的朋友、粉丝们,谢谢你们。我本来只是个平凡的人,如果没有你们,就没有我的现在。我会,加倍努力,用更好的歌曲来回报你们.”

甄雨芹一边看,一边扯纸巾擦拭眼角。

燕禾扬搂住她:“别哭了。你俩一个在沙发上哭,一个在电视里哭,看得我眼花。”

甄雨芹把纸巾扔到一旁的垃圾篮子里。

“她太不容易了,年纪轻轻的一个女孩子,独自一人去那么远的地方,连上大学的机会都放弃了”

燕禾扬轻叹了一口气。

翟家。

翟父望着电视屏幕,道:“她已经成年了,知道该做什么,自己选的路不一定就不好。你看她现在,不是表现得很优秀么。”

翟母冷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偷给她转账了几次。说得好像她多独立似的,结果还不是在啃老。”

翟父:“.”

c大女生宿舍阳台上。

“念甜,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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