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勤快的文秀
文秀是个勤快的姑娘,来酒店没几天,领班袁洁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子,更有很多男服务员,对文秀示好,文秀都是害羞的拒绝了,她不能胡来,她是有了婆家的人了,更何况,宋艺是她一见面就喜欢上了的。换上了工作制服的的文秀,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有些美丽,是如何也掩饰不住的,白皙的脸庞,长长的睫毛,袁洁半开玩笑的说,换上时装,一点也不比城里的白领差。文秀性格好,脾气好,人又漂亮,还勤快,自然招惹了不少的狂蜂浪蝶,这些,指的当然不是那些男服务员们,他们是真喜欢文秀,而所说的那些狂蜂浪蝶的是几个好色高管,还有,一些这里的常客,要不是领班护着,他们老早对文秀动手动脚了,袁洁是个三十多岁的厉害女人,他老公在市政府上班,有点权利,也正是因为这样,她在领班的位子上才会屹立不倒,相比其他的领班,就连几位高管,都要让着她几分,有人说,袁洁可能很快就要提副经理了。袁洁喜欢文秀,把文秀当成小妹妹一样,她实在是眼看着太多的女孩被那些禽兽欺负了,无论如何,她也要好好的保护这朵嫩花,谁叫她看到文秀的第一眼,就一见如故呢?文秀从张文浩那里知道了宋艺在什么地方干活,这天,她休班,特意带了一些吃的过来看宋艺。
她来的时候,宋艺正窝在墙根下,一边抽着烟,一边眯着眼睛看搬运工们干活。对于宋艺来说,他一天当中最惬意的就是这个时候,看着别人干活,自己不用干,还能抽烟,这是怎样的一种自在。
突然,搬运工都停下了,朝着宋艺看了过来,宋艺用手指指他们:“小的们,怎么停下来了?大爷一分钟不盯着你们都不行!”宋艺跟这些搬运工,平时习惯了开这种玩笑。
搬运工还是不干活,朝着他这边眼睛直勾勾的看着。
宋艺觉察出了异样,赶忙回头看了过来,只见自己的身后,正站着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子,上身穿一件白色女式衬衫,下身套一条黑色短裙,一双肉色的丝袜,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高跟鞋。
这女孩,看着眼熟,宋艺正在辨认,只听着那女孩甜甜的叫了声:“宋艺哥!”
宋艺一拍脑袋,记起来了,文秀,她果真是文秀。
这个女孩子,确实是文秀,今天出来之前,跟袁洁打了招呼,袁洁知道她去见男朋友,上下打量了一下文秀,直摇头:“你这个样子不行,这样吧!我的衣柜里,正好有一套衣服,你穿穿看,你的尺码,应该跟我差不多!”
在更衣室里,袁洁惊叹的看着这个来自乡下的姑娘,三围是那种让人嫉妒艳羡,尤其是胸围和臀围,前凸后翘的,袁洁啧啧:“我要是个男人,我肯定爱死你!”
这个乡下女孩,还不明白什么叫做性感,可袁洁却很懂得欣赏她的美丽,想想这样的好身材,一直躲在严实的画布衣服下面,实在是太可惜了。
本来想给她还一套性感一点的,想想文秀可能一下子接受不了,以后再说吧!
这才给她配了一套还算保守的衬衫,短裙,她还刻意把文秀扣得严实的上面几个扣子解开了,不得不解开,文秀的胸部太丰满,袁洁的衣服都有些穿不下了,本来是要解开三个扣子的,这样,她那傲人乳沟都能露出来,文秀害羞得不得了,后来,只解开了两个扣子,袁洁赞叹:“年轻就是好呀!你男人,真是好福气!”
这才几天没见,文秀从那个乡下姑娘,活脱脱的变了一个人一样,宋艺能形容她的,只有两个字:漂亮!
难怪那帮家伙看得目不转睛!
都在说,宋艺这小子,走的什么桃花运,先前那个女人不说,那是一等一的漂亮,后来来的这两个,各有各的风韵,尤其是现在这个,给人说不出来的顺眼,清丽脱俗不敢说,用清纯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有个家伙还断言,这一个,百分之百还是处女!
处女,多么稀罕的物种
文秀身上,确实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美好感觉,就好像一个渴极的人,喝到了一口清凉的甘泉一般那么舒服。
文秀把自己带的吃的,分给了宋艺的这些朋友吃。
这些搬运工,大多都是来自农村,知道文秀也是农村来的之后,大家的关系,一下子拉近了很多。
宋艺也非常满意文秀的表现,一个大家都喜欢女孩子,宋艺没有理由不喜欢。
本来,宋艺对这段婚事挺抗拒的,这些天,心里一直不痛快,可是,静下心来想想,还能怎么样?自己是什么?一个地地道道的到城里打工的农民工,自己有什么资格嫌弃人家文秀,从某种意义上说,他跟文秀是站在同一个水平线上的,他们才是同一类人。
想通了这些,宋艺慢慢不再对文秀抗拒了,更何况,固执的爸已经跟老张叔把事情敲定了,如果自己拒绝,老人以后在村人面前就抬不起头了。
现在虽然崇尚自由恋爱,可很多老人家,还是觉得,婚姻这回事,必须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由恋爱,太儿戏,今天结婚,明天离婚,这叫什么事?把结婚当过家家吗?尤其是女儿的事情发生之后,他们更加坚信这一点了。一向吝惜电话费的爸妈,回家没几天,就打电话给宋艺,专门过问了这件事情。话说的没有那么强硬,却让宋艺无从拒绝了,先处着,过年回来的时候,把婚定了,等年岁大一点,再办事情,现在农村,二十四五岁结婚的多的是,他们不勉强,但是有一点,一定要对人家文秀好,这女娃娃,可是十里八乡,他们精挑细选过的。
宋艺当时就想,离过年,还有些日子,这事情,姑且先这么应承着,到了过年,再想办法。
不过这次见过文秀之后,宋艺的想法有些改变了,爸妈的眼光没错,文秀确实是个好女孩。
虽然宋艺去了姐姐那里住,可宿舍,在公司这边还是有的,有时候要出长途,回来了,澡都不想洗,就去宿舍睡觉了。本来不打算把文秀带到宿舍去,可能文秀早就料到了他的宿舍一团糟,逼着他去了宿舍。
农村的孩子就是勤快,一番收拾,宋艺的宿舍焕然一新,同宿舍的家伙,一进门,还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说了对不起,就出去了,走到门口,回过身来,宋艺在,怎么可能走错地方,看着自己整洁的床铺,这家伙,拉着文秀的手,连声说着谢谢,宋艺过去,就拉开了那家伙的手:“感谢归感谢,别占便宜!”
那家伙笑了,文秀也跟着笑了。
“宋艺,你好福气,我也跟着沾光,所以说,还是我们农村的姑娘好!”那家伙说着,朝宋艺眨巴眼睛,宋艺跟钟丽的事情,那家伙知道,他说这话,就是想告诉宋艺,知足吧,小子,有这么好的媳妇还不要?
宋艺当然明白他的意思,赶忙岔开话题:“你在这里呆着,我带文秀出去吃东西!”
“知道,不去当电灯泡!文秀,常来呀!”
文秀走到哪里,都很受大家的欢迎,这让宋艺很开心。
两个人走在马路上,保持着两步的横向距离,文秀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有些害羞,宋艺不知道为什么,也有些拘束,如果放在以前,那温软的小手,老早被他握住了,可能他也觉得,文秀是那种容易害羞的女孩子,更何况,他现在只是觉得对文秀有好感,觉得她适合做老婆,没有到那种爱的程度,在确定他对文秀的真实感觉之前,他不想招惹这个女孩子。
“我知道有个地方面片做的很好吃,要不,一起去吃吧!”文秀突然开口了,说完,红着脸低了头:“听老宋叔说,你最喜欢吃面片,到了城里,这吃食,成了稀罕,我已经去吃过了,真的跟老家的味道一模一样,开那家面馆的老板,就是我们老乡!”
宋艺点头,本来他想请文秀吃顿好的,没想到,这女孩子的心中,只有别人,他怎么好意思拒绝文秀的好意呢?
这地方,着实不近,早知道,就打的去了。
宋艺走的腿都一点酸痛了,这才到了地方。
果然,一进门,就听到了乡音,面馆老板一看是文秀,热情的不得了,用家乡话,跟文秀打着招呼,知道宋艺也是同乡之后,满面笑容的请宋艺进去。
两碗热气腾腾的面片端上来的时候,宋艺看着上面漂着的辣子油花,那香香的熟悉的味道,他的口水直流。
文秀看着宋艺,甜蜜的笑着。
不一会儿的功夫,宋艺就干掉了五碗面,看得旁边的那些吃客们一愣一愣的,其实宋艺还没有干饱,这里的碗小,再大一点的碗,他十六岁的时候,创下的纪录是十碗,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文秀含情脉脉的看着宋艺,那些吃客说宋艺能吃,好像在夸她一样,在农村,能吃的人,一定能干活,她本家一个哥哥,就像宋艺这么能吃,百十来斤的粮袋子,他一猫腰,起,就上了肩膀,腾腾的朝前背去了,乖乖,那么重的东西,少说也得二人抬。看着宋艺的饭量,她不由得不想到本家的那个哥哥,想必宋艺也很有力气。
在农村,男人有力气,那是一种“美”的象征,没有农村姑娘,不喜欢自己的男人有力气的,那宽大有力的胸膛,永远是女人温暖的港湾。
宋艺不敢看文秀,因为,他从文秀眼中看到的只有爱,这种眼神,跟钟丽太相似了,他在不能确定自己对文秀的感情之前,还不想伤害这个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