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黑社会
第168章黑社会终于在那只公鸡抛头颅散热血之后,我被带上了祭台,那种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感觉更加强烈了。只见联名推荐我的十三个堂主依次用那把杀过鸡的刀在手腕处自残了一下,将血滴进装满鸡血的碗里,一时间所有人都捏着手腕走来走去,感觉是进了献血站一般。
“宋先生,该您了。”白胡子老头将那把刀递给我。
“现在不入帮还来得急吗?”一看到那把沾着鸡毛人血的菜刀就有种晕菜的感觉,心中顿生退意。
“不行!”梅雨心给了我一个响亮的回答。
拼啦!全当是穿越到阿富汉了,总比落到恐怖分子手中强吧。
于是手起刀落,顿时血流如注。日,搞大了,要死人的,救命啊!
然而一旁的白胡子老头却显得不慌不忙,只见其抬指在我臂上点了两下,顿觉手臂一麻,血当时就不流了。接下来拿过那盛血的碗接了些我的血,转而又掏出一只小瓶往我的伤口上撒了些白色的粉末,手法熟练得有如厨子撒胡椒面一般。末了还扯过条白布三下五除二地给我包好,一边包一边笑道:“第一次割脉不太熟练情有可缘,往后割多了就习惯了。”
“啊?还要割?”
“可不是,依老夫看宋兄弟年轻有为,堪称青年才俊,往后混个堂主自当不在话下,待你给他人推荐时可不还得割?”
“呃到时再说吧。”心下却暗叫帮规太变态了,以后就算做了堂主也不推荐人。
“行了,喝下这碗血就算正式成为我寒梅帮的人了。”白胡子笑呵呵地将那碗鸡血人血混合物端到了我面前。
崩溃看着那一碗浓稠得快要结块的血,心中顿时如翻江倒海一般,连我算来共十四个人一只鸡,只怕是abcdefg什么血型都有了,谁知道有没有爱滋病,禽流感什么的。
“喀,不喝成不?”我终于还是选择了放弃。
“不喝就是退帮啊。”白胡子老头一脸严肃地解释道。
“那就退帮好了!”
话音刚落,就被白胡子夺过手臂,高举着菜刀厉声问道:“宋兄弟可要想清楚了,退帮是要留下手脚的。”
“啊?”对寒梅帮仅存的一点好印象瞬时间烟消云散。原来之前听说寒梅帮帮众义薄云天,从不叛帮,今日算是看透了。
半小时后,独自一人跪在堂中的蒲团上吃了一碗混血粉丝。这已经是我是底线了,好在寒梅帮也做了巨大的让步,不管我用何种方法,只要那碗血弄进肚子便算是完事。
说实话,味道还不错,一碗下肚突然有一种豪气冲云天的感觉了,老子也是吃过人血的主,看往后谁还敢惹我。
刚放下碗,来不及擦嘴,就有人过来道贺了,祝贺我成功加入寒梅帮。于是我跟傻子一样一一道谢,但心中却一直没有明白有什么可贺的。
失了半店面,挨了一刀子,还被逼着吃了碗混血粉丝,这样的事谁爱谁来,我立马将机会让给他,保证不收一分钱转让费。
终于还是没人接受我的好意,接下来便是一顿公款吃喝,名义上是为了欢迎新成员,但一经吃开了就再没人来理会我,望着盘中那只惨死地公鸡,我无奈地叹了口气。
宁熙元年农历十月二十四,这是一个我要用一生来铭记的日子。这一天,我光荣地加入了大宋朝最大的黑社会组织,成为一名黑帮骨干分子。
如今我首要的任务便是帮助帮里挣钱。黑社会也要钱啊,没钱怎么公款吃喝?
好在这是我的强项,勉强专业对口吧。一切都是我自愿的,让我去挣钱总比让我去抢钱好多了。
一但接手了帮内的财务,我才意识到财目的混乱,白条一大堆,甚至连堂主,香主也能到财务上随意支取银两。严重的收支不平衡已经使寒梅帮变成了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于是我痛心,好好的一个民间抗日组织竟然年年亏损,难怪帮里会干起打劫的活计。照这样下去还怎么保家卫国?
于是我胸中腾起了一个远大的志向,我来了,这一切将从此而改变。一个企业化,集团化的社团组织将在我的手中腾飞。
都说万事开头难,这一点我深有体会,新官上任的头一把火便把自己给烧了,关于严格控制帮中中层领导支取本帮资金的通知一经下达就引起了所有堂主香主的不满。
这一点可以理解,这条制度一但执行就等到于是断了他们的财路,意味着往后再想公款消费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但有阻力并不代表我就会退却,任何一个新制度的产生都会带着分娩的阵痛。但顺产要生,难产剖腹产也要生!
于是,在梅雨心的支持下,我大刀阔斧地干着。没过多久,我却发现帮会出了问题。
分裂啦!
“唉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啊。”自从我断掉了帮中所有中层领导干部的财路之后,加之我利用我经济眼光的长处大力发展帮会产业,帮中的gdp得到了明显增长。
一部分适应性较强的领导干部带着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站到了我的身后,而另一部分腐朽堕落的顽固分子却将我视为了眼中钉,一夜之间整个寒梅帮就分成了两派,其中一派是以我为首的革新派,当然,少不了梅雨心在幕后的支持。
而另一派则是以几大顽固堂主组成的顽固派,他们的理论就是以帮为家,帮里的东西就是家里的东西,谁想拿都天经地义,誓死将大锅饭进行到底。当然,他们上面也是有人的,且还是个重量级人物,梅雨风。
其实平心而论梅雨风还算得上是一个好领导干部,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新一代领导应具备的果敢,敏锐,顽强不息。但同时他的身上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且是致命的。那就是号称人类最大的弱点,嫉妒!
可想而之,一个领导一但有了嫉妒心,就再也不能正确地去看待眼前的事物了,梅雨风对我的嫉妒不仅是在对我的能力上,更多时则是表现在梅雨心的身上。
比如说“风哥”这一称呼吧,梅雨风就显得很是在乎,我也曾劝说过梅雨心,然得到的答案却是“风哥”这个称呼跟定我了。
无奈,我知道这不是好事,但我左右不了。
好在已经和瓶儿建立了书信来往,有些心烦的事还是可以在信中相互排解的。
通过瓶儿的信我得知几位嫂嫂身体安好,客享来的生意也不错。只是老丁还一直没有下落。还有便是我那未来老丈人对我的态度并未因完成了第一次考验而得到改观,但让我也不要过于放在心上,或许时间长了便会改变。
和瓶儿的书信来往保持着比较频繁的势头,因为我们用的是当今时代最为高端的通讯工具:飞哥传书。呵呵,八哥的哥。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拉灯,如今的拉灯已经成了我们二人之间的专职邮差,甚至可以为我们传递一些相互思念的简短话语。
然而这一切却引起了梅雨心的不满,直至有一天梅雨心将拉灯的鸟毛拔光后,我和瓶儿的书信才再次陷入了靠人传递的落后状态,好在都在齐州,两三天一封还是有保证的。
那次拔毛事件过,我领着全身赤裸的拉灯去找梅雨心讨公道,却险些遭到人身攻击。没办法,谁让人家会武功呢,比野蛮女友还要恐怖的女人,我不知道上辈子作了什么孽。
“你说什么!”梅雨心不乐意了,眼看又要拳脚相向。
“没!我是说上屋里给你取些茶叶。”
“回来!话还没说完呢。”
于是我乖乖地坐回凳上。
“风哥”梅雨心坐在了我身边,原本那副大姐大的气息也收敛了不少,但我只知道这只是表相,通常糖衣包着的不是炮弹就是药丸。
“有什么就直说吧。”终于,我挺直了腰杆,准备做一回堂堂正正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