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南联大
我生活得最久,接受影响最深,使我成为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作家——不是另一种作家的地方,是西南联大。
新校舍
西南联大的校舍很分散。有一些是借用原先的会馆、祠堂、学校,只有新校舍是联大自建的,也是联大的主体。这里原来是一片坟地,坟主的后代大都已经式微或他徙了,联大征用了这片地并未引起麻烦。有一座校门,极简陋,两扇大门是用木板钉成的,不施油漆,露着白茬。门楣横书大字:“国立西南联合大学。”进门是一条贯通南北的大路。路是土路,到了雨季,接连下雨,泥泞没足,极易滑倒。大路把新校舍分为东西两区。
路以西,是学生宿舍。土墙,草顶。两头各有门。窗户是在墙上留出方洞,直插着几根带皮的树棍。空气是很流通的,因为没有人爱在窗洞上糊纸,当然更没有玻璃。昆明气候温和,冬天从窗洞吹进一点风,也不要紧。宿舍是大统间,两边靠墙,和墙垂直,各排了十张双层木床。一张床睡两个人,一间宿舍可住四十人。我没有留心过这样的宿舍共有多少间。我曾在二十五号宿舍住过两年。二十五号不是最后一号。如果以三十间计,则新校舍可住一千二百人。联大学生约三千人,工学院住在拓东路迤西会馆;女生住“南院”,新校舍住的是文、理、法三院的男生。估计起来,可以住得下。学生并不老老实实地让双层床靠墙直放,向右看齐,不少人给它重新组合,把三张床拼成一个u字,外面挂上旧床单或钉上纸板,就成了一个独立天地,屋中之屋。结邻而居的,多是谈得来的同学。也有的不是自己选择的,是学校派定的。我在二十五号宿舍住的时候,睡靠门的上铺,和下铺的一位同学几乎没有见过面。他是历史系的,姓刘,河南人。他是个农家子弟,到昆明来考大学是由河南自己挑了一担行李走来的——到昆明来考联大的,多数是坐公共汽车来的,乘滇越铁路火车来的,但也有利用很奇怪的交通工具来的。物理系有个姓应的学生,是自己买了一头毛驴,从西康骑到昆明来的。我和历史系同学怎么会没有见过面呢?他是个很用功的老实学生,每天黎明即起,到树林里去读书。我是个夜猫子,天亮才回床睡觉。一般说,学生搬床位,调换宿舍,学校是不管的,从来也没有办事职员来查看过。有人占了一个床位,却终年不来住。也有根本不是联大的,却在宿舍里住了几年。有一个青年小说家曹卣——他很年轻时就在《文学》这样的大杂志上发表过小说,他是同济大学的,却住在二十五号宿舍。也不到同济上课,整天在二十五号写小说。
桌椅是没有的。很多人去买了一些肥皂箱。昆明肥皂箱很多,也很便宜。一般三个肥皂箱就够用了。上面一个,面上糊一层报纸,是书桌。下面两层放书,放衣物,这就书橱、衣柜都有了。椅子?——床就是。不少未来学士在这样的肥皂箱桌面上写出了洋洋洒洒的论文。
宿舍区南边,校门围墙西侧以里,是一个小操场。操场上有一副单杠和一副双杠。体育主任马约翰带着大一学生在操场上上体育课。马先生一年四季只穿一件衬衫、一件西服上衣,下身是一条猎裤,从不穿毛衣、大衣。面色红润,连光秃秃的头顶也红润,脑后一圈雪白的鬈发。他上体育课不说中文,他的英语带北欧口音。学生列队,他要求学生必须站直:“boys!youmustkeepyourbodystraight!”我年轻时就有点驼背,始终没有straight起来。
操场上有一个篮球场,很简陋。遇有比赛,都要临时画线,现结篮网,但是很多当时的篮球名将如唐宝华、牟作云……都在这里展过身手。
大路以东,有一条较小的路。这条路经过一个池塘,池塘中间有一座大坟,成为一个岛,岛上开了很多野蔷薇,花盛时,香扑鼻。这个小岛是当初规划新校舍时特意留下的。于是成了一个景点。
往北,是大图书馆。这是新校舍唯一的瓦顶建筑。每天一早,就有一堆学生在外面等着。一开门,就争先进去,抢座位(座位不很多),抢指定参考书(参考书不够用)。晚上十点半钟,图书馆的电灯还亮着,还有很多学生在里面看书。这都是很用功的学生。大图书馆我只进去过几次。这样正襟危坐,集体苦读,我实在受不了。
图书馆门前有一片空地。联大没有大会堂,有什么全校性的集会便在这里举行。在图书馆关着的大门上用摁钉摁两面党国旗,也算是会场。我入学不久,张清常先生在这里教唱过联大校歌(校歌是张先生谱的曲),学唱校歌的同学都很激动。每月一号,举行一次“国民月会”,全称应是“国民精神总动员月会”,可是从来没有人用全称,实在太麻烦了。国民月会有时请名人来演讲,一般都是梅贻琦校长讲讲话。梅先生很严肃,面无笑容,但说话很幽默。有一阵昆明闹霍乱,梅先生劝大家不要在外面乱吃东西,说:“有一位同学说,‘我吃了那么多次,也没有得过一次霍乱。’这种事情是不能有第二次的。”开国民月会时,没有人老实站着,都是东张西望,心不在焉。有一次,我发现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国旗的太阳竟是十三只角(按规定应是十二只)!
“一二·一”惨案(国民党军队炸死三位同学、一位老师)发生后,大图书馆曾布置成死难烈士的灵堂,四壁都是挽联,灵前摆满了花圈,大香大烛,气氛十分肃穆悲壮。那两天昆明各界前来吊唁的人络绎于途。
大图书馆后面是大食堂。学生吃的饭是通红的糙米,装在几个大木桶里,盛饭的瓢也是木头的,因此饭有木头的气味。饭里什么都有:沙砾、耗子屎……被称为“八宝饭”。八个人一桌,四个菜,装在酱色的粗陶碗里。菜多盐而少油。常吃的菜是煮芸豆,还有一种叫作魔芋豆腐的灰色的凉粉似的东西。
大图书馆的东面,是教室。土墙,铁皮顶。铁皮上涂了一层绿漆。有时下大雨,雨点敲得铁皮叮叮当当地响。教室里放着一些白木椅子。椅子是特制的,右手有一块羽毛球拍大小的木板,可以在上面记笔记。椅子是不固定的,可以随便搬动,从这间教室搬到那间。吴宓先生上“红楼梦研究”课,见下面有女生没有坐下,就立即走到别的教室去搬椅子。一些颇有骑士风度的男同学于是追随吴先生之后,也去搬。到女同学都落座,吴先生才开始上课。
我是个吊儿郎当的学生,不爱上课。有的教授授课是很严格的。教西洋通史(这是文学院必修课)的是皮名举。他要求学生记笔记,还要交历史地图。我有一次画了一张马其顿王国的地图,皮先生在我的地图上批了两行字:“阁下所绘地图美术价值甚高,科学价值全无。”第一学期期终考试,我得了三十七分。第二学期我至少得考八十三分,这样两学期平均,才能及格,这怎么办?到考试时我拉了两个历史系的同学,一个坐在我的左边,一个坐在我的右边。坐在右边的同学姓钮,左边的那个忘了。我就抄左边的同学一道答题,又抄右边的同学一道。公布分数时,我得了八十五分,及格还有富余!
朱自清先生教课也很认真。他教我们宋诗。他上课时带一沓卡片,一张一张地讲。要交读书笔记,还要月考、期考。我老是缺课,因此朱先生对我印象不佳。
多数教授讲课很随便。刘文典先生教《昭明文选》,一个学期才讲了半篇木玄虚的《海赋》。
闻一多先生上课时,学生是可以抽烟的。我上过他的“楚辞”。上第一课时,他打开高一尺又半的很大的毛边纸笔记本,抽上一口烟,用顿挫鲜明的语调说:“痛饮酒,熟读《离骚》——乃可以为名士。”他讲唐诗,把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联系起来讲。这样讲唐诗,别的大学里大概没有。闻先生的课都不考试,学期终了交一篇读书报告即可。
唐兰先生教词选,基本上不讲。打起无锡腔调,把词“吟”一遍:“‘双鬓隔香红啊——玉钗头上风……’好!真好!”这首词就算讲过了。
西南联大的课程可以随意旁听。我听过冯文潜先生的美学。他有一次讲一首词:
汴水流,
泗水流,
流到瓜洲古渡头,
吴山点点愁。
冯先生说他教他的孙女念这首词,他的孙女把“吴山点点愁”念成“吴山点点头”,他举的这个例子我一直记得。
吴宓先生讲“中西诗之比较”,我很有兴趣地去听。不料他讲的第一首诗却是:
一去二三里,
烟村四五家,
楼台六七座,
八九十枝花。
我不好好上课,书倒真也读了一些。中文系办公室有一个小图书馆,通称系图书馆。我和另外一两个同学每天晚上到系图书馆看书。系办公室的钥匙就由我们拿着,随时可以进去。系图书馆是开架的,要看什么书自己拿,不需要填卡片这些麻烦手续。有的同学看书是有目的有系统的。一个姓范的同学每天摘抄《太平御览》。我则是从心所欲,随便瞎看。我这种乱七八糟看书的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我觉得这个习惯挺好。夜里,系图书馆很安静,只有哲学心理系有几只狗怪声嗥叫——一个教生理学的教授做实验,把狗的不同部位的神经结扎起来,狗于是怪叫。有一天夜里我听到墙外一派鼓乐声,虽然悠远,但很清晰。半夜里怎么会有鼓乐声?只能这样解释:这是鬼奏乐。我确实听到的,不是错觉。我差不多每夜看书,到鸡叫才回宿舍睡觉——因此我和历史系那位姓刘的河南同学几乎没有见过面。
新校舍大门东边的围墙是“民主墙”。墙上贴满了各色各样的壁报,左、中、右都有。有时也有激烈的论战。有一次三青团办的壁报有一篇宣传国民党观点的文章,另一张“群社”编的壁报上很快就贴出一篇反驳的文章,批评三青团壁报上的文章是“咬着尾巴兜圈子”。这批评很尖刻,也很形象。“咬着尾巴兜圈子”是狗。事隔近五十年,我对这一警句还记得十分清楚。当时有一个“冬青社”(联大学生社团甚多),颇有影响。冬青社办了两块壁报,一块是《冬青诗刊》,一块就叫《冬青》,是刊载杂文和漫画的。冯友兰先生、查良钊先生、马约翰先生,都曾经被画进漫画。冯先生、查先生、马先生看了,也并不生气。
除了壁报,还有各色各样的启事。有的是出让衣物的。大都是八成新的西服、皮鞋。出让的衣物就放在大门旁边的校警室里,可以看货付钱。也有寻找失物的启事,大都写着:“鄙人不慎,遗失了什么东西,如有捡到者,请开示姓名住处,失主即当往取,并备薄酬。”所谓“薄酬”,通常是五香花生米一包。有一次有一位同学贴出启事:“寻找眼睛。”另一位同学在他的启事标题下用红笔画了一个大问号。他寻找的不是“眼睛”,是“眼镜”。
新校舍大门外是一条碎石块铺的马路。马路两边种着高高的尤加利树(即桉树,云南到处皆有)。
马路北侧,挨新校的围墙,每天早晨有一溜卖早点的摊子。最受欢迎的是一个广东老太太卖的煎鸡蛋饼。一个瓷盆里放着鸡蛋加少量的水和成的稀面,舀一大勺,摊在平铛上,煎熟,加一把葱花。广东老太太很舍得放猪油。鸡蛋饼煎得两面焦黄,猪油嗞嗞作响,喷香。一个鸡蛋饼直径一尺,卷而食之,很解馋。
晚上,常有一个贵州人来卖馄饨面。有时馄饨皮包完了,他就把馄饨馅拨在汤里下面。问他:“你这叫什么面?”贵州老乡毫不迟疑地说:“桃花面!”
马路对面常有一个卖水果的。卖桃子,“面核桃”和“离核桃”,卖泡梨——棠梨泡在盐水里,梨肉转为极嫩、极脆。
晚上有时有云南兵骑马由东面驰向西面,马蹄铁敲在碎石块的尖棱上,迸出一朵朵火花。
有一位曾在联大任教的作家教授在美国讲学。美国人问他:西南联大八年,设备条件那样差,教授、学生生活那样苦,为什么能出那样多的人才?——有一个专门研究联大校史的美国教授以为联大八年,出的人才比北大、清华、南开三十年出的人才都多。为什么?这位作家回答了两个字:自由。
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沈先生逝世后,傅汉思、张充和从美国电传来一副挽词。字是晋人小楷,一看就知道是张充和写的。词想必也是她拟的。只有四句:
不折不从亦慈亦让
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这是嵌字格,但是非常贴切,把沈先生的一生概括得很全面。这位四妹对三姐夫沈二哥真是非常了解——荒芜同志编了一本《我所认识的沈从文》,写得最好的一篇,我以为也应该是张充和写的《三姐夫沈二哥》。
沈先生的血管里有少数民族的血液。他在填履历表时,“民族”一栏里填土家族或苗族都可以,可以由他自由选择。湘西有少数民族血统的人大都有一股蛮劲、狠劲,做什么都要做出一个名堂。黄永玉就是这样的人。沈先生瘦瘦小小(晚年发胖了),但是有用不完的精力。他小时是个顽童,爱游泳(他叫“游水”)。进城后好像就不游了。三姐(师母张兆和)很想看他游一次泳,但是没有看到。我当然更没有看到过。他少年当兵,漂泊转徙,很少连续几晚睡在同一张床上。吃的东西,最好的不过是切成四方的大块猪肉(煮在豆芽菜汤里)。行军、拉船,锻炼出一副极富耐力的体魄。二十岁冒冒失失地闯到北平来,举目无亲。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用,就想用手中一支笔打出一个天下。经常为弄不到一点东西“消化消化”而发愁。冬天屋里生不起火,用被子围起来,还是不停地写。我一九四六年到上海,因为找不到职业,情绪很坏,他写信把我大骂了一顿,说:“为了一时的困难,就这样哭哭啼啼的,甚至想到要自杀,真是没出息!你手中有一支笔,怕什么!”他在信里说了一些他刚到北京时的情形,同时又叫三姐从苏州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安慰我。他真的用一支笔打出了一个天下了。一个只读过小学的人,竟成了一个大作家,而且积累了那么多的学问,真是一个奇迹。
沈先生很爱用一个别人不常用的词:“耐烦。”他说自己不是天才(他应当算是个天才),只是耐烦。他对别人的称赞,也常说“要算耐烦”。看见儿子小虎搞机床设计时,说“要算耐烦”。看见孙女小红做作业时,也说“要算耐烦”。他的“耐烦”,意思就是锲而不舍,不怕费劲。一个时期,沈先生每个月都要发表几篇小说,每年都要出几本书,被称为“多产作家”,但他写东西不是很快的,从来不是一挥而就。他年轻时常常夜以继日地写。他常流鼻血。血液凝聚力差,一流起来不易止住,很怕人。有时夜间写作,竟致晕倒,伏在自己的一摊鼻血里,第二天才被人发现。我就亲眼看到过他的带有鼻血痕迹的手稿。他后来还常流鼻血,不过不那么厉害了。他自己知道,并不惊慌。很奇怪,他连续感冒几天,一流鼻血,感冒就好了。他的作品看起来很轻松自如,若不经意,但都是苦心刻琢出来的。《边城》一共不到七万字,他告诉我,写了半年。他这篇小说是《国闻周报》上连载的,每期一章。小说共二十一章,21x7=147,我算了算,差不多正是半年。这篇东西是他新婚之后写的,那时他住在达子营。巴金住在他那里。他们每天写,巴老在屋里写,沈先生搬个小桌子,在院子里树荫下写。巴老写了一个长篇,沈先生写了《边城》。他称他的小说为“习作”,并不完全是谦虚。有些小说是为了教创作课给学生示范而写的,因此试验了各种方法。为了教学生写对话,有的小说通篇都用对话组成,如《若墨医生》;有的,一句对话也没有。《月下小景》确是为了履行许给张家小五的诺言“写故事给你看”而写的。同时,当然是为了试验一下“讲故事”的方法(这一组“故事”明显地看得出受了《十日谈》和《一千零一夜》的影响)。同时,也为了试验一下把六朝译经和口语结合的文体。这种试验,后来形成一种他自己说是“文白夹杂”的独特的沈从文体,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文字(如《烛虚》)中尤为成熟。他的亲戚,语言学家周有光曾说“你的语言是古英语”,甚至是拉丁文。沈先生讲创作,不大爱说“结构”,他说是“组织”。我也比较喜欢“组织”这个词。“结构”过于理智,“组织”更带感情,较多作者的主观。他曾把一篇小说一条一条地裁开,用不同方法组织,看看哪一种形式更为合适。沈先生爱改自己的文章。他的原稿,一改再改,天头地脚页边,都是修改的字迹,蜘蛛网似的,这里牵出一条,那里牵出一条。作品发表了,改。成书了,改。看到自己的文章,总要改。有时改了多次,反而不如原来的,以至三姐后来不许他改了(三姐是沈先生文集的一个极其细心、极其认真的义务责任编辑)。沈先生的作品写得最快、最顺畅、改得最少的,只有一本《从文自传》。这本自传没有经过冥思苦想,只用了三个星期,一气呵成。
他不大用稿纸写作。在昆明写东西,是用毛笔写在当地出产的竹纸上的,自己折出印子。他也用钢笔,蘸水钢笔。他抓钢笔的手势有点像抓毛笔(这一点可以证明他不是洋学堂出身)。《长河》就是用钢笔写的,写在一个硬面的练习簿上,直行,两面写。他的原稿的字很清楚,不潦草,但写的是行书。不熟悉他的字体的排字工人是会感到困难的。他晚年写信写文章爱用秃笔淡墨。用秃笔写那样小的字,不但清楚,而且顿挫有致,真是一个功夫。
他很爱他的家乡。他的《湘西》《湘行散记》和许多篇小说可以做证。他不止一次和我谈起棉花坡,谈起枫树坳——一到秋天满城落了枫树的红叶。一说起来,不胜神往。黄永玉画过一张凤凰沈家门外的小巷,屋顶墙壁颇零乱,有大朵大朵的红花——不知是不是夹竹桃,画面颜色很浓,水汽泱泱。沈先生很喜欢这张画,说:“就是这样!”八十岁那年,和三姐一同回了一次凤凰,领着她看了他小说中所写的各处,都还没有大变样。家乡人闻知沈从文回来了,简直不知怎样招待才好。他说:“他们为我捉了一只锦鸡!”锦鸡毛羽很好看,他很爱那只锦鸡,还抱着它照了一张相,后来知道竟做了他的盘中餐,对三姐说“真煞风景!”锦鸡肉并不怎么好吃。沈先生说及时大笑,但也表现出对乡人的殷勤十分感激。他在家乡听了傩戏,这是一种古调犹存的很老的弋阳腔。打鼓的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他对年轻人打鼓失去旧范很不以为然。沈先生听了,说:“这是楚声,楚声!”他动情地听着“楚声”,泪流满面。
沈先生八十岁生日,我曾写了一首诗送他,开头两句是:
犹及回乡听楚声,
此身虽在总堪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