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好个戴宗
黑夜中,铁马军众将士怒吼着冲向火光内。也就是到了这个时候,他躲在战阵最后方的刀疤熊才看清,这窝黑吃黑的混蛋,到底是个什么实力。看着一张张狰狞的人脸扑面而来,火光应照出的轮廓格外慎人,那明晃晃的长刀,看他的不由心惊肉跳。 “我的个乖乖,这他娘是些什么妖魔鬼怪啊。”但此时可由不得他逃跑,他们早在先前离寨墙便不过二十步的距离时,铁马军便横冲而来,他们完全就是直接撞入自己的阵内,好像压根就没把自家前排的盾兵当回事一样。
“弟兄们,跟着老子把这些直娘贼打出去!”
伴随着声声怒吼,铁马军前排的盾兵直接撞入敌阵,如刀疤熊所想,确实就没把你当回事。当他们见识到足够强大的敌人后,转过头来观看以往的自己,不过尔尔。这也让铁马军众将士,多多少少有些傲气。
如李成志所想,敌阵第一排确确实实都是些老弱,他们就相当于“双层盾”。木一层,肉一层,按照惯匪的说法“死了也不心疼”。
这样确实可以保存实力,节省老底子。但遇到铁马军这种,上来就跟你打死仗的,就有些乏力。前排盾兵们怒吼着撞开敌阵后,直接将手上盾牌甩弃,运用这半年所学的丁家五式,在敌人阵内展开了单方面的屠杀。
他们目前主要的招式是,已双手紧握刀柄,先踏出一步,而刀锋蓄势前刺。敌若退,又进一步,紧随着已前击之势,微微弯腰,刀刃向右上斜提。敌若再退,则又进一步,刀锋迅速下压,而刀锋朝上,顺左上斜提。
主要就是速度快,唯有三步,三步成三刀,刺,提,提,一气呵成。以先前所刺之处为中心点,两提画出一个叉叉。
这只是前锋部队所用,只能算是投机取巧。在强占先机的情况下,可以在敌人未反应过来时,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但若是遇上了悍匪,也不是完全无用,换伤还是可以做到。
然其因有三,其一,铁马军目前在贼匪队伍中,配置还算拔尖。故而这勇猛之事,还是可以做做的。
其二,铁马军目前所用皆是已横刀为主,此刀刀身狭直,小镡,长柄。总长三尺有余,刃长两尺有余,厚三厘,全刀只重三斤上下。而刃长两尺,可以说是他们豪横的资本。一寸长一寸强,这话也不是全无道理。但为何长枪,大钺,长戟都长于刀,可偏偏刀却是兵器中排第一的老大呢?
因为他实用,杀伤力大,且不会过于笨重。
在李成志眼中,一年出一个刀兵,两年出一个弓箭手,三年五年才能出一个合格的花枪。
至于其三,对面不过是乌合之众。
说是单方面碾压,确实一点错都没有,就那些前方老弱的兵器,恐怕都很难砍得动铁马军将士们身上的铁甲,虽然他们身上的铁甲确实不重,撑死也就三十斤,但若是拿一堆刀口都生锈的兵器来砍铁甲,完全无用。
李成志冲锋在前,他最喜之技,便是先提后斩。他们破开敌阵前排,就如同切菜一般,基本就是一刀一个,连花里胡哨的格挡都不需要。但光切菜肯定是不行的,李成志砍倒身前敌人后,开始环视四周,想找找有没有特别像头头的人。
大致扫了几眼后,李成志发现,这群瘪犊子在火把的照应下,一个个都长的差不多,全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
他索性懒得寻找,提着刀再次杀向人群。但后面那些“老本军”,见敌人杀伐如此迅猛,那些老弱连一个回合都顶不住,还谈什么打仗?一个个扭头就跑。刀疤熊见身旁兄弟如鸟兽逃散,心中怒火横生,他举刀激昂道:“弟兄们莫怕,跟着我砍他娘的!”
这一段话语嗓门急大,不光他逃跑的兄弟听到了,正在杀敌的铁马军也听到了。远处杀敌的李成志拿刀尖指着他狂笑道:“哈哈哈,老子找着他了,弟兄们砍那忒货,就那脸上有个疤,胡子像刺猬的家伙。谁取他首级,赏银十两!”
不过一吸时间,便有三五位高举横刀,面目鲜红的甲士飞奔着跑向刀疤熊。原本有些人还念及自家大王,平时待自己不薄,想要回去搭救一手,可这敌人未免也太凶悍了吧?
刀疤熊见事态不妙,急忙掉头就跑。边跑边结下佩刀甲胄,还好先前那妇人“手艺生疏”,没有把甲胄系的太紧,这会他稍稍拨动,便把身上甲胄脱下。看他的样子,必然是个老匪,但你就是在老,该死还是得死。
一高瘦少年虽未拖去甲胄,但速度仍然不比刀疤熊慢。他高举横刀,速度愈发变快,眼看着就要追上十两银子,他脸上笑容更甚。而在他身后本想追逐的袍泽,也停下脚步,为他大声鼓劲。
李成志本在追杀敌军,他一脚踢倒敌人后,刀刃麻利的从敌人背后捅入。乎闻身旁有些不那么应景的声音,他刚转头想要责骂两声,便见微微灯火的寨道上,一位黑甲兵士,正追着一为臃肿胖子四处乱跑,“好家伙,这小子上辈子兔子转世吧,跑的是真他娘的快。”
刀疤熊也着实被这位少年吓了一跳,哪来的野娃子,穿着铁甲跑的比自己还快,想当年自己消瘦的时候,那也是有个响当当的浑号,刀疤豹!
见自己已经要被追上,他连停步都顾不上,直接就地趴下,可怜他没有甲胄在身,身体被划出七丈多远,触地的皮肉满是伤口。而那位高瘦少年也好不到那里去,竟也是没刹住,直接被那头肥猪的翘臀绊倒飞出,撞落在一座木房墙上。倒是他握刀的右手,在情急之种上下晃荡,划到了猪臀。
李成志在远处看的还算清楚,他嘿嘿笑道:“好家伙,不光跑得快,爱好还和傻大个有些相似,砍人不砍头,一天天抓着人家腚不撒手,看来可以配上一对了。”
吴名一手提着把血淋淋的大刀,一手隔着头盔挠痒痒,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啥啊,那次是给他砍歪了。不过你说那人也是,好好的躺着挨一刀不就完了嘛,非要乱动。唉,可怜啊。”
李成志横了他一眼,也懒得接话,难道说:“就是就是,死了也比腚上挨一刀要好?”
那位动若狡兔的高瘦少年扶着脑袋爬起身后,弯腰捡起掉落在身旁的横刀。而刀疤熊还在地上捂着自己的腚,大声哀嚎。
他摇摇晃晃的走到刀疤熊身前,一首抓住其蓬乱的头发,一手持刀,麻利的割其头颅。鲜血飞溅在他的脸上,但对此他毫不在乎,就好似见怪不怪一样。他步伐摇晃的走向李成志,李成志也不催促,静静的等待着这位少年。
四周场面上,火光伴随着吵闹。高瘦少年走到李成志身前,他把刀尖插入地面,随后眼观脚尖,单膝跪地,双手高举敌将头颅,大声结巴道:“刀刀队战战兵戴.戴宗,已取.取敌将首级。”
李成志含笑点头:“好,好个戴宗。”他对着身后大喊道:“王大眼,给老子记清楚了,这位叫戴宗的兄弟,取敌将首级,总计赏银十五两。其余兄弟,每人赏银五两。”
说完,他笑着扶起戴宗,顺手将那肥头丢到一旁,“好家伙,跑的挺快啊。就你这速度,以前家里是做什么的啊?”
戴宗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家家里以前是.是挑夫。老走走山路就就这样了。”
李成志也不嫌他结巴,在她耳边小声问道:“不错不错,就是身子瘦了些,可是丁苗或吴名那两个王八蛋,半夜对你做了些不可告人之事?若是有你可一定要告诉我才行,我得帮你替天行道啊。”
戴宗急忙摆手解释,“没没有丁大哥不不是那样的.的人。”
李成志指着他笑骂道:“哈哈哈,晓得了晓得了,丁苗不是,那吴名就是咯?”
戴宗正想继续解释,丁苗从他身后走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道:“跟大哥说话不用这么紧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李成志深深地点了点头,“说说看吧,你想要什么,我觉得你这么拼命肯定不是为了十两银子。咱们当贼匪的,除了图个好看,最不值钱的就是银子。”
戴宗突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大声哭嚎道:“大大哥我.我想回家看看爹娘。”
李成志微微一愣,爹娘吗?他扶起戴宗,温言问道:“家住哪里?”
“龙龙标县。”
“被拐卖来的?”
戴宗摇摇头:“自自己把.把自己卖了。”
“嗯?”
“家家里没.没钱吃.吃米就.就把自己卖了。”
“嗯,可以。”李成志深深地呼了一口气:“你等下去找大眼拿三十两银子,在拿一石米和一匹骡子走。这世道不安生,能有个家也不错,好好找个婆娘过日子,莫要在拿刀糊口了。”
他伸手拍了拍戴宗的肩膀,随后径直离去,留下看着背影跪地大哭的戴宗,还有在其身旁安慰的丁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