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
严欢坐在咖啡厅,手指不时触碰着杯沿。
他现在非常紧张,比从前付声带他去见老爸还紧张。同样的,对于严欢而言,今天的会面不比当日的重要性地。付声和他父亲的一番谈话,让他可以正大光明地走到摇滚的路上。而今天的这番谈话,则会决定他未来的命运,甚至是悼亡者的命运。
“抱歉,让你久等了。”
就在严欢紧张地不断用手指画圈圈的时候,胡克终于来了。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一个老外。
说实话,外国人在严欢眼中一直都是长一个模样,除了高矮胖瘦外,他很难分清他们的容貌。就连相处了几年的贝维尔,严欢也没觉得他哪里帅了,这个事实总让贝维尔倍受打击。
不过今天的这一个,似乎有些不一样。
不是容貌,是气质。在这个老外身上,严欢感觉到了一股属于JOHN才独有的气质。自信,足以压倒任何人的自信。这种自信沉淀为一种内在气魄,让任何人见到他的人都不由地为之侧目。
一句话来说,就是气场强大。
“让我来介绍一下。诺曼先生,这位就是我看中的乐手严欢。严欢,这位是HOUSE的主要决策者,威布尔・诺曼。”
严欢连忙伸出手。“你好,诺曼先生。”
“你好。”诺曼伸出手,与他握了一下,声音冷静沉稳,看不出喜乐。
这人也是乐手。严欢在摸到他手上的老茧的时候就察觉出来了。不仅是乐手,应该还是个贝斯手。贝斯属于指弹乐器,乐手指尖也会产生老茧,这一点和吉他不太一样。
一发现这个不爱说话的外国大叔是个贝斯手,严欢对他沉默寡言的倾向也就比较能理解了。最开始认识阳光的时候,他也很不爱说话。贝斯手大多数都挺沉默的,理解。
威布尔发现意外的一点,这个年轻人对于他的冷漠,不像其他人一样露出受打击的失落或者是怒火,反而兴致勃勃。这让他对于这次见面,稍微多了一些期待。
希望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开始吧。威布尔想,然后主动开始了谈话。
“听说你是来自中国的吉他手。”
“是的。”
“我知道在你们国家没有多少人真正了解摇滚乐。那么你以为你就真的解摇滚吗,而不是拿着麦克风装一装摇滚歌手?”
换做一般人被问这种话早就气得火冒三丈了,这面为也太不尊重人了吧。但是严欢哪里是一般人,一听到这个提问,他心里就乐了。
“你简直是问到我心坎里了!诺曼先生。”严欢眨着眼睛道:“说实话,你说得挺对,我的国家的确算是个摇滚荒漠。但是就在这样的摇滚荒漠里,我却遇到了我的队友,他们都热爱摇滚,个个都是天才,正是因为有他们我才走上了这条路。”
他笑道:“你若要问我摇滚是什么?我回答不出来。曾经我认识的一个吉他手对我说,摇滚就是他的生命。而对我来说――”严欢顿了顿,道:“它是一个奇迹。”
“化一切不可能为可能,让梦想能够变为现实。我不擅言谈,诺曼先生,但是我却知道一点,摇滚,能让一个平凡的人变得与众不同。如果说出色的乐手能够成为一颗闪亮的恒星,那么,摇滚就是整个宇宙。”
“它是开始,也是一切。”
摇滚是如同宇宙爆发般的奇迹,正是它,让严欢重获新生。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有自己的意义,以前的严欢就像是在泥垢里挣扎的蚕,他找不到方向,不明白自己降生的使命,以为自己一辈子浑浑噩噩也就是条爬虫。然而带给他摇滚的那个人,却让他化蛹成蝶。
这就是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