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但两人除了彼此还有柚子跟橙子,他们既然生下了两个孩子,就要对他们的未来负责,起码得等到他们长大,有独立生存的能力,他们才能放心离开。
林扬揽过文竹,低低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将头深深埋在文竹的肩膀。
官方对事情的猜测还是非常准确的,莲花山脉的确有一个界门。
又是一天一夜的雷暴过后,界门重开,一只比大黑熊更庞大的老虎出现在莲花山脉这片地方,在莲花村就能经常听到远处传来的巨大虎啸。
莲花山最近活跃了很多,其它一些不知名的巨大叫声也常常环绕在村子周围,但是可能它们也感知到了大黑熊的气息,所以只是远远的靠近并不敢进村。
大黑熊同样感受到了环境的变化,以往每年的雨季它都是呼呼大睡,可是今年它时不时就要咆哮一番向丛林里的众多生物展示它占据这片地盘的所有权。
这次的雷暴集中打击界门所在的地方,他们村虽然被波及了,可是远远没有上一次那么严重,地面上的房子收拾收拾也还能住。
可是这大下雨的,谁没事会跑去住漏雨的烂房子,他们还是住在废厂的防空洞里。
界门重开带来的影响远不止如此,魔气扩散的速度加快,雨季里魔雾越发浓重深厚,白雾已经消失不见,黑雨的腐蚀性也越来越强。
雨水浇灌下的树木虽然长出新的枝丫很快,可是腐蚀消失的速度也在加快,而这个速度可能随着界门的持续打开还会越来越快。
在巨量魔气的冲击下,不管是兽化人或者是变异人最后都有可能彻底沦为失去理智的魔化怪兽。
为了抵抗雨水给身体带来的这种不适,莲花村人现在人手一杯三圣草茶水,杯不离手,随时补充能量。
三圣草在村民的种植下也完全脱离了芨芨草的形态,枝叶舒展像是长长的兰草一般,碧绿带紫非常可爱。
村里人对种植三圣草上瘾,每家每户每年都要囤积上许多,并且有事没事都要喝一杯,日常的茶水、饭菜都要放上一些,正因为村里的这种习惯,所以村里人这几年即便经常接触魔气或者吃兽肉,身体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周毅第一次接触三圣草就被它的魅力倾倒,怎么会有那么好喝的东西,不是说它的味道特别好,就是舒服,大夏天喝了一杯冰啤的感觉,全身心的细胞都痛快,身体因为兽化带来的痛疼似乎都有所缓解,简直神仙良药。
林扬看他一副仿佛磕了药的样子,心里有点疑惑,问:“难道外面没有缓解身体疼痛的药吗?感冒药、止痛药之类的,新据点也没有?”
周毅珍惜又珍惜的喝了一口茶水,满脸幸福道:“扬哥,这种神仙药水必须大基地才能培养出来,我们这些普通人哪里有机会接触,即便有,能有几个人买得起!”
反正从北走到南,他们就没见过哪里能像莲花村,种植三圣草像是种大白菜,一茬一茬的接着种。
每天吃特级粮食、喝神仙茶水,怪不得身体那么好,村里没有一个兽化或者魔化的人。
现在外面传言,只有变异人才是最符合世界变化发展的,魔化跟兽化都是畸形的变异,因为这两者的尽头都是丧失理智、爆体,只有变异人的身体是缓慢提高,身体机能十分稳定。
林扬心思一动:“现在外面除了用粮食交换,还能用什么买卖,你上次说的那种结晶,有人卖吗?”
“没有。”周毅想了一会儿:“不过军方新据点有人收晶石,价格挺高的,扬哥你有晶石吗?”
他在城里打听到晶体一般都会有守护兽,除了大帮派或者特别厉害的人,一般都拿不到晶石,普通人拿到晶石也没卵用,不能吃不能喝,用晶石培育种子的方法也没用公布,拿在手里对于普通人来说绝对是弊大于利。
对了!他突然想起自己为什么从来没有遇到过三圣草一样的药草了,因为这些特殊的药草也跟晶石一样周围有特别厉害的魔兽,他们遇到这些魔兽都是恨不得绕着走,所以才会从来没有遇上过。
“没有。”林扬不管周毅相不相信,直接否定:“我又不出门,整天在村里,怎么可能会有那些东西。”
周毅才不信,莲花村种三圣草都像种大白菜,怎么可能没有晶石?不过有,跟他也没关系,难道他敢抢?不说村里的守护兽大黑熊,就是林扬一个人就能锤死他。
“咳咳,那你听说周围哪里有药草或者特别厉害的守护兽的吗?”林扬继续打听。
“扬哥,这还用打听啊。”周毅一副你是不是傻的样子:“隔壁不就是吗,平山村,那群血蚊!”
卧槽!林扬拍了自己脑袋一把,对哦,真是灯下黑,他怎么把这个忘记了!但特码的血蚊是那么容易对付的吗,听说最近它们的群体还扩大了,不止平山村就连长留镇都成了那群吸血鬼的地盘。
“你别去招惹它们啊!”文竹警告他:“你忘了上次你是怎么跑回来的了?差点就丢了命,我先说好,不准去。”
林扬嘟嘟囔囔,“我又没说要去。”起码不是现在去。
“你说我怎么从来没有感觉到平山村有晶石?所以是不是证明那群蚊子守护的不是晶石,而是特殊的植物,小猪,你说平山村的那株特殊植物有可能会是什么?能吸引蚊子的,捕蚊草?含羞草?”
林扬的猜测有点不靠谱,但是文竹不免被他的思维带跑,同样考虑平山村里会有什么,想了一会儿后,他摇摇头:“吸引蚊子的不一定是这些,应该是只要对进化有益的都有可能吸引魔化动物守护,像之前你说在山里遇见的那株莲花,估计散发的香气能缓解魔化动物的身体疼痛,所以才会有特别厉害的东西蹲守在一旁。”
“那株莲花的香味确实很好闻。”林扬回忆起那种感觉,只是一丝丝的幽香,整个人就头脑清明、身体通泰舒爽,如果每天都能闻到花香,成熟了以后吃莲子、吃莲藕,荷叶粥、莲子粥……想想口水就要掉出来。
林扬偷偷擦了一把口水,不过莲花山里的莲藕吃不到,但是大荒世界的莲藕还是有的,当晚,他们夫夫就背着两儿子偷偷啃了一截嫩莲藕。
刚从荷塘里挖出来的莲藕嫩生生的,背着两儿子偷偷吃,林扬忍不住有一丝罪恶感:“唉,橙子柚子吃不到,住在防空洞就是这点不好,家里煮点什么都要担心被人知道,要不然我就能吃排骨炖莲藕了,再不然藕片焖鸭也行啊,就这么干巴巴的啃,一点儿滋味都没有。”
“有的吃就不错了,你两儿子想吃都吃不上呢。”文竹吃完一节莲藕后赶紧刷牙,家里这两个臭小子学习不好,可是鼻子特灵,要是让他们发现他跟林扬偷吃,估计能闹翻天。
“唉,这两可怜的,没口福。”林扬也没办法,孩子们越来越大,记事越来越多,他跟文竹的行事也越来越谨慎。
家里一般不会出现特别出格的东西,像是莲藕这种明显不会出现在村里的他们就不敢拿出来吃。
还有很多水果,都是夫夫两在大荒世界吃过瘾,想给孩子们开小灶也只能打成果汁给他们喝。
日子一天天过,雨季除了刚开始都是大暴雨,后面就是淅淅沥沥的中小雨,虽然外面的雨水腐蚀性变强,可是村里的日子还是跟以往差不太多。
下了半个月后,外面的雨水稍微变小,村里人就闲不住的出去收拾被雷暴震坏的房子了,这次损失比上次的小多了,大多数人家都是墙体开裂而已,烧点砖用蜂胶贴补一下就可以继续住,不过屋顶的瓦片得重铺,全都碎完了。
村里的人忙活自家的事,周毅他们虽然也想在村里定居下来,但是他们现在对村里什么贡献都没有,还欠了一屁股的债,村里想也不会同意,他们就没提。
所以,为了刷好感度,村里忙着收拾自己家的时候,他们一大群人就开始在村里打工还债,遇上林琳、陈思这样有闺女的人家,更是像见了花蜜的野蜂一样,嗡嗡嗡的就围了上去,死皮赖脸的,白干活不包中午饭都打不走。
除了大姑娘、小伙子,村子里寡居的那些妇女、老人也是他们的目标,只要能成为莲花村的一员,当老公还是当儿子或者当孙子都无所谓。
甚至就连林扬这样的都有人抛媚眼,当然他们其实更想勾搭文竹,可是敢吗,谁敢在林扬头上种点绿,稍微露出点苗头就得被收拾一顿狠的,当然最有可能是被林扬当场打死扔出村外喂野兽。
慑于林扬的拳头,他们就把目标转向了林扬本人,偌是林扬真的对他们中的谁起了点心思,嘿嘿嘿,以后能在莲花村里横着走。
再不然,跟他搞好关系也行的呀!反正自己总不会吃亏。
这种行为严重挑衅了文竹的尊严,是对他颜值的亵渎更是对他实力的低估,前面那一项就算了,只要有眼睛都能看得出谁高谁低。但是关于实力的问题,他觉得自己非常有必要表现一下,要不然这些人只知道他们家有林扬,而不知道村里有他文竹这个人。
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