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天
直到眼睁睁看着老埃文把尤莱亚抱走,埃尔芬斯还能闻到空气中残留的尤莱亚的血液的气味。
很干净,香甜,像夹杂了清甜的蜂蜜,在血管里面匀速流动。
天性使然,血族对这种血液毫无抵抗力。他们自己身处黑暗的泥沼中,最不想看到那些代表纯净的事物,总要想方设法去夺取,同化或是毁掉。
他们厌恶纯洁,恨不能把天使这个代名词都彻底抹去,可同时又无法自拔地被其吸引,飞蛾扑火一般,冲着那方而去。
这种人本身和他的血液对血族的诱惑力是致命的。
就连埃尔芬斯也没能逃过。
他负手而立,透过落地窗,看到老埃文抱着孩子离去的身影,窗外是一片浓重的夜色,刚刚躺在他的沙发上毫不设防睡着的孩子被牢牢抱着,丝毫不知道自己刚才差点经历什么。
差一点。
埃尔芬斯的尖牙已经露了出来,瞳孔也由墨绿即将转化为血红,他的鼻尖甚至已经碰到了尤莱亚颈侧的皮肤,并在那块儿异常温暖光滑的肌肤上无意识滑动了几下,连老埃文的声音都没能把他叫醒,就在他即将咬下去的时候,右手臂上的力道突然紧了紧。
尤莱亚抱他像抱一个大型清凉抱枕,嘴里不知道咕哝着什么,蜷了蜷身子,一歪头,正好抵上埃尔芬斯的胸膛。
早已不会跳动的心脏外突然撞上重物,不甚熟悉的温度透过丝质衬衣渗入,埃尔芬斯一怔,尖牙不由自主收了回去。
他撑起身子,低头看向那个胆大包天的人类,刚才站起来相距太远,俯身时注意力又全部被血香所吸引,直到突然惊醒的现在,他才有机会认真观察尤莱亚。
小孩儿睡得安安稳稳,似乎在睡梦中下意识寻找倚靠,所以抱着他的手臂,又靠到了他身上,嘴角不再像之前那样委屈地撅起,而是微翘起,仿佛做了什么美梦。
埃尔芬斯看着看着,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对自己而言堪称诡异的形容词――他竟然觉得这个刚才差点成为自己猎物的人类有点可爱。
目光复杂,埃尔芬斯立刻抽回手臂,站起身,留尤莱亚一个人躺在沙发上,转身叫老埃文:“好了,把他带回去。”
老埃文忙应道:“好的,我这就把他带走。”
埃尔芬斯不再看向那边,脚步很快地往书桌走去,又在听到响声时侧目瞥了一眼,看到老埃文用毯子把尤莱亚裹好,抱起来,向外走去。
相比他的纠结,尤莱亚从头到尾都没有反应。小孩睡得熟,丝毫没察觉到自己在生死边缘游走了一圈,对埃尔芬斯还是一副全然信任的模样,感觉到怀抱的远离,还往前挪了挪想追上来。
可惜埃尔芬斯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堂堂血族始祖,那一刻几乎称得上是落荒而逃,慌不择路地让老埃文把人带走,又在对方即将出门时忍不住回头看。
埃尔芬斯自己也觉得很奇怪。
分明只差一点就能咬破尤莱亚的颈动脉,喝到所有血族梦寐以求的最纯净的血液,可是他却没有。仅仅因为尤莱亚抓了一下他的手臂,还在睡梦中撞了一下他的胸口。
被紧紧抱住一只手臂的滋味并不好受,他觉得自己现在似乎还能感觉到尤莱亚的力度,松垂的衬衣袖口处明显被攥出了褶皱,他随手拉了拉,指尖捕捉到一点余温。
自然不会属于他这个根本无法自主制热的吸血鬼。
应当是尤莱亚刚刚抱的,还未散去的温度。
在窗边远望老埃文的背影时,他注意到尤莱亚的金发即使是在浓墨似的黑夜中也格外显眼,映着小路灯的光,看起来比他书房里还明亮。
体温和头发颜色相得益彰,整个人就像个小太阳。
埃尔芬斯注视着老埃文拐进自己那处小庭院,收回视线,抬眼看了看天上那轮兢兢业业站岗的月亮,唇角勾起细微的弧度。
可惜的是,他并不是很喜欢太阳。
――
“亲王殿下,请原谅我们没能好好教育后辈,才让他们一不留神越了界,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请您宽恕他们的过错,我向您保证,以后一定会好好管教他们,绝不会再让类似的事情发生。”
厚重的书桌前,一个中年血族半弯着腰,语气诚恳地认错:“您放心,善后的工作我们会自行完成,绝不会叨扰您。”
他抬起手,一把按下旁边正一脸不耐的青年血族的头,强迫青年与自己一起鞠躬,压低声音说:“快,道歉。”
青年挣脱开来,一脸不忿地说:“为什么是我道歉?我做错了什么?明明是那个女人自己主动贴上来,我明明只是顺从她的意思,多喝了一点血而已。”
“伊恩!”劳德语气严厉,“闭上你的嘴!道歉!”
被叫做伊恩的青年有着血族惯有的苍白脸色,瞳孔颜色不断在黑色与红色之间转换,尖齿在说话的时候若隐若现,显然是个刚转化没多久还不擅长控制自己的新生儿。
他对埃尔芬斯也不像其他血族那般尊敬,大约是因为转化得太晚,没有被科普过这位亲王的事迹,也因为埃尔芬斯长达两百年的沉睡淡忘了这位的存在,和近代的大多数新生血族一样,没有亲眼见识和体会过对方的可怕之处。
所以才敢这么嚣张地站在这里。
“多喝了一点血会直接在酒吧制造出一具干尸吗?”埃尔芬斯心平气和地问。
伊恩态度很恶劣:“是她自己说还要,我当然要满足了。”
埃尔芬斯:“是嘛。”
他垂眸,慢慢转动右手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
受一些观念影响,现代大多数血族都表示自己向往自由不受拘束的生活,他们中的许多都选择生活在人群中,将自己隐匿起来,享受和猎物同等级别的“普通”生活。他们信奉娱乐至上,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些甚至把自己的身份都给暴露出来,和人类成为朋友,乃至爱上人类,心甘情愿为其转化为普通人。这种还可以说是无法忍受漫长生命的孤独,想体验平凡和爱情。
而伊恩这种,则是嚣张惯了,长着现代的躯壳,思想却停驻在十八世纪,会一点蛊惑伎俩就觉得自己天下无敌,随随便便进食,特别潇洒。
埃尔芬斯只觉得他愚蠢。
这个蠢货到底是喝的血还是往脑子里灌了海水,实在有待考量。
他醒来的这段时间,除了给自己找了个仆人、学习现代的东西、逐渐融入当今时代以外,还要承担作为唯一一名血族始祖所应该负的责任――强制性的,即使他不想,也得做――维持秩序。
通过一段时间的熟悉,他了解到现在不同往日,一切都在向前发展,人类社会运作的规律也发生了变化,作为同样生活在人类社会的一员,他们的规则自然也要发生改变。
改动最大的一条,就是――不能随意杀人。
这条规矩由他定下,交给下面的人去完善,最终汇集到一起,林林总总一堆条例,在书架上足足能摆满一个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