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凶手不止一个
莫封翘起二郎腿,靠在椅背上,一脸镇定的样子。“这六个人都是我杀的。我先从姓刘的一个人那儿偷了白毛怪的皮,从一开始就想假装是白毛怪复活了。然后从第一个人开始。第一个人是在……”
讲完了杀第一个人的故事,老郭问道:“你为什么杀他。”
“因为林田用我女儿威胁我,还有多年前的一个录音,我迫不得已才杀人的。”
老郭拿出手机,手机里播放出那段录音的内容。
“是这个吗?”老郭按了暂停键,看着莫封的眼睛问道。
莫封点点头,丝毫没有犹豫的说:“是这个。”
讲完前三个人,讲到第四个已经有些支支吾吾了,到最后还是说对了所有的细节。我眯了眯眼睛,我还是觉得什么地方很奇怪,虽然他把怎么做的不在场证明以及杀人细节说的很清楚,但总觉得有不对劲的地方。
讲完最后一个林田,老郭看着自己满满的写了好几页的白纸。有些感叹的问道:“你一个近六旬的读书人,哪里来的力气杀了这么多人?”
“因为你们都认为我没力气,我才有机会杀了这么多人。”莫封悠悠的说道,“不以貌取人,林田在这点可比你们厉害了。”
“你用的是什么凶器?”老郭顿了一秒钟换了话题。
“是一个制作的牙套,用的野兽的牙齿,原理类似于捕捉野兽的钳子。”莫封用手比了一下。
“凶器呢?在哪里。”
“我为了销毁证据扔进护城河了。”莫封说道。
老郭点点头,重新确认了一下莫封的基本信息,然后把笔录给莫封看了一遍,签上两个人的名字。老郭就从房间出去了。
我低头看了看手机上面的时间,这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了。
很快我们这屋的门被打开,老郭走进来,对着我说:“去提取一下他的指纹血液吧,我先去跟上面申请正式逮捕。”
我点点头,快步去拿了我的箱子,然后进了审讯室。莫封老师还是保持着刚刚的那个动作没有变过,我凑近他的时候,才看到他的背后已经湿了一大片。
提取了血液指纹头发等等一系列法定要求提取的,还收了他的手机,拿着一大堆东西回了技术部。
我刚一推开技术部的门,就看见同事看着我一脸惊喜的样子,我疑惑的看了他一眼,他跟我解释说白毛怪的毛发已经完整的检查过一遍,发现了新的东西!
在上面发现了人的毛发,但不知道是谁的,缠绕在白毛的里层。
非常短的头发,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而且同时检测皮毛上面有清洗液的成分,说明白毛被清洗过,所以能留下那根头发,也真的是命运的选择了!
我一听也有些兴奋,几个人立刻开始分工合作,把那根头发的dna分别和目前所有涉案人员进行对比。
几个小时以后,结果让我们所有人都有些失望。那根毛发,不是任何一个涉案人员的!包括莫封!
我摩挲着下巴,不对,不可能和涉案人员无关。那头发留下的位置在皮毛头套内侧头顶部位,如果想粘上头发的话,一定是穿戴过才有可能留下的!
我突然想起来曾经在白正案子中,从狗牙上提取到的血迹!当时根据那个dna查看了近期打过狂犬疫苗的人,但是都没有符合的dna,那份证据就被放置起来。
我把那份证据拿出来,和这根头发的dna进行比对。
我看着电脑不停闪动的数据,揉了揉眼睛,感觉有些困的趴在电脑面前。
现在已经是凌晨了,有人从后面拍了拍我,我扭头一看是老黄,手里拿了杯咖啡递给我。
我道了谢,拿着边喝咖啡边隔着证据袋看着莫封的手机,上面短信通话记录甚至微信消息全部都被删除空了。
我皱了皱眉头,删的这么干净?我把咖啡放在一边,连上电脑。其实手机里被删除的数据,利用电脑是可以恢复的,像这种没有损坏,使用正常的手机,里面的数据恢复也是最简单的。
手机上面开始一点点的显示出被恢复的数,大概一个小时就显示恢复完成。我拿起手机,老黄凑到我旁边,短信倒是没什么内容,基本都是莫封和自己老婆的对话,还有一些短信广告。
重点是电话,在今天和昨天两天,给同一个号打了四通电话,每次通话时间基本在十分钟以上。
“这个,是谁的号?”老黄轻声默念了一遍,记在纸上,“我问一下通讯公司。”
老黄出门去打了半天电话,回来表情变得一脸凝重。
“是莫邱的电话。”老黄眼睛定定的看着我的眼睛。
我心里忍不住沉了下去,莫封自首的前两天,频繁的和莫邱通话。之后莫封就从对白正的案子一无所知变成了对案子的细节都很清楚。
这不可能是巧合,他们两个之间一定说了什么!
这个时候电脑发出叮的一声,是对比结果出来了。我一下子扑到电脑显示器面前。
上面显示狗牙上面的血迹和毛发的dna相符合!
也就是说,起码白正那起案子不是莫封做的!白正那起案子使用的和前三起一样的作案工具,说明两个人是同一种的作案工具,我紧紧的皱着眉头,莫封一定知道谁是那起案子真正的凶手!
但是他为什么把所有的罪责都担下来?
我看向莫封的手机,那几通电话一定有关系。莫邱就是最大的嫌疑人了!
只要取到他的dna进行对比,就能证明这系列案子不止一个凶手了!
但是我记得给莫邱做笔录的是老郭,老郭看犯人的眼光一向毒辣,如果莫邱的笔录有问题,老郭怎么可能不怀疑他?
我拿上对比结果,快步走向档案室。这次案件没有结案,各种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都堆放在一个盒子里没有整理过。
我在里面翻了半天才找见莫邱的笔录。主要是关于不在场证明的,白正的案发的时候,莫邱在家里和朋友聊天,用的是家用座机,电话的对方也能证明确实聊过天。
而庞沅的案子已经确定是工地意外,也无法确定剖开肚子的时间,所以无法确定时间,也就不存在不在场证明的问题了。
我有些郁闷的看着不在场证明,难道不是莫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