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老马
第103章老马
老马,顾名思义得和马有点关系,不说沾亲带故这样的有据可查的关系,那怎么也要说有点牵连可供人联系,否则何以取名马字,若不成是他的姓?既如若此说了个“他”字,出来,想必各位看官已然能够凭借着聪明的小脑袋瓜子猜想而出,这个老马不是一匹马,而且一个人,一个不愿说出自己姓名往事的马夫。马夫这个职业,这不就是和马有了那么一点称不上沾亲带故,但是却可以供人联系猜测到马身上的那一层浅薄的莲藕丝丝一样的关系了吗。更何况,老马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老马夫了,不用去问,单是看他的穿着打扮,一丝一缕,一发一肤都在向外散发着、向外面呐喊着,我是一个老马夫,是一个经验老道,驭马无数的顶好的一个马夫,我爱着我的职业,虽然它让我很贫困,让我的地位低下,无法满足我日常的所需所想,只能蜗居在肮脏恶臭的马厩旁边的小茅草屋里栖息苟延残喘。但是我依旧热爱这个职业,它虽然不能带给我物质上面的满足,甚至于是影响盘剥了我物质上应有的尊敬尊严:此处可以单独说明一样,马夫的地位及其低贱,因长期和马生存在一起,身上全是马的臭味,没人敢靠近他们一点点,就是从旁边走过,也是尽量的用袖子亦或者手帕紧紧地捂住了抠鼻,深怕那气味会如魔鬼一样的从她们的嘴巴里面,从耳朵里面,从每一个毛孔里面,爬进了她们的身体里。
就是靠近也不想,那更何况是其他的东西,所以老马一个人过得可谓是十分的凄惨孤独,幸好他还有马儿陪伴着他。是的这就是他为什么喜爱着这份低贱的职业的原因,因为还有马啊,他是喜欢着马的。马和人不一样,人会欺骗会看不起你,会用眼神轻视你,会打你会骂你,会背叛你。但是马呢,马和别的牲畜一样,虽然管控在人的手下,生死被人类所掌控者,它们更是没有智慧,或者是智慧远远不如人类,到底有多不如人类呢,就好比如人类已经站在了高山之上,可是它们还在低估呢,要想拥有企及,对只能是企及还不是超越,人类的智慧,十分的艰辛万难呢,更何况人类也不太愿意有其他的物种会超越他们,更何况是被他们看不起的马匹呢。
马有诸多的不足,但是却也有诸多的可取之处,它们的皮毛,可以供人与暖,也可以铺垫在脚下,冬天的时候升起一堆篝火,一家人围坐在其间,屁股下面就可以垫着马的皮毛,厚实又保暖。马的骨头也是大有用处的,书上说有医疗的功能呢,至于到底是什么嘛,那就得查看翻阅一些书籍才能确定,这里就不多说,以免误人子弟了。
说完了马的皮毛,马的骨头,当然还有不能忘记的马的血肉,人可以吃啊,可以烹饪啊,可以提供给人类食物,延续人的生命,啊!马是多么无私奉献的动物啊,把自己活着的一生辛苦劳动给了人类,榨干了每一滴汗水和辛劳力气,死后也把自己每一寸的肌肤皮毛血肉都送给了人类,这是多么可贵可敬的物种。老马又怎么能不喜欢它们呢,和它们相处,比和人类相处容易舒服多了。
可能就是因为和马儿们生活得太久,被人类轻视得太多了,老马的形象就是一个糟老头子,如果你不仔细看他的话,你可能以为这是一匹直立行走的老马呢,嘿嘿,那可真会把人吓一大跳。老马确实会把人吓一大跳,而且是把人吓死的那种程度,这当然都是后话了,此处就暂时按下不表,有兴趣的可以继续往下面看下去,看一下老马的吓人之处是在哪里,而被他吓死的又会是何人,如此悲催低贱被人看不起的老马,又为何会吓死他人?
话说远了,咱们转悠回来继续说老马吧。刚刚说到了老马是个糟老头子。是的没错,老马的头发一缕一缕的结在一起了,很久没有洗,很干枯,还有点像是马屎粘在上面的感觉。这些头发全都耷拉着,所以会盖住他的正面,一般也没有喜欢看他的正面,所以他也就不管形象如何,反正与他相处的只有马啊。马是不看人表面的,它们是通过闻气味来判别你是不是自己人。
老马身上就有马的气味了。然后说了头发,这次就该说老马的脸了,让我们把老马干枯的头发撩起来,一张黑瘦颧骨凸出的丑陋的脸就出来了,细小的眼睛有些浑浊,鼻子大大的,黑黢黢,分不清是什么脏东西脸上到处都是,嘴唇很厚,不喜笑,也对啊,笑起来给谁看呢?总之这就是老马了,一个即将要登场的人物。
古制一里为三百步,十八里应为五千四百步。这是唐奉道在书上看见的,至于是哪一本书,他也不大能够记得出来了,谁能够把自己从小到大看见的东西如数家珍一般的指认出是哪一本书里面记载的呢?唐奉道不是天才,他自然不能了,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可没有什么超能力之类的奇怪设定。
“三千二百一十六,三千二百一十七……”唐奉道一边走一边数,每一步都尽量踏出一样的长度。这样做的目的就是确保每一步都走得特别的准确无误,他没有皮尺,路上也没有里程碑,也就只能依靠这样的愚蠢但是却十分有效的方法来测量距离了。
“驾!驾!跑快些吧,马儿,想活命就再跑快一些吧。驾!”一匹黑瘦精壮的马正在疾驰,马背之上的是一个蓬头垢面身形枯瘦的人,身着的是破旧奴才衣裳。在一马一人的身后,不过数丈距离,紧追着两匹青色骏马。所乘的两人也是相同的奴才装,衣裳比枯瘦之人整洁。
“你这可恶的老匹夫!挨千刀的偷马奴!累得爷俩儿饭也没吃就追了出来,还不快快下马束手就擒!”追得靠前的那人突然俯身在马背上,从马鞍旁的袋子里掏出一个弹丸子,“再不停下可别怪我不客气了!着!”喝一声,手一杨,那颗弹丸子飞射而出,直取黑瘦之马的马腿。正可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人的头脑还是挺不错的,知道把马射伤了,那人无论怎么也跑不过他们了,两条腿的人又如何和四条腿的精壮马屁相比?除非是轻功高强之人,那被追之人,显然不是了。否则不会如此惊慌不顾颜面的大大呼小叫。
黑马后腿中弹受痛,长嘶一声摔倒在地,马背上的那人也滚落下地,口中哀叫着:“哎哟,哎哟,摔死我这老骨头了!救命啊,来人啊,青天白日间有人杀人啦!”完完全全就是一副撒泼无赖耍狠的模样了,如果不是亲眼从头到尾的目睹了,你还会以为这人才是个受害者呢。
后面两匹青马追上,两个青壮汉子单手执着黑色的马鞭下马。一副恼怒的模板,圆瞪了双眼,龇牙累赘,冲着地上那人骂道:“你这厮着实可恶,还敢恶人先告状!都赖你这厮,爷爷我窝着一肚子火,先吃我一鞭子!”方才射弹之人满脸怒容,扬起马鞭抽打。
这马鞭子又黑又粗又长,想来是什么牛皮筋之类的坚韧物质制作而成,这抽打在人的血肉身上,可怎么受得了啊。一鞭一鞭抽打在了地上的那人身上,无论那人怎么翻滚腾挪,每一鞭子却恰好打准了,而且力道用得及其恰当,只是皮肉伤,不会损害筋骨。否则以他们两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抽打这个弱不禁风骨瘦如柴的老人家,还不得被打死了事。
那被打之人身上遭受鞭子抽打的部位是火辣辣的疼痛难忍,在地上翻来滚去,杀猪一般尖声哀嚎:“杀人啦!杀人啦!大白天的有人行凶逞恶啦,有没有人管啊!哎哟,痛死我啦!痛死我啦!求求你别打了!”其实那人就打了一鞭子就停手了。
“你还敢乱说!真是不知苦头!”说着那个人又扬起马鞭给了瘦弱的人一鞭子,打得他又是连连哀疼叫唤个不停。
“停手!”只见有一白衣俊朗少年从半空飞翩而来,雪花一般轻巧落在扬鞭之人面前。那人被惊得下意识倒退一步,白衣少年趁其不备夺走他手中的马鞭。唐奉道古道热肠,哪里能见欺负的事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先不管谁的错,这么欺辱折磨一个老人,也属实太过分了,有什么事情不可以拿到官府里去说吗,何以在此处私自动刑。那老人哀痛连连,叫的他心里都软了,也就不怕对方是两个人,一股热气上头。
“英雄!好汉!大爷!公子!帅哥!”那个在地上打滚的人突然跪在地上,双手死死抱住唐奉道的大腿,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黑脸就往唐奉道洁白的裤子上靠,“救救我,他们是强盗土匪,要杀我抢马,你救救我!”嘿嘿,遇到了好心人,这怎么叫他高兴得心痒痒的,必须紧紧抓住这根救命稻草啊。
唐奉道是个爱干净的人,苦着脸想把腿从那人的双手中抽出,远离他的鼻涕眼泪和灰土,可抬了几下就放弃了!
抱得实在是太紧了!
唐奉道无奈摇摇头,正气凛然对打人者喝道:“尔等如此胆大妄为!官道之上竟敢行凶!”
唐奉道惊鸿不俗的出场方式震慑住了那两个人,被抢走马鞭的汉子收起面对黑瘦人时的怒容凶狠,拱手和气道:“公子万万不可听那贼奴的片面之言。我等三人是前方不远处那赌村赵老爷门下的奴才,你瞧我三人的衣着便知真假。我们老爷经营着赛马赌博的营生,我等二人便是维护场地的人员,而那厮”指着抱着唐奉道双腿的人,“是负责饲喂马匹的马奴。老爷待我们不薄,可是这厮却泯灭了良心,偷了老爷的一匹马逃了出来,我等奉命前来捉拿。敢问公子,此等忘恩负义偷盗主人家财物的恶贼奴难道不该打吗!”
唐奉道一脸尴尬,张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公子啊!我是偷了马不假,可我也是有苦衷的啊!”那人谎言拆穿,放了双手垂在地上,“我只是想救它一条命啊!”用手指了指那匹黑瘦的马,“老爷有个规矩,不养无用之人,不养无用之马。达不到赛马资格或常败无胜的马都属于劣等,当宰而食之。”
打人者一脸不屑道:“没用的畜牲不杀来吃了难道还好吃好喝养起来吗。”
“我当然知道老爷的规矩不能破坏,可这马是我从小养到大的,有感情了啊!实在不忍看它命丧屠场。反正你们都要弃而杀之了,为何不能成全我让我把它带走。”
“你说得倒轻巧,这马虽说参不了赛,可也值十几两银子。放走你岂不是今老爷白白损失了十几两银子,还不算重新雇一个工人的钱。”
“公子少爷大少年英雄。”那人又重新抱上了唐奉道的大腿,“好人有好报,你就帮帮我们吧。我知道十几两银子对你开始不值一提的。你要是救了我们,我今生就不要工钱的为你赶马养马。十几两银子就买一匹良驹加一个养马大师。公子,你这是赚翻天了啊!错过可就没有机会了!抓紧时机吧!”那人一脸奢求的表情望着唐奉道。
唐奉道心想:我此行本就是为了买马,既然如此何不顺手解他灾厄,此举善行岂不乐哉。于是掏钱买下了这匹黑瘦马。那两人得了银子也不再纠缠,骑着马回去交差了。
“好了,马我买了,你可以放心了。”唐奉道牵着马就准备走了。黑瘦之人立马拦在身前,嘿嘿笑道:“公子你把我也带走吧,我替公子牵马,一路也有个讲话的人解闷。说实话啊,我也是舍不得它啊。”摸着黑马的头,黑马无动于衷。
唐奉道叹口气,把缰绳交给那人道:“算了,也不管真假了。马我也不要了,你带着走吧。”那人愣住了,半会儿才反应过来:“公子你这是把我当成贩马的骗子了吧。唉,公子你是个好人,我相信马在你的手上肯定会得到好照顾的。我就是个废人,除了养马什么也不会,村子也回不去了,也不知道去那儿。也没人肯要我这个废人了,心事已了,索性就在这儿死了吧。”说着就躺在路边,闭上眼睛一动不动。
唐奉道没了办法,只得同意让他同行。
这个黑瘦又赖皮的马夫就是老马了。
一路上,老马牵着黑马和唐奉道说了很多话,可是说来说去都是别人的故事,避之不谈自己的往事。唐奉道就随口问了,老马你是哪里人啊,怎么会流落到赌村去养马了?家中可还有亲人在?为何不回去看望看望家人,非要跟在我身后伺候。对于这些问题,老马只是摸着后脑勺,嘿嘿嘿地笑,用其他话题来打岔。
唐奉道就知道老马心里面肯定藏着事儿,而且这事儿一定不小,压得老马喘不过气儿来,所以才甘心去赌村做一个没地位的马奴,才会放下尊严死皮赖脸跟着他又是旅游又是蹭吃蹭喝。
不过老马还是对唐奉道说了他家乡的故事,还告诉了家乡的名字——小池城。
唐奉道听过这个名字,或者说只要是在江湖中走动过的人,都听过这个名字。因为在这座城中有一道奇景,两座天堂。
甚至有人说,此生不去一趟小池,枉自走了一遭人间。其名声之盛,由此可见一斑。
有了老马的相伴,枯燥的路途也就有了一些趣味,虽然有时候唐奉道会嫌弃老马聒噪且言语粗俗污秽了些,但总的来说,两人相处得还不错。
老马不仅赶马赶得不错,还是个怪才,能想出令唐奉道惊叹的点子。因为没有马车套马,又不可能两个人一前一后同骑一匹马。就算老马一百个愿意,但唐奉道心里是一万个不同意的。又不能抛下老马,让他牵着马在前面走呢,这脚力就太慢了。唐奉道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妥善解决的办法,这书里面也没有写啊!老马想了会儿,一拍大腿道:“有了!公子你在这儿稍等片刻,可千万别抛下我走啦。我去去就回。”
没一会儿,老马就把黑马背上的马鞍取下来,用绳索和柔韧的树枝制作了两个简陋的空缺了一面的兜子,然后把这两个兜子连在了马鞍两侧。
马鞍重新安上马背的时候,马肚子两边就是空缺一面的树枝兜子,老马和唐奉道一人坐一个。老马扬鞭道:“公子可坐稳咯。咱们出发!”
这一日又开始下起了大雪,老马坐在兜子里面被风吹得直打哆嗦,鼻涕怎么也擤不完。
唐奉道穿得比老马厚实一点,可是也挡不住黑马在奔跑时所带来的寒风袭身。
“要不我们慢一点儿吧?这也不太赶时间对吧。”唐奉道抱着双臂上下摩擦着取暖。
“噼啪!”老马却猛地朝空挥了一鞭子。听到鞭声的黑马又提升了奔跑的速度,风似乎更加凛冽刺骨了点,夹带着雪花小石子一样打在脸上。
唐奉道裹紧衣裳,被风吹得打了个喷嚏:“老马,我是让你慢一点儿,你怎么还越赶越快了。在吹下去,我俩就得成雪人了。”
老马也裹紧了唐奉道借给他的厚披风,鼻尖挂着一滴鼻涕,被冻得晶莹:“公子啊,你以为我不冷啊,我不想慢慢走少吹些冷风。可没办法啊,中午那店家说了,往此路行八十里方才有市镇店家投宿,沿途一路皆是山岭土岗,鲜有人家。你在看看这天色,恐怕再有两个时辰天就该黑透了,那时我们若赶不到市甸,就靠这几件衣服?不得冻死在这雪夜天。”
唐奉道叹息一声:“醉酒误事,醉酒误事啊!古人诚不欺我,悔不听古人言啊。”中午十分,唐奉道和老马好不容易遇见了一个路边酒摊子。两人辛苦劳顿,吃些酒肉驱寒。谁想一时放松,不知觉就多饮了几杯酒,两人都醉了个把时辰,耽搁了赶路。店家又因为有妻小,只有一处睡室,不方便借宿唐奉道他们,店家心里也不放心让妻小和陌生人随便睡在同一屋檐下。所以两人才马不停蹄地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