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幽默方法(1)
第35章幽默方法(1)
幽默是一种特性,一种引发喜悦,以愉快的方式娱人的特性;幽默是一项指标,一项衡量人心的智力水平的指标。与人交往,方法中藏些锋芒的核,或者说锋芒外包点技巧的衣,能造成幽默轻松然而又不失自尊的效果。方法,是建构幽默资本大厦必不可少的砖瓦。荒谬话语:使人产生一种错觉
这种幽默的生命,不但在于人物在一点上着迷,而且在于不管怎样走向极端,着迷点不但不会消失,而且会增强。并不是一切真痴真呆都能构成幽默,也不是一切真痴真呆的幽默有同样的水平。要使真痴真呆显出奇趣,起码得设法使其傻言蠢行导致显而易见的荒谬。荒谬有结果自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导致荒谬的过程,要让读者看到荒谬的前因和后果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如何被一步又一步、一个环节又一个环节歪曲的。
要找到一个荒谬的前提就很难,难就难在它虽然是荒谬的,但是在故事中人物却是很真诚的。如果他不真诚地信守虚假的前提,就不是真痴真呆了。
清朝程世爵编的《笑林广记》中有一个《瞎子吃鱼》的故事。说是一群瞎子搭伙吃鱼,鱼少人多,只好用大锅熬汤。鱼都蹦到锅外面去了,瞎子也不知道。他们都没吃过鱼,不知鱼的滋味。大家围在锅前,喝着清水汤,齐声称赞:
“好鲜汤!好鲜汤!”
鱼在地下蹦到一个瞎子的脚上,这个瞎子才大叫起来:“鱼不在锅里!”众瞎子感叹起来:“阿弥陀佛,亏得鱼在锅外,若是真在锅里,我们都要鲜死了。”
明明是清水汤,没有鱼,瞎子却在称赞“好鲜汤”,这是这个故事荒谬的前提。这自然是一种夸张的幻觉,但也不能完全胡吹,也得有点根据,于是把吃鱼的人设计成瞎子,让他看不见,又特别说明他们从未吃过鱼。如果没有这两点,这个前提就不能成立了。前提不能成立,以上故事的逻辑基础就垮了。
这个基础的真正荒谬之处是一种错觉,一种主观的着迷,而并不是自我欺骗,因为这是真诚的。正因为这样,它着迷得很有趣。但是光有这么一点着迷,效果还很有限,还不够劲儿,还得让效果放大一下,让瞎子的逻辑荒谬更强烈一些才成,于是便有下面的高潮:原来不知无鱼,觉得鲜,还情有可原,现在明明知道没有鱼,鲜的错觉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引出了没有被鲜死的庆幸。
古代好几本笑话书中都有刘伶嗜酒的故事:其友(或妻)答应让他醉个够,乃以缸蒸酒,酒成,推其于缸中,盖之。
过了三天,听不见缸中动静,以为刘伶这下满足了。打开缸一看,刘伶醉醺醺地坐在酒糟上,半天才把头抬起来说:
“你说要让我醉个够,却让我坐在这里闲着干什么?”
嗜酒是一种着迷,这并不幽默,幽默产生于迷至极端乃生幻觉。明明浸入酒缸三天把酒喝完了,还觉得没有喝。在通常情况下人皆可能着迷,但条件稍有变化人们就自己明白了,也就是悟了,但于幽默之道则不然。
一点着迷属于真痴真呆之法,其中效果最强烈者,原因是迷而不悟,即使迷到极点仍然不改其迷。
偷梁换柱:把原来的意思偷偷换掉
偷梁换柱就是把概念的内涵作大幅度的转移、转换,使预期失落,产生意外。偷换得越是隐蔽,概念的内涵差距越大,幽默的效果越是强烈。幽默是一种情感思维方法,它与人们通常的理性思维方法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对相同之处,人们不用细心钻研,就可以自发地掌握;而对于不同之处,许多幽默感很强的人虽然已经掌握,但不知其所以然,而幽默感不强的人则往往以通常的思维方法去代替幽默的思维方法,其结果自然是幽默感的消失。幽默的思维和通常的理性思维至少在两个方面是不同的:第一,在概念的使用和构成上;第二,在推理的方法上。这里主要讲概念在幽默中的特殊表现。
通常,人们进行理性思维的时候有一个基本的要求,那就是概念的含义要稳定,双方讨论的必然是同一回事,或者自己讲的、写的同一个概念前提要一致。如果不一致,就成了聋子的对话——各人说各人的。如果在自己的演说或文章中,同一概念的含义变过来变过去,那就是语无伦次。
看起来,这很不可思议,但是这恰恰是很容易发生的。因为同一个概念常常并不是只有一种含义,尤其是那些基本的常用的概念往往有许多种含义。如果说话、写文章的人不讲究,常常会导致概念的转移,虽然在字面上这个概念并没有发生变化。在科学研究、政治生活或商业活动中,概念的含义在上下文中发生这样的变化是非常可怕的。因而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在他的逻辑学中就规定了一条,思考问题时概念要统一,他把它叫做“同一律”。违反了这条规律,就叫做“偷换概念”,也就是说,字面上你没有变,可是你把它所包含的意思偷偷地换掉了,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可是幽默的思维并不属于这种类型,它并不完全是实用型、理智型的,它主要是情感型的。而情感与理性是天生的一对矛盾,对于普通思维是破坏性的东西,对于幽默感则可能是建设性的成分。
有这样一段对话:
老师:“今天我们教减法。比如说,如果你哥哥有5个苹果,你从他那儿拿走3个,结果怎样?”孩子:“结果嘛,结果他肯定会揍我一顿。”
对于数学来说,这完全是愚蠢的,因为偷换了概念。老师讲的“结果怎样”的含义很明显是指还剩下多少的意思,属于数量关系的范畴,可是孩子却把它转移到未经哥哥允许拿走他的苹果的人事关系上。
然而对于幽默感的形成来说,好就好在对这样的概念默默地转移或偷换。仔细分析一下就可发现这段对话的设计者的匠心。他本可以让教师问还剩余多少,然而“剩余”的概念在这样的上下文中很难转移,于是他改用了含义弹性比较大的“结果”。这就便于孩子把减去的结果偷偷转化为拿苹果的结果。可以说,这一类幽默感的构成,其功力就在于偷偷地无声无息地把概念的内涵作大幅度的转移。
机械模仿:不管变化生搬硬套
机械模仿法就是在瞬息万变的生活中,不管情境如何变化,把运用于某一事物的东西生搬硬套在另一事物上,只是机械地模仿,使其笨拙可笑。
柏格森在他的《论笑》一书中指出,滑稽是“镶嵌在活东西上的机械的东西”。在瞬息万变的生活中,突然插进一个机械死板的表现当然好笑。在卓别林表演的喜剧中,利用人物的机械僵化表现出的笑话,俯拾即是。有一个电影片断即为:在高度机械化、自动化的流水线上,一个工人的全部动作都被扳螺丝钉的动作同化了,以至于他看到女人衣服上的纽扣也要当螺丝钉去扳一下,结果笑话百出。
有一个学生,这天先生教给他三个字“你、我、他”,并用它们造句。“你,你是我的学生;我,我是你的先生;他,他是你的同学。”
学生回家后高兴地把这些告诉了父亲,指着父亲说:“你,你是我的学生;我,我是你的先生。”他又指了指他的母亲,“她,她是你的同学。”
父亲听了很气愤:“我怎么是你的学生呢?我,我是你的父亲;你,你是我的儿子;她,她是你的妈。”受了委屈的学生,来到学校,责怪先生:“先生,您教错了,应该是这样的:你,你是我的儿子;我,我是你的父亲;她,她是你的妈。”
这位学生与他的父亲都是傻到家了,不懂得情境的变化应导致语言表达的变化,机械刻板,乖傻可笑。
这种因乖傻而产生的幽默故事在我国民间笑话中也有许多实例。
有一个小伙子不善言谈。一天,邻居家生了个儿子,大家都去祝贺,他也去了。父亲特地叮嘱他,千万不要在席间说出不吉利的话,他高兴地答应了。
席间,他一言不发,只管喝酒吃肉。直到吃完了,有人问他为何不说话,他说:“你们见了吧,我今天可什么也没说,这个孩子要是死了,那可不关我什么事!”
小伙子虽然席上什么也没说,可结尾处的假设还是没有顾及到“此时不该说的话”,叫人哭笑不得。
汤姆:“我看这位新来的数学教师不怎么样。”
比尔:“为什么?”
汤姆:“昨天他对我们说5+1=6。”
比尔:“错在哪儿呀?”
汤姆:“可他今天又说4+2=6。”
不懂得变通,只知一味机械记忆,也产生了一种愚蠢可笑的幽默效果。
威利的儿子到姑姑房间里玩,回到爸爸身边时拿着一小袋糖,说是姑姑给的。
爸爸问:“你说了‘谢谢’没有?”
“啊,忘了。”儿子马上又跑到姑姑房里去道谢,回来以后对爸爸说:“其实我不用去谢姑姑。”
“为什么呢?”爸爸问。
“姑姑说,‘好孩子,不用谢’。”
孩子们的思维一般是简单的直线型的,表现出一贯性,也常常因此而闹出笑话。
歪曲经典:对经典做荒谬的解释
歪解经典就是利用众所周知的古代或现代经典文章、词句作背景,然后作出歪曲的、荒谬的解释,新旧词义、语义之间距离越大,越滑稽诙谐。
在导致荒谬的办法中,喜剧性效果比较强的要算歪解经典,因为经典最具庄严意味,语言又多为人所共知,一旦小有歪曲,与原意的反差就分外强烈。
在我国,古典书籍多为文言,与日常口语相去甚远,通常情况下,不要说加以歪曲,就是把它译成现代汉语的口语或方言,也可能造成极大的语义反差,产生不和谐之感而显得滑稽。如一首唐诗中写到一个男子为一个姑娘所动而尾随之,写得很有诗意。可是,如果把它翻成现代汉语的“盯梢”,不但一点没有诗意,反而显得很不正经了。又如,一个语文工作者把唐朝这种轻薄青年翻译为现代汉语的“阿飞”,就变得极其滑稽了,这是由于古典诗歌的庄重或浪漫的词义在国人潜在的、共同的意识中是相当稳定的,在千百年中已经沉积在人们的无意识中,只要在语义上、风格上稍有误差,人们都十分敏感,以致在还没有来得及意识到为什么时,就可能忍俊不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