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在洪荒的第五十四天
混沌钟一响,云雾散开,一道金阶入祭台,帝俊朗声道:“今吾帝俊,为洪荒新立一族,为“妖”。凡入吾妖庭者,皆称妖族,吾为妖皇,领吾族民,请天道为证。”帝俊转身,曳地长袍拖过金阶,看他一步步走上祭坛,望着可笑的彩色冕服便也在这场景中变得威严起来。众妖依着地位修为有序汇成两排,跟在妖皇身后。
约莫是那颜色太过震撼,乌鸢此时还有心思去惊叹洪荒的随意,后世皇朝哪一家敢这么对待冕服的庄重,怕不是要被读书人口诛笔伐,被唾沫星子淹死呦。
帝俊行到祭坛前,先行逼出精血落入祭坛之中,而后净手,往坛中上香一拜,天道很给面子降下异象,代表承认了洪荒百族新添妖族。众妖在异象中依次放血,净手上香下拜,不苟言笑,整个祭天的气氛都是庄严肃穆的。
待得祭天完毕,帝俊在众目睽睽下境界修为急速飙升,稳定在大罗金仙巅峰。
帝俊之道为帝皇之道,为皇者,扫六合,卷八荒,众雄臣服,无与争锋。
云生轻轻放下酒杯,被酒水滋润的唇瓣红得水润,一声笑在胸腔震动。妖庭初立,想来第一个开刀的就是龙族了,毕竟已经有大罗巅峰,足以与他抗衡。
云生没有争霸洪荒的野心,但也不怕找事,而要是对方能赢过他,服从洪荒强者为尊的隐性守则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
开宴时,修士们就不拘着在自己位置上,找道友吃盏酒聊个天,热热闹闹才好。帝俊第一时间跑乌鸢这桌,腆着脸找话题,完全不咻两张冷脸。
要问为什么是两张……关键时刻还得靠兄弟,太一把通天给拉走了。
太一:自豪.jpg不过帝俊的运气可能全点在建功立业上了,桃花运上稍微有点不太友好,老子和元始状似无意接过话题也就罢了,还有一个晴天霹雳在等着他。
一位女修从座位站起,大步流星走到乌鸢这桌,对帝俊一拱手,举动利落大气,语速同她举止一般,说得有些快了,“妖皇陛下,在下羲和,不知可否进一步说话?”
帝俊看一眼乌鸢,义正言辞:“不用,道友便在这儿说吧,我没什么不能被别的修士知道的秘密。”
乌鸢没有反应――她甚至还以为那一眼是帝俊随意的举动,不带内涵――倒是元始在心中暗暗点头,想着看来帝俊是认真的。
“也行。”羲和同样没看出来那一眼的含义,既然帝俊让她在这里说那她就说了,“我肚子里有你的孩子。”
这语气坚定有力,眼神不躲不闪,直视写帝俊,看上去就很令修信服她说的是真话。
坐在隔壁桌的红云老祖“噗”一口灵液呛出,基本都交代在前襟上了。
宴上按着修为排座,这附近的都是金仙和大罗金仙,一个个听觉灵敏,羲和说话时又没有掐个法诀来遮掩着不传出去,一下子几乎都听到这话了。修士们悄悄的把注意投过来,热爱八卦可不分修士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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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天尽管看不爽帝俊,却也很放心跟太一离开。他家阿姐才不会那么快让帝俊得手,再说还有大哥和二哥在呢。
通天抱肩靠着柱子,抬眼懒洋洋询问:“喊我出来干什么?”
太一翻了个白眼,“行了,明知故问,你不是默许了吗?”
“不,我只是默许这一回,你哥那边我可没有默许。”通天严肃着脸,而后把头扭到一边,手揉揉鼻子,转回来后发出疑问:“你哥身上什么味儿,我刚才都想打喷嚏了。”
太一脸皮一抽,“谁知道,似乎是一些花的香味混合的。”
通天深深看了他一眼,“你确定是一些?”
“真巧,我刚才也是这么问他的。”太一翻个身坐在栏杆上,姿态闲懒,就差嘴里叼根草了,“说起来,你有听说吗?”
“什么?”
“关于东王公和西王母的,我记得你就出现了那么一次,而且表现得也不暧昧吧,怎么传到后边就变成了他们俩是道侣了?因为称呼一个带东一个带西吗?”太一顺口吐槽,不然光坐在这等太尴尬了。
通天眼皮一压一抬,慢吞吞道:“丑拒。”
太一琢磨了一下这意思,这潜在意思不就是说他长得难看,所以拒绝和他传流言啊!这绝对忍不了!
羽族或多或少都有些爱美,比如元凤的自恋,比如孔雀看到长得好看的生灵会忍不住开屏攀比,通天这话可戳到太一肺管子上了。
“你说什么?”太一翻下栏杆,盯着通天目光森然,“你说我……不,婉妗长得难看?”然后一个旋身,仗着附近没有其他修士在,变成婉妗的模样,巧笑嫣然,呵气如兰:“道友,我可好看?”
平心而论,婉妗容貌气质在洪荒上都是数一数二的,太一又是个女装大佬,成为婉妗时可谓是“娴静犹如花照水,声音笑貌露温柔”,一颦一笑皆风情,说不好看,实在是亏心了。
可惜他碰到的是皮皮天。
我皮皮天不服!
“好看。可惜……”皮皮天捻个诀儿,阴阳逆转,整个修改为女体,脸既不像他自己也不像之前魂穿的淑妃,看着是现想现变出来的。通天审美正常,女装自然是一位千娇百媚的绝色,他又执着扇子遮住下半张脸,只留下一对妩媚的凤眼在外,“没有我好看。”
谁更好看这事,除非一方真的美得惊天地动鬼神,否则伯仲之间的比较还是需要第三方来评,于是两位美人袅袅婷婷结伴回到开宴的场所,打算找一位两个都不认识的道友来公平对决。
通天拔下簪子,其上展翅欲飞的蝴蝶雕饰当真飞了起来,漂亮的小蝴蝶在殿顶上舞了一圈,落到一位修士身前酒壶盖上。
女修多情娇柔的嗓音传出:“道友可否借一步说话,在下有事相求。”
准提面露疑色,却依旧跟着蝴蝶出去,过了拐角又往前走了约莫三四十米,便见两位女修,一着红衣一着白衣,好似骄阳与皓月位临一处,竞相争辉。
蝴蝶敛翅停在红衣女修发簪上,转眼成了雕饰,女修甫一回眸,眼角晕开的红挑起芳菲,只见她回身举步,婀娜多姿,准提忙稳住心神,垂下眼,不敢多看。
“道友,今次请道友出来,是想劳烦道友一件小事。”女修笑得妩媚多情,“我与她,哪一个更好看?”
太一便也用一双盈盈秋水注视着准提,身上是一袭白裙更衬他皎皎如月。尽管太一并不明白通天硬让他换成白裙时说的红白玫瑰是什么意思。
任何一个开了灵智懂得美丑的生灵被这样一对姝丽凝视,心脏都会忍不住“扑通扑通”加快跳动,主要是以洪荒修士的彪悍,这一个答不好,估计就是送命题了。
这要是换个机灵点的,就会说“两位道友皆是花容月貌,各有风韵,她不及你顾盼多情,占尽风流,你亦不比她皎若秋月,色如朝雪。”直白点就是你们各有各的好看,都是美人,只是美的方向不一样。
这回答的确讨巧,可是保命呀!
可惜能在别的事情上不要脸的准提面对这么个情况还是个二愣子,他还真打算分出高下来,更何况……
准提把视线停留在红衣女修鼻尖,不敢与那双星眸对视,生怕唐突了佳人,呐呐道:“你……你更好看。”活脱脱的少男怀春,就是媚眼抛给瞎子看,通・不解风情・天和太・钢铁直男・一没一个看得出来,通天还抛给太一一个得意洋洋的眼神。
――看,别的修士都承认了,是我更好看。
太一内心:我居然输了!比美居然输了!不开心,下次一定要穿得更好看,打扮得美美美,把通天压过去!
虽说他们俩用的都不是本来面貌,就只是抬杠,本意就是扛审美来着,毕竟化形时的脸也是自己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