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还有什么值得歇斯底里 - 百魇夜行 - 七宝炖五花 - 科幻灵异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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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还有什么值得歇斯底里

那是个长了一双金黄色的猫眼的男人,眉目轮廓有一种奇异的魅力,让人不由自主就被吸引。这种魅力在三个梦魇猎人看来,不觉得美好,只觉得恐怖得眼熟。朝来虽然已经预料到,但她还是紧张起来,屏住呼吸,盯着这个猫眼男人,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表情动作。而庄俊逸也退了一步,将脆弱的九歌彻底挡在身后,生怕这个人形梦魇即刻发作。

“你猜对了,我是天吴。”猫眼男人垂下眼睛,“一生之中,可以有八种变化,换八张面孔,一旦遇水就会显出原形。”

这不是濯弦攻略上的和声音有关的那些梦魇,这是梦境里的人形高等智慧生物,这是和烛龙相同的,散发着同样魅力的s级梦魇。

整个房间里仿佛瞬间注满了胶水,有一种看不见的粘稠和窒息。

朝来的指尖冰凉,她微微扬起下巴,尽量让自己显得冷静骄傲,胸有成竹,不把天吴放在眼里。

天吴苦笑,视线落在庄俊逸的身后:“是我,趁着他生病虚弱,扮作他的副人格,吞食了他的歌声。如果你们觉得这是一种罪孽,大可以动手杀了我。”

朝来一愣,s级的梦魇,就算是天吴,没有烛龙那么强悍,但是级别摆在那里,怎么可能甘心情愿束手就擒?

“你是天吴,怎么吃人的声音?!”庄俊逸质问。

天吴一笑,再度露出他那种从容镇定的自信与优雅,淡然落座:“按照你们的分类,s级的梦魇,代表非常不可预测,既然不可预测,我吃人,还是吃声音,有什么区别呢?你们人类的《山海经》里记载,天吴一族,喜吞云吐雾。你们猎人也知道,这只是一种暗喻。可你们如何确定,比喻的本体,不是人的声音,而是人的灵识?”

说到这里,天吴甚至用怜爱的目光看着真正的九歌的方向:“他歌声里的灵性,其实更加美味。”

“你,是不是很爱她,所以不愿意伤害九歌?”濯弦突然开口。

天吴猛地回过头,一双猫眼瞪着濯弦,一瞬间释放出来的煞气,让最靠近他的朝来站立不住,吐出一口血来,软软地倒了下去。

濯弦丢开弓弦,一把接住朝来。

天吴看着濯弦,一字一句地警告:“她是你们三人中,精神最弱的一个,我这次可以让她昏,下次就能让她死。”

濯弦深深地看着天吴那双金黄色的眼睛:“你是想要赌,让我赌上我的人,你,赌上你的人?”

天吴一愣,旋即煞气一收,如冰雪初融般地笑开来:“原来如此。”

濯弦摇头:“你和我都懂,我们都输不起。”

天吴一怔,慢慢地点了点头:“我也很有兴趣知道,这样的局面,你们人类又该如何破解呢?”

“咳……”朝来睁开眼睛,挣扎着爬了起来,她默念着一首不知道是谒语还是诗歌的东西,抱着阮琴,弹奏起一曲《清平调》,静静地等待着翡翠川的水绿之光。

朝来反复默念那段谒语,只有这样,她才能保持清醒。

在梦境之中睡着,会跌落下层的葡萄镜中,在梦境之中昏迷,却不一定出现什么状况,被发配到什么地方,因为昏迷代表着失去自我意识,一般来说就算还是跌落葡萄镜,也会和普通的镜主没有区别,无法觉察自己置身梦境,更不要说能有什么手段来对付突发情况。

这半年朝来知道自己状况不佳,想必观人定也很清楚,所以他才会教给朝来这段谒语,让她能在今天这种情况的时候用来保持清醒。

朝来现在虽然头疼,但意识却很清晰,她扬起眉毛看着周围的陈设,尤其是写字台上方的那张海报。海报上的人白皙俊秀,如果濯弦和庄俊逸也在,一定会认出来,那正是九歌。

不仅如此,旁边的书架上放着几张没有扣好的cd,封面也都是九歌。

更有趣的是,一位少女一边塞着耳朵听着歌,一边写着作业。那银色的随身听足足有巴掌大,是索尼最经典的一款cd随身听,现在市面上已经见不到了。

朝来确定少女听的是九歌当年唯一一首快节奏的舞曲,因为那是她写作业的时候最喜欢听的一首歌。

那个少女就是朝来自己,这个梦境里的情景,是十年之前的一段过去。

这可就很有意思了。朝来拨弄琴弦站在一旁。

这是她昏迷过去之后进入的葡萄镜之梦,也就是梦中梦,次级梦境。这个梦境里有十年前刚上初一的自己。按道理来说,朝来在这个梦境里应该“扮演”初一的自己。

在梦中见到年少的自己,这种情况简直可以算是精神分裂了吧。

朝来有点头疼,当初那混血怪蛇吐毒之后干脆利落地被干掉了,自己也没怎么样,所以也就没有太放在心上,现在看来,除了容易困倦,后遗症还不少。朝来看了看年少的自己写的东西,压根儿不是作业,而是九歌的一段歌词——从前的自己还真是不遗余力在各个方面混日子摸鱼。

大概是由于这场景源于记忆的缘故,房间里的陈设逼真如现实,书架上的书本名目都清晰可见,倒让朝来感慨万千:“这套漫画现在看也算是绝版收藏了,哪天找出来卖了,说不定能翻十倍。”

“朝来,出来。”一个少年的声音突兀响起。

朝来吓了一个激灵,抱紧阮琴,警惕地看着门口。

根本没锁的房门口出现了一个端着一盘子西瓜的少年,同样的桃心脸大眼睛,笑嘻嘻地靠在门框上:“你再不出来,我可把西瓜都吃光了。”

朝来松了一口气。

这个少年喊得并不是隐身的她,而是坐在桌旁抄歌词的,十年前的自己。

这样的情景,朝来早就不记得了,但这样的语气,朝来还是很熟悉。

云朝往总是喜欢这么威胁她——“你再不来,就没得吃”,好像他的亲生妹妹是个吃货。后来某一天之后,再也没有人这么嬉皮笑脸地用美食来威胁她,周围的人反而都会劝着她多吃点,就好像她积郁成疾,再也不想吃什么东西。

朝来刻意让自己不要怀念往昔,她甚至控制自己,绝不会在自己的梦境里去见自己的哥哥,哪怕那个哥哥只是一段记忆。所以现在她在梦境里昏迷,即便神智清晰,感情也逐渐失控,思念疯长起来,哪怕是天人交战,也要见上一面。所以她会意识清醒地站在这里,看见十年前的自己,这大概是理智与情感的分离。

“丢人现眼。”朝来悻悻然地看着十年前的自己快活地跑出去吃西瓜,客厅里的落地玻璃透进午后晃人眼睛的绚烂日光,云朝往趿拉着一双鲜红色的塑料拖鞋,带着闻人谕、云雾丞和年少的自己,围着茶几啃西瓜。

朝来几乎都能闻见西瓜清甜的气息。她很想再多留一会儿,可她最终只是深吸一口气,把西瓜的清甜记在心里,五指用力在琴弦上一抖,一串急雨般的音符流泻而出,翡翠川的光芒丝缎般地铺在她的脚下,将她带离而去。

啃着西瓜的云朝往突然茫然地抬起头,朝着朝来消失的地方看了一眼,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

“怎么了?”云雾丞抬眼看着云朝往。

“没什么。”云朝往说着,狠狠咬了一口西瓜,咔嚓咔嚓嚼在嘴里。

云雾丞没再追问,从茶几下面拨出来另一个西瓜,拿起水果盘里的刀,往西瓜皮上一扎。成熟甜美的西瓜顺着刀痕清脆地裂开。

“咔——”

“嚓——嘶——”

枪尖戳在衣柜上,带起一道令人耳朵不舒服的噪音。

庄俊逸满眼怒气瞪着濯弦:“你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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