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爱情买卖(1) - 女性的性爱动机 - 辛迪·M·梅斯顿等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25章爱情买卖(1)

第25章爱情买卖(1)

狭义和广义的性爱价值这件裙子可以卖,我不卖。

——戴安娜《桃色交易》(1993年)

2008年9月,22岁的娜塔莉·迪伦决定攻读婚姻与家庭治疗专业的硕士学位,但学费却成了大难题。她反复掂量不知如何是好,甚至想到和她姐姐一样做妓女(她姐姐只用三个星期就赚到了全部学费)。最终她决定拍卖自己的初夜,这一方面是为了筹集学费,另一方面是为了调查女性的性价值。在5个月中竟然有1万人竞拍,最高的竞拍价格接近400万美元。迪伦的拍卖初夜行为吸引了全世界人的眼球,接受采访时她说道:“我认为双方都能从这场交易中获益。”

斯蒂芬妮·格申是一名美国大学生,她想在开学之前去巴西的亚马逊热带雨林玩一玩,可惜她没有找到合适的导游。正在愁眉不展的时候,度假村的服务小生对她频频示好,于是她和他攀谈起来,问他像她这样的游客能独自一个人在热带丛林中生活上几周吗。“他大笑着说我疯了。”格申说。当格申发现他对丛林生活了如指掌,是土生土长的丛林人时,她开始回应他的殷勤,并和他适当地打情骂俏,尽管心里并不喜欢他。格申有求于他,想让他当丛林导游。她成功地诱惑了服务小生,他想办法推掉了工作,两个人向丛林进发:

那次旅行太棒了。我们用棕榈叶盖房子,我看到了各种奇奇怪怪的动物。我从他那里学到了不同植物的药效,我们从树上摘野果吃,在水里和水虎鱼游泳,饿的时候吃水虎鱼。当然,还有做爱……差不多两个星期。总之这是一个不错的交易,我想体验丛林生活,他想和漂亮的美国女孩做爱。

对于格申来讲,这种交易并不肮脏龌龊,她用身体换来的是永生难忘的丛林回忆。

你可能觉得娜塔莉·迪伦和斯蒂芬妮·格申的交易有伤风败俗的嫌疑,但是最近对475名密歇根大学学生所做的调查表明,有的女性确实会把身体当作交易的筹码。虽然密歇根大学是一所名校,而且学生一般都来自比较富裕的家庭,但是9%的女学生说自己曾为获得某种利益而出卖肉体。其中18%的人是和自己的男朋友,但是绝大多数人(即82%)是和自己毫无感情关系的男人。在本章后面你将了解到有的女人出卖肉体是为生计所困,但这些女大学生显然是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正如该调查报告的作者所说:“与其说满足自己的需要不如说满足自己的欲望,除非你认为每个人都需要价值200美元的lv包。”

我们的调查表明像密歇根大学女生一样出卖肉体的女性大有人在。她们给出的理由是:

我想要加薪。

我想要工作。

我想要升职。

有人给我钱。

我想要赚钱。

有人给我毒品。

性交易不是美国人的专利,礼物和性的交易普遍存在于各种文化中。人类学家唐纳·西蒙斯决定从跨文化的角度分析这种现象。他通过人种学最大的档案库即人类关系区域档案来对求爱期间或者婚外情期间交换的礼物进行分类,并分析以下几方面:送礼物的人是男性还是女性,还是双方都送礼物;送礼物是为了爱还是为了性;礼物的相对贵重程度。礼物被分为以下几大类:1)只有男性送礼物;2)男女互送礼物,但是男方的礼物更贵重;3)男女互送礼物,但是未提及礼物的贵重程度(男女双方的礼物从不对等);4)男女互送礼物,但是女方的礼物更贵重;5)只有女性送礼物。西蒙斯将夫妻间互送的礼物以及给妓女送的礼物排除在外。

令西蒙斯惊讶的是第四和第五个分类完全没必要,因为没有哪个国家或者地区属于这两个分类。与此相对,79%的地区属于第一类,只有男性送礼物;5%的地区属于第二类,男女互送礼物,但是男方的礼物更贵重;剩下的16%属于第三类,也就是男女互送礼物,但是未提及礼物的贵重程度。这正如一位异性恋女所说的,“性等于礼物”。

在宣扬性别平等、性自由、性开放的社会中,男女之间仍存在这种不对等是非常有趣的现象。人类学家马歇尔·萨林斯对特罗布里思岛岛民所做的研究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一点。特罗布里思岛上的妇女只有收到礼物才肯献出身体:

在整个恋爱期间,男方要不断地向女方献上小礼物。对于当地岛民来讲,男人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因为在他们的文化中,不管是否两情相悦,女人都是在向男人提供服务……这毫无逻辑可言。当地女性享有充分的自由,她们同男性平起平坐,同男性一样有性欲,因此要男方一味地送礼物是不公平的。但是这是习俗,人们认为女人是在伺候男人,所以男人要支付服务费。

这段话加之其他众多发现凸显了一个基本的人类经济学事实:女人主宰自己的身体,男人渴望女人的身体,所以女人的身体是一种资本。简而言之,在所有的性交易中,占上风的是女性。

在以打猎采集为生的传统社会中,男人以食物换取性爱。比如生活在秘鲁的萨拉纳瓦人,“男人通过狩猎来展现自己的男子气概,需要用猎物来打动女人,也就是用肉换取性爱”。研究萨拉纳瓦人的人类学家珍妮特·西斯金德表示对此无法理解,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女性没有男性那么喜欢性爱或者比男性更加喜欢吃肉”。但是一位受访女性的话听着同样有道理:

从有钱男人那里获得“礼物”或者金钱令人兴奋,这种兴奋就像是依偎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金钱上的保护等于身体上的保护。

——异性恋女,58岁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男女是否同样对性爱感兴趣(更不要说吃肉了),而在于为什么在性爱交易中女性总是占据着主导地位。

金蛋

为什么女人在情场上高高在上,为什么女人的身体如此珍贵,为什么男人愿意为女人慷慨解囊,也许最合理的解释就是男女繁殖系统不同,所以导致性心理的差异。

我们之前谈到过女性由于生理原因没有男性那么愿意拥有多个性伴侣。但是男女生理上的区别得先从精子和卵子的差别说起。精子不过是一分钟游1/8英寸的基因,体积同营养丰富的卵子相去甚远,精子一般只有3微米宽,6微米长,相比之下,成熟的卵子简直就是庞然大物,直径足足有120~150微米长。这证明从孕育的那一刻开始,女性的贡献就比男性大。另外,女人一生当中排卵的数量是固定的,而男性每天几乎产出8500万个精子。因此卵子相对于精子来讲更加珍贵,看一看女性捐卵子所得的报酬和男性捐精子所得的报酬吧。捐卵子的起步价格是5000美元,如果捐赠者的身体和心理均符合条件,那么报酬还会翻几倍。捐精子的报酬一般来讲是35美元,如果条件优异,比如个子高、倒三角身材、英俊、智商高、社会地位高,那么报酬可能会增加到150美元。

女人需要经历怀胎十月之苦才能生下孩子,女人担负着传宗接代的重任,是人类繁衍后代的重要资源。一般来讲,越是重要的资源,抢夺者就越多。也就是说,女人是资源,男人是竞相抢夺者。既然女人是抢手货,那么自然有权利去挑三拣四。

进化心理学家对女性的主导地位做出了几种解释。第一种解释和男人的性爱心理有关,男性喜欢短期的、低成本的性爱。因为性伴侣越多,获得后代的概率就越大,所以男性总是在寻找配偶。这种花心表现在他们的性幻想中,男性更喜欢幻想同陌生人、多个性伴侣性交,也愿意幻想交换配偶的场景。男性相比女性更愿意幻想同1000个不同的人做爱,而且这一比例是4比1。但这不排除偏差的可能性,因为传统观念认为女性应该矜持,不应该毫无保留地向别人诉说自己的性爱喜好。尽管如此,众多研究证明两性的花心程度存在巨大差异。也正因为男人花心,所以在他们看来,女人永远是供不应求。

男性还有一个心理特点,就是性爱认知偏差,即过分解读女性模棱两可的信号,也可以说容易自作多情。在第五章中我们谈嫉妒心理时提到过,一个简单的微笑就足以令男人动心思,其实她的微笑也许只是出于友好或者礼貌。其他容易引起男性误会的信号包括碰一下手臂、站得近、时间稍长一点的对视等。结果,女性可以利用男性的这种心理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这叫作“诱饵调包”策略,就是让男性误以为自己感兴趣,诱使男性付出各种努力,一旦达到目的便撒手走人。

研究发现多数男性认为多数女性多多少少都有点性感,但是多数女性认为多数男性并不性感。巴斯进化心理学实验室发现男性对暂时性的炮友要求比较低。经验证明女性只要有一点符合男性对性伴侣的要求,比如聪明、善良,男性就愿意和她们上床。相比之下,女性对性伴侣的要求不会随便降低,不论是选择暂时性的炮友还是长相厮守的爱人,她们的要求都很高。

两性在性唤起以及性信号方面的差异也让女性在性交易中占据着优势。男性是视觉动物,异性恋男性看到美女时就可能被性唤起,但是女性不是视觉动物,因此不易被性唤起。男性似乎更无法忍受禁欲,而且不论环境如何变化,性欲一直都比较旺盛。

但重要的是要记住男性的“播种”欲望是潜意识的。另外,花心只是男性的一个特点,多数男性希望细水长流的爱情。但是男性的性心理使得女性的性服务一直炙手可热。在现代社会中,这也给予女性机会通过卖淫、性交易、恋爱等方式实现自己的性爱价值。

卖淫背后的经济

我在内华达州的一所合法妓院工作过三年。我不是很擅长做这个,对待客人的态度非常消极。但不管怎么样我保住了饭碗。我认为这不是我的“性生活”,因为这只是工作而已。我无处可去,妓院里的姐妹们就像我的家人。

——偏异性恋女,36岁

我们一直在探讨女人的性爱动机,由于卖淫也涉及性,所以这里我们需要分析的是致使女性卖淫的性心理。古人云,笑贫不笑娼。因此我们首先要有一个客观的态度,然后再谈谈卖淫背后的政治和道德问题,因为卖淫一直受着法律、社会道德、宗教的限制。

有一种观点认为法律应当禁止卖淫,并设立相应的罪名,因为卖淫就是堕落,卖淫致使女性被男人当作性玩物或者商品来玩弄、虐待。有的人甚至认为这是女性无法主导政治的原因。这些观点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因为卖淫在部分地区是违法的,包括美国的大部分州。然而,卖淫在世界很多地区是合法的,包括欧洲大部分地区、墨西哥、南美大部分地区、以色列、澳大利亚、新西兰。卖淫在美国内华达州的一些城镇也是合法的。

即便在明令禁止卖淫嫖娼的国家,人们还是能够想方设法钻法律的漏洞。比如,在伊朗卖淫是违法的,而且打卖淫广告、招聘妓女、开设妓院是要被判刑的。犯法者常常被乱枪打死或乱石砸死。但是伊朗法律允许男性拥有数量不等的“临时妻子”,这种关系可以保持几个小时到几年不等,男方需要向女方提供金钱补助。在菲律宾卖淫也属于违法行为,但是酒吧的服务员有一个相当委婉的头衔,叫“客户关系管理员”,她们每周需要检查一次有没有性传染病。泰国和其他几个国家也同样禁止卖淫,但是法律不过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执行效力。大部分允许卖淫的国家都有相应的法律限制,比如,英格兰和苏格兰禁止在大街上进行肉体交易,但是允许“叫小姐上门”的服务,意思就是只要不在公开场合卖淫嫖娼就不算违法。在加拿大,卖淫、开设妓院、叫小姐上门都是合法的,但是在大街上“胁迫、纠缠”妇女卖淫属于违法行为。

色情业屡禁不止,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因此有人认为政府不应当禁止色情业,而应当给予妇女自由支配身体的权利。一位曾做过妓女的女性这样说:

妇女有权出卖自己的肉体,就像律师有权向法律事务所出卖自己的脑力,就像艺术家有权向博物馆出售自己的天赋,就像模特向摄影师出卖自己的形象,就像芭蕾舞蹈演员向观众出卖自己的舞姿。既然人人有权享受性爱,那么就应当使色情业合法化,只有老顽固才会想着禁止色情业。

供职于克林顿总统的美国医事总署署长卓伊斯·埃尔德斯表示赞同:“我们都说妓女出卖的是身体,那这和运动员有什么区别?他们也在出卖身体。模特呢?不也是在出卖身体吗?演员呢?不也是在出卖身体吗?”

不管人们如何看待色情业,最重要的是理解女性为何选择这一“人类最古老的行业”。女人具有性价值,女人的身体是一种资本,经济学家称此为可互换商品,即可以同其他财富或金钱互换。但是女性为什么选择色情业而不是其他行业来实现自己的性价值呢?

奴役与绝望

色情业影响的主要是妇女,全世界90%以上的色情业从业人员是女性,99%的顾客是男性。有的女孩或者妇女不是心甘情愿地做妓女,而是在他人的威逼之下沦为了性奴隶。

色情人口贩卖在缅甸、巴基斯坦、印度、柬埔寨、泰国等国家尤为猖獗。人贩子采用各种花招拐骗良家妇女,主要目标是那些处于极度贫困的妇女。最惯用的伎俩是谎称在其他城市或国家给受害者找到了一份报酬极高的工作,然后给受害者的父母一笔钱以取得对方的信任,接着通过贿赂警察和边防官员将受害者贩卖到外地的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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