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名会馆之行 - 胖丫闹大唐 - 老兔子小姐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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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名会馆之行

“到底怎么回事?一个一个说!张三你先说!”

“大人,李四家的葫芦越过院墙长到了我的院子里,大人,您说这怎么算?”

“大人,张三家的鸡跳过院墙,来到我的院子里,您说这怎么算?”

“这有什么难?张三你把葫芦还给李四,李四,你把鸡还给张三,不就完了吗?”

谁知张三和李四面露难色:

“大人,这?”

“大人,可?”

此时魏静插嘴了:

“大人,您不能这么审!”

“怎么了?”

“大唐物业法规定,在私人领地上的物品,产物,都归私人所有!”

“啊?还有这等国法?”

我一拍惊堂木:

“威武!威武!威武!”

“大人我明白了!这样吧!按大唐律法,李四家长到张三院子里的葫芦归张三,张三家跑到李四院子里的鸡给李四。”

“大人,小人不服啊!”

“哦,张三,你有何不服?”

“小人家的鸡可是比李四家的葫芦值钱不少,再说那鸡是可以跑的,说不定明天就跑回家来了,怎么可以判给李四呢?”

“哦?”

“大人,小人也不服!”

“李四,你为什么不服啊?”

“大人,小人的葫芦是长在自家院子里的,葫芦又是不会跑的,那它又是怎么跑到张三院子里去的呢?所以葫芦也不能判给张三!”

“哦?可是大唐物业法有规定啊!”

“大人,倘若小人张三的媳妇不小心从院墙掉到了李四的院子里,那是不是也得归他呀?”

“这个嘛?”

“大人,要是小人李四家的老母,不小心走错了房门,走到了张三的家里,那张三是不是也要赡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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