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蒙尘
下午的阳光洒进来,落在那一排排红木书架上。那排书架显然有些年头了,却擦得十分干净,连木头都带着书页的味道,好像年长的读书人的邀请姿态。
孟缇不是没有见过这么多书,学校图书馆不知道大成什么模样,可作为私人藏书而言,这么多书,简直就是她的梦想所在。
偌大的书房仿佛被分成了三份,其中两份塞满了整整齐齐的书架,另一份中则像是阅读室,书桌计算机是少不了的,还有一套精致的小茶几、凳子和沙发,都放置在合理的地方。
她看了看这偌大的书房,又回头看了看淡定微笑的赵初年,反复若干次,觉得嗓子发干,才舔了舔嘴唇,喃喃地说:“居然比我家和郑伯伯家的书还多得多啊!赵老师,有这么多书,你是什么感觉?”
赵初年在书房里的长沙发上坐下,托着下巴,笑意温柔,“坐拥书城之乐,独占书中风光。你愿意的话,在这里多住几天,享受一下了却身外事,关门闭户夜读书的感觉就知道了。”
“就算住几天了这些书也不是我的,”孟缇的眼神依依不舍地流连在书上,“你才搬过来没多久吧?居然可以把书房布置成这般模样,我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
“大部分书是我二伯的。对他来说,人生最大的乐趣,一是看书,二是藏书,三还是藏书。”赵初年收拾着书桌,“我的书只占了小部分。”
除了书之外,最让人注目的自然是房间里的计算机了,超大的显示屏,机箱也比一般的机箱大了两倍,更像是服务器。除了计算机,其他办公设备也很惊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几乎所有的计算机配件都是齐全的,可以与一个小型办公室媲美了。
看见复印机的时候,孟缇的眼睛就亮了,她一刻也没忘记正事。
孟缇取下斜挎包放在沙发上,拿出那本《蒙尘》问:“我本来还打算去外面复印,没想到赵老师这里的设备这么齐全。我可不可以借用一下复印机?”
赵初年打开了空调,“随便用。”
三百多页的书,复印饼程不会太短,但这个下午才刚刚过去一两个小时,也没什么着急的事,孟缇站在复印机前,重复着机械枯燥的动作,顺手拿起一张复印好的内容页看起来,看着看着就有感而发,一股迷惑涌上心头。
“我其实不能理解。七八年前范夜已经是当时最红的商业作家之一了,我记得《访客》那本书的销量过了百万,还被拍成了电影,他为什么还要用别的笔名写一些印量只有五百册的小说?”
赵初年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阿缇,你觉得范夜是个什么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称她“阿缇”了,但他叫起来如此的随意如此的亲切,她也没去计较称呼上的细节,慢慢地思索他的问题。这有些像课堂上提问的意味,孟缇不由得谨慎起来,斟酌着回答,“其实之前我没有想过要追根问底地了解范夜,反正他向来以神秘著称,信息也不多,连张照片都看不到。吃鸡蛋不必认识下蛋的母鸡,我很赞同这句话。而且喜欢一个人不等于要从头到尾地了解他吧?实际上很多时候了解了,反而会让人失望。”
赵初年沉吟,“那换一个问题,你喜欢他的作品是什么原因?”
高二之前,她对范夜这个人的了解只能算得上是只闻其名而已。她家中藏书不少,她可以进出大学图书馆,可以看的书数量惊人,并没有太多耐心去读某一个人的小说。对中学生来说,流行小说的诱惑显然更大。若不是郑宪文送的生日礼物,她也许一辈子跟范夜无缘。毫无疑问,范夜的小说是出色的商业小说,他似乎也不掩饰这一点。那些商业小说情节大多诡秘难解,很惊人却不吓人,可读性十分强,同时并不流俗,是属于你猜到开头猜不到结局的类型,在市场上有出色表现又会得到评论家一致好评。
“他的小说能被读者和评论家都称赞,是有道理的。”孟缇想了一会儿,才说,“很好看,想象力很丰富,情节不落俗套,他是我见过同时写着许多题材都那么出色的人,悬疑题材就不说了,甚至还有科幻小说,每一部都让我想要赞叹——其他作家总有一部分让我觉得不太好。读完他的书,如余音绕梁,这种感觉是我读其他小说时感受不到的。”
孟缇记得自己那时候匆匆读完一本书便又读另一本,被每一本书所陶醉,对哪本书都没感到满足,几个月后转身回来看时,才发现自己中毒太深。
赵初年问:“也就是说你没仔细分析过?从来没想过他作品的表象下是什么?”
“表象?分析?”孟缇在忙碌的复印饼程中扭头对赵初年一笑,“赵老师你是文学博士,跟我不一样的。我只是想要看看他换了个笔名写的书而已。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肯定想要找找看,找到一个合自己心意的作家,挺难的。”
赵初年从后面看着她的背影,修长的身材,马尾活泼地跳动着。他微笑起来,起身离开书房。
好不容易复印完了整本《蒙尘》,装订好之后,孟缇长长地松了一口气。铺着格子花布的小餐桌上,整齐地摆着茶叶和各种点心,赵初年把茶水倒入茶杯,袅袅蒸汽就升腾起来。
这个样子倒像是下午茶的模样了,孟缇笑问:“赵老师,你还有喝下午茶的习惯?”
“是给你准备的,”赵初年对她招手,“这里有两把椅子。”
“谢谢,那我先不吃了。”孟缇摇头,“你不是说有范夜的其他作品吗,在哪里?”
“那个书架都在你背后,”赵初年端起茶杯放在唇边吹了吹,“找到了就拿书过来坐。”
书果真都是在的,就在那个梨木书架上,范夜的作品占了半边。赵初年果然没有说大话,整整齐齐一排作品看过去,从范夜发表的第一篇小说到现在,各个出版社的、各个版本果真都有。孟缇想起自己的小书柜,不过一排五十余本而已,人家这个大柜子,足足摆满了三排。
她正感慨着,就看到了在枯槐名下的那四本书,取下来一看,竟然都是旧书,有一本残破得封面都没有了,扉页上盖着某图书馆的浅蓝色印章,大概是图书馆处理过的旧书。除了她已经有的那本《逆旅》外,剩下两本的名字她之前从未听过,一本叫《惊雷》,一本叫《白雁》。
当下真是欣喜若狂,孟缇取下书,抱着书蹭到小餐桌旁,眼巴巴地看着赵初年,“赵老师,把书借给我复印好不好?”
赵初年只是微笑着,拿起一只热气腾腾的茶杯放到她手里,笑容温暖,“当然可以,你把书拿走吧。阿缇,你不觉得随时过来我这里看书更好吗?”
可以借走原书,孟缇太过兴奋,脑子只听到了前半段话,忙忙点头,“好啊好啊,赵老师你可真是好人。”
赵初年指着孟缇放在桌子上的几本书,“枯槐这个笔名下的小说无法考证具体的数量,但从他两年出版一部小说的速度来看,应该不会超过六部小说,因为是在不同的出版社出版的。我打听过,差不多是他自费出版的,因为小说内容太晦涩,印量很少,也没怎么发行,甚至连国家图书馆都没有他的登记。我花了好几年才找到了这三本,唔,如果算上今天的那本,四本。”
“对的,我在国家图书馆网站上搜索过,”孟缇说,“我以为只要写过小说都会留下痕迹的,但他几乎是刻意把自己变成一个幽灵。”
“他那时候已经是很有影响力的作家了,这样做也不困难。”赵初年说,“总之,你慢慢看书吧,最好先看你今天找到的《蒙尘》,这是枯槐名字下最早的一本小说。”
“这是自然的。”
孟缇看书专注,属于雷打不动的类型,她坐在赵初年的书房里,感受着范夜的小说——《蒙尘》,它就像一根套索般牵引着她。
这本书也跟《逆旅》一样,谈不上情节,没有前因后果,言辞中带着幻想和梦游般的痕迹。故事说的是一位年轻的富家公子放弃学业离家出走,没有证件,身无分文,随身带着一只口琴和莎士比亚的《麦克白》。他睡大路,躺公园,什么都做过,甚至还亲手埋葬过两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他依靠不停地打工赚取路费去下一站,起初流落街头,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认识了从事各种各样职业的人,见了各种的诡异或者无法理解的风俗人情。
他不停地流浪,流浪,直到认识了一位年轻的酒店女招待。女招待的身世坎坷然又难得地保持了一颗善良的心,尽避她自己的生活那么窘迫,却时不时地给路边的乞讨者甚至流浪的猫狗送饭。他们两个人在公园里认识了。
“天气冷了,你愿意去我家吗?”女孩子问他。
她十分年轻,脸上却化着和年龄明显不符的彩妆,眼角的眼线已经模糊了。薄薄的衣服紧紧地裹在身上,衣摆比膝盖长不了多少,黑裤子下是一双红色的高跟鞋,显得整个人细长而单薄。她身上有着廉价的脂粉香气,风尘的气息,可一双眸子却闪光如宝石,清澈得惊人,好像有人在她眼底打翻了一只墨色染缸。
“可以吗?”他问她。
女孩子伸出手来,手指微微弯曲着,扣住他的手心。
“你想住多久都可以。”
在那个春寒料峭的夜晚,他经历着另一段不知名的命运,在暮色苍茫中与年轻的女孩并肩而行。城市里的贫民区有着令人作呕的气味,不过他们都已经习惯了。
流浪者带着茫然无措神情行走在脏兮兮的街道上,猫的叫声一声缠绵过一声。左侧是坍塌的围墙,里面圈着一栋火烧后的楼房废墟,被吞噬在夜色里。不知名的植物贴着墙壁的角落,静静地开放着几朵淡粉色的花。
她住在阴暗的小绑楼里,吱吱呀呀的楼梯上没有光亮,每一步都要摸索着前进,到处都是灰尘,到处都是蜘蛛网。地面潮湿而油腻,弥漫着木头腐朽潮湿的气息。女孩子身形纤细,有着细白的脖子,脖子上的短发细柔,如游丝贴在皮肤上。她的脸色因为缺乏营养而显得苍白,唯独双唇殷红如血。
沉重木门后的小房间里光线很差,房顶上开着一扇小小的老虎天窗,一束月光斜射下来,像是舞台上的灯光,把屋子里唯一的桌子巧妙地砍去了一角。他跳起来,跳到桌子上,站在那方寸大小的舞台之上,猛然展开双臂,低低地念着《麦克白》的台词: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直到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
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