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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前任现任

车轮辘辘作响着向前,宁不羡保持着一个正襟危坐的姿势,尽量让自己离身旁的这个神经病远一点,再远一点。

然而,天公不作美,马车卡上了一块巨石,车身一阵晃荡。

宁不羡的身子摇摇欲坠,眼看就要被那戏谑伸手的人托住,她眼疾手快,一把拽住了车帘。

“多谢郎君关心。”宁不羡微笑道谢,稳稳地坐直了身子。

沈明昭淡笑着收回了手:“我家娘子果然不是柔弱之人。”

宁不羡淡淡道:“沈郎君叫早了,三书六礼都还八字没有一撇呢。”

“二姑娘不装了?”

“郎君既已看破,不羡再装下去,未免可笑。”

“我次次在旁都为二姑娘的厚脸皮程度感到震惊,还以为二姑娘乐在其中呢。”

宁不羡听出了他话中的讥讽,抬眸看他:“你既然早知道我是演的,不戳穿我,也不跳出来反对婚事,是觉得滑稽戏很好看,还是有什么别的目的?”

“本官为什么要反对这场婚事?”沈明昭笑了,“你是尚书之女,门第高贵,与我沈家门当户对,哪怕是家中长辈,也未免会有多反对。更何况,实不相瞒,我母亲性子糊涂,不擅长理家,平日里被伯母欺负了也不自知,我身为男子又有公务在身,实在分身乏术,二姑娘精通后宅阴私,脸皮之厚在京城贵女中一骑绝尘,有二姑娘跟在她身边照拂,我十分放心。”

宁不羡被他明晃晃的索求气笑了:“所以,你就是想白捡一个可以为你生儿育,替你向母亲尽孝,帮你同家中亲戚周旋的女管家?”

沈明昭点头:“男子娶夫人,不就是为了这些吗?”

“无耻!”

“二姑娘。”沈明昭被骂,面上表情都没变一下,“你设计崔宜落水,又赖上本官,难道图的不是免于被送去行庄休养?严格来说,本官算是救了你。”

“被关在庄子上,和被关在你沈家,有何区别?”

“当然。区别在于,被关在庄子上,你到死都别想出去,但如果是在沈家,有一天我觉得你可以离开了,我能放你离开。”

“呵,婚丧嫁娶各凭心意,我凭什么要受你管控?”

“那二姑娘当初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赖上我的时候,可曾想过沈某愿不愿意?”沈明昭讥讽道,“你我皆是自私自利之徒,真乃天生一对!”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宁不羡藏在衣袖下的手指猛地攥起,沈明昭这种请君入瓮的姿态把她激怒了。她觉得老天爷对自己未免太过不公,上辈子屈死在秦朗那个混账手下也就算了,这辈子又碰上沈明昭这个黑心眼的,真是倒霉死了!

但……如果她此时拒绝了沈明昭,以这人的小心眼程度,一定不介意在她去庄子的路上出把力。

他现在捏着她的死穴,算准了她不可能拒绝他,也不能拒绝他。

这只该死的貔貅!

“……好啊,郎君。”宁不羡咽下几欲喷薄而出的脏话,抬头对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

要不先答应了他,将来研究点什么慢性毒药,下到吃的里,直接给他毒死算了?

“别想着毒死我。”沈明昭含笑看着她的眼睛,“二姑娘放心,但凡家中经你手的吃食,我是一口都不会碰的。”

她冷冷地盯着他许久,似乎是在心内盘算这场交易是否合算。沈明昭也不心急,由着她慢慢斟酌。

半晌,宁不羡身子卸了劲,向后一倒,结果腰背磕在了身后的垫子上,痛得她龇牙咧嘴:“不是吧,沈东家……软垫里你不塞棉花也就算了,你塞木头?要不要这么节省?!”

“车子不过是个出行时的移动物件,何必铺张浪费。”

宁不羡觉得自己似乎捏到了他一个死穴,笑吟吟地道:“那糟糕了,东家,你的女管家小时候吃了太多的苦,所以现在长大了就喜欢铺张浪费。非金银珠宝不戴,非绫罗绸缎不穿,非宝鞍香车不坐……东家,你养得起我吗?”

“当然,明日我便让人把东西都按照夫人喜好换了。”沈明昭直接换了嘴里的称呼,撑着头,神态轻浮,“夫人还有什么需求吗?”

“……暂时没有了。”这种人真的有资格嘲讽她脸皮厚吗?

*

两人的车马停在了户部度支司位于皇城外的饭银处。

沈明昭先行下车,随后将手伸到了宁不羡的眼皮子底下:“夫人小心脚下。”

宁不羡眼皮跳了一下。这个人,绝对是在故意揶揄她。

此时天色已全暗,各家百姓闭门造饭,灶间炊烟袅袅升起,然而饭银处门口仍旧排着官服长龙。这里是户部下设的给官员们领取俸禄的地方,此时正值月末,正是发放月俸之时。沿街的小门半开着,从内里透出昏黄的烛光以及纸页摩擦的“沙沙”声,不断有人进去,然后拎着一个鼓囊囊的袋子,或笑容满面或忧心忡忡地走出来。

除开东、西市外,沿街并不允许设摊,此时街道昏暗,竟是没多少人注意到他们的马车。

宁不羡嘴角勾了一下,就着沈明昭伸出的手便直接跳到了他怀中,还附带一声“哎呦”的惊呼。

她声音不小,这下该看到的不该看到的,全看到了。

沈明昭有些火气,垂眸用眼神问她,你这是在做什么?

她眨了眨眼睛,用只有两人听到的声音笑道:“这下,东家即便想反悔,也只能委屈保不羡这辈子荣华富贵了。”

沈明昭牙齿磨了磨,笑眯眯地取出了一个带纱的斗笠,套在了她的头上:“夫人貌美,还是少抛头露面的好,本官会吃醋的。”

他在众位领饷官员的注视下,携着宁不羡的手款款进门。

小门内形容逼促,几个小吏抱着簿册和银袋,在屋内来回跑动,忙得满头大汗。其中一人最为突出,他的官服与其他小吏明显不同,不是吏部的,而是京兆府的款式,他正坐在烧得滚烫的油灯旁聚精会神地核算出入,不时抬头询问来访者。

待他再一次抬头,他的视线落到了沈明昭的身上,一喜,正打算说什么,下一刻便看到了被沈明昭牵着的,头戴斗笠的宁不羡。

他似乎意识到了那是谁,僵在了原地。

宁不羡望着呆滞的崔宜,嘴唇动了动:“你究竟带我来做什么?”

沈明昭道:“你这位未婚夫做事勤勉,我很欣赏他,想留下他替我做事,但他似乎不大愿意,你替我劝劝他。”

上辈子,崔宜从未在户部待过。他在京兆府熬了十多年,终于慢慢升迁到了他父亲生前的位置。对于崔宜来说,重回京兆府尹一职,是他家族洗刷落魄标志,是他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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