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暗恋 - 冰岛游鱼 - 麦麦田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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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暗恋

“我要不去喜欢男生?”

李之洲的这句话是没有来由的。就好像是错过了开场时间摸黑溜进了影院,没有预告也没有铺垫,大荧幕上忽然就出现了这么一句话。

“什么?”于思煜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他转过了身,课桌椅被他带得一阵吱呀作响。

李之洲正蜷着胳膊趴在课桌上,嘴巴埋在手肘里,另一只手在草稿纸上写着什么。于思煜勾着脑袋往纸上看了一眼,上面全是不知所谓的鬼画符。

“实在搞不懂女生。”李之洲说着,他的声音从手肘与嘴之间的缝隙艰难地挤了出来,带着一种垂头丧脑的闷。

“又跟对象吵架了?”于思煜手肘搭在椅背上,歪着脑袋,“别这样,子曰:小吵怡情。你们很快就会和好了。”

他其实并不擅长安慰人,说这句话时觉得自己像是嚼了一块煮老了的鸡胸脯肉,又干又柴,直噎喉咙。

于思煜不记得这是第几次了,李之洲好像认准了他似的,有事没事就会找他诉说自己那些酸涩的心事。

在于思煜的印象里,李之洲不是那种会轻易向别人推心置腹的人。他的眼睛里有一层很深的灰,仿佛冰岛上空厚重的云层,看向人时自带着一种生人勿近的阴郁。绝大多数时候他都是沉默的,整个人始终礼貌地游离在人群之外,像是远离了大陆的岛屿。

李之洲下巴微微抬离手肘,挑起眼皮看向于思煜,“哪个子曰的?”

这话题的跨度实在有些过大,一下把于思煜给问懵了,他哈哈干笑了两声说:“才疏学浅,不知道。”

“子说的不管用,不是吵架,没在一起,单方面被骂。”李之洲说着,整个人又沉了下去。

真棒。现在话题又绕回来了。

“骂什么?”

“滚。”

于思煜皱了皱鼻子,抿着嘴上唇挤下唇,他实在是有点无语:我特么又没谈过,为什么就逮着我一个人说。

高二刚分班时,于思煜几乎没跟李之洲说过几句话。这个学期中期全班换位置,他们成了前后桌。于思煜就像是那随波逐流的鱼,误打误撞地碰上了李之洲这块漂浮在大洋之中的孤岛。

于思煜这人的性子欢脱随性,生冷不忌。别说跟人了,哪怕是跟条狗,他也能唠出一台单口相声。尽管如此,他跟李之洲熟络起来也花了不少功夫。

稍微熟一点之后,于思煜好像就被李之洲擅自聘用,成了他的爱情军师。这种活儿于思煜实在是无法胜任。因为于思煜不单单是没谈过恋爱,他甚至都不喜欢女生。李之洲抛给他的论题确实是超纲得太多了。

于思煜一度怀疑李之洲是在故意整他。

早知道要听这种牢骚,当初就不该费劲跟他搞好关系。想到这时于思煜有些堵气,反正他费心费力的安慰也不一定管用,索性破罐子破摔地说了句:“给你推荐首歌。”

李之洲没看他,只是闷闷地“嗯”了一声。

于思煜抽走了他手里的笔,在草稿纸上龙飞凤舞地写下一串英文,他把纸调了个方向,推到李之洲鼻子底下。

纸上赫然写着:thanku,next.

李之洲的眼弯了弯,眼下挤出了一小块卧蚕。于思煜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脑回路,竟被这个歌名逗笑了。

“谢谢,我会听的。”他的语气依旧不咸不淡,表情却明朗了起来。

上课铃声打断了他们的对话,这堂课本来是体育课,因为外面下了雨所以改成了自习。看李之洲好像没事了,于思煜便觉得自己立了大功一件了似的,胸腔里充盈着没什么道理的成就感。他用手指了指歌名,比了个大拇指,便转了回去。

于思煜从课桌抽屉里抽出张卷子,手上的笔转了两圈,趴在上面写了起来。整个人看起来像忽然沉了下去似的,唯独脑袋上的几捋杂毛还昂首挺立着。

写完一面试卷时,他抬起脸望了一眼墙壁上钟,还有十来分钟就下课了。他恍了恍神,思绪就像被打翻了的杯子里的清水,一下就蔓延了出去。

于思煜高一就注意到了李之洲这个人。很多事情都模糊不清了,他也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他的。但他依旧能清楚地想起第一次见到他时,空气里弥漫着的消毒水的气味。

那一日体育课上课前,因为不想让朋友等太久,于思煜去洗手间时有些着急。

他匆匆忙忙在水池边搓了搓手,关上水龙头,扭身向外冲时差点撞上了旁边的人。两个人脚猛地刹住了,然而由于地面潮湿,于思煜的脚底滑了一下,整个人瞬间扭成了棵歪脖子树。对面的人用手在他腰上虚虚地扶了一把。

“小心。”对面的声音很轻,让于思煜生出了些“这人很温柔”的错觉。他站稳脚跟,抬起头来看到了一张清秀的脸。

他看于思煜站稳了,便收回了手,转身面向水池拧开了水龙头,随意地将袖子挽起,漏出一小节白皙的手腕。他低着头,鼻梁透了光,睫毛在他的眼下打下了一小块阴影。

于思煜顿时忘记了有朋友在等他。

少年人白皙的皮肤,清淡的五官,连同他那疏离的气质一起捆了个包,以一个漂亮的抛物线的行迹,砸进了于思煜一见钟情的领域里。

这种一见钟情远远到不了神魂颠倒的程度。只是若有似无的一丝在意,就像是蜘蛛吐出来的丝线,一点点连结交错,成了一张名为“期待”的网。这张网出现在了学校的走廊,食堂,操场,或是某个转角,它想网住某一个人,却屡屡扑空。

那个人好像生活在了另一个平行时空似的,于思煜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见到他。

十多岁的年纪往往上头快下头也快,就在于思煜都快要忘记他时,他在洗手间又碰到了他一次。

于思煜刚走进洗手间的门,便看到了他站在水池旁。那个人的刘海变得更长了一些,都快遮住他那小开扇的双眼皮了。他洗好手后抽出了一张纸,将手指上的水珠细细地擦去后扔进了垃圾桶,然后径直从于思煜的身边走了出去。

于思煜从门口探了半个身出去,看着他的背影发了会呆。有个同学从旁边一阵小跑地追到了他身边说:“李之洲,化学老师找你。”于思煜看到他小小地点了下头。

他叫李之洲。

从那以后,洗手间成了他们所在的两个平行世界的共通空间。于思煜好像忽然患上了尿急尿频的病,没事就要往洗手间转上一圈。在这里,于思煜又碰到了他好多次,虽然每一次他出现在视野里的时间,不过是短短几十秒。

然而这场突如其来的恶疾还是在某一日不治而愈了。

那一日,于思煜在操场的角落里看到李之洲。这是他第一次在除了洗手间之外的地方看到他。

他看到他正牵着一个学姐的手。

行吧。还能怎么样呢。于思煜心想,他早就对这样的事情习以为常。谁让他有个剑走偏锋的取向。

少年人的暗恋就这样无疾而终了,像一场仲夏夜的梦。好在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他觉得暗恋和梦都是他的私有物。

高二文理班分班,于思煜跟李之洲分到了一个班,甚至后来还成了前后桌。不过于思煜已经能够平稳自然地跟他打交道,就像对普通同学一样。

然而没人知道,分班那一天,当于思煜在一众陌生的人脸中看到李之洲的那一瞬,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心里的那些欢欣雀跃的火苗摁了下去。火成功地被扑灭了,只留下一地的火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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