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 - 一别,如果永不相见:张爱玲传 - 朱云乔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4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

第4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

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等我的书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个报摊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欢的蓝绿的封面给报摊子上开一扇夜蓝的小窗户,人们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热闹。我要问报贩,装出不相干的样子:“销路还好吗?——太贵了,这么贵,真还有人买吗?”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最初在校刊上登两篇文章,也是发了疯似地高兴着,自己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见到。就现在已经没那么容易兴奋了。所以更加要催: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  ——张爱玲·《传奇》再版序

1.古怪女孩的天才梦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聪明如她竟然一语道破了人间的千恩万缘。

那段被软禁的日子毕竟是一段十分特别的经历,能拥有这样经历的人并不多,那实在是个绝好的写作素材。不久之后,张爱玲把被软禁的经过用英文写成文章,发表在《大美晚报》上。编辑给文章起了一个动听的名字:“whatalife,thatagirl’slife!”这是一份美国报纸,张延重每天都要订阅的。家丑外扬,他看到文章火冒三丈,可发完脾气终究是无可奈何,到底文章已经发表了。

那时的爱玲该是多么地孤独啊,没人理会她的委屈,没人心疼她的眼泪,就像被空投到了一个人迹罕至的孤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她的心一点点绝望,对这个家的绝望,也是对人世冷漠的绝望。

爱玲被监禁在一个空房子里了。父亲还扬言要用手枪打死她,她知道父亲不会把她弄死,只是要关她几年,折磨她。

这里是她出生的地方,曾经的欢声笑语仿佛还在昨天,而转眼欢乐被悲哀替代,这房子没有了可爱,只剩下了恐惧和陌生。

在那些寂静的夜里,爱玲是孤寂的,也是凄凉的,月光从窗外斑驳的树影里泻进来,在地上构成各种诡异图案,风轻轻吹动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爱玲感到一种来自地底的寒意,她害怕极了,蜷缩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

虽然只有半年时光,对她来说却仿佛是一种成长,后来她说,“等我放出来的时候已经不是我了。”

爱玲特别的童年,造就了她这样不凡的才华,她的作品中,总能隐隐透出那曾经的老旧宅的青苔味,翻着墨绿,又带着沉香。

路灯下的人行道,一片灰寒,寂寂地冷。稀少的人群,不时看到影影绰绰。她自由了,不真实。踉跄在寒冷的冬夜,横斜拉长的是淡薄的背影。她抬眼看到万家灯火,窗子外透出温馨的烛光,暖暖的橙色,心竟渐渐地软和起来。

苍茫大地上踽踽独行,每一步都是一个响亮的吻。走到路边,与拉车的车夫讲起价来,她庆幸,自己还是会还价的,她的心里有一种感触,叫作“在人间”,她的心中还是怦怦乱跳,生怕弄出了大声音被发现后又被抓回去。

父亲的家是再也回不去了,只当自己是死了的罢。她投奔母亲去了。

1944年,张爱玲在《天地》月刊发表散文《私语》,详细记叙了当时的心情:“我暂时被监禁在空房里,我生在里面的这座房屋忽然变成生疏的了,像月光底下的,黑影中现出青白的粉墙,片面的,癫狂的。”因爱生恨,抑或是爱恨交织,都成了毒药,渗入五脏六腑,活在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

那时,张爱玲已经是全上海最红的作家。不知张延重看到后作何感想,或许只剩老泪纵横吧。

此后两年,张爱玲便与姑姑和母亲住在一起。母亲承担起了爱玲的一切开销。

黄逸梵惊觉,女儿在许多方面极其愚蠢,与外界环境不协调。她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才学会补袜子,她怕上理发店,怕见到客人……母亲在惊讶之余,十分失望。她决定尽一个母亲的责任,教爱玲煮饭,用肥皂粉洗衣服,练习走路的姿势……爱玲努力地学习着,两年时间,不过证明了黄逸梵的计划是个失败的试验。母亲气急,“我懊悔从前看护你的伤寒症。我宁愿看你死,也不愿看你活着使自己处处受苦。”

古怪的天才女孩,文字,色彩,电影,绘画,钢琴……艺术的天才在生活上总是存在某种缺陷,爱玲称之为“生活中啃噬的小烦恼”。在《天才梦》中,张爱玲如是说:“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那段时间,爱玲几乎是“两耳不闻窗外事”,全然为了自己的梦想,沉浸在了“象牙塔”这方小天地里。

公寓的阳台,常徘徊着一个无措的身影。西班牙式的白墙,把蓝天割裂开来。仰头向着烈日,张爱玲赤裸裸地站在天底下。这样一个惶惑的人,困于过度的自夸与自卑。

这时爱玲出生以来首次与母亲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如此之久。母亲再也不是被“罗曼蒂克般地爱着”了。

曾经,母亲是美人迟暮,雍容,典雅,高贵,大度。母亲的形象之于张爱玲,是个偶像般的人物。从生活品质、审美趣味、朋友圈子等方面,都让她仰望着。如今,她也有平凡日夜,也会被生活拮据困扰。金钱是生活的饭碗,但又是可以摧毁梦想的恶魔。爱玲对钱非常热爱,而母亲则在这个问题上显得一尘不染,不仅在有钱时不愿意提钱,在没钱的时候也不愿意去提。爱玲不明白母亲为何如此清高,但是这种庸俗的想法自然又遭到了母亲的失望眼光。

20年代中期,上海被称为东方巴黎。爱玲喜欢打扮,总是痴迷地站在街头,看向那一排装修漂亮的时装店,不论是曼妙的中国旗袍,还是新潮前卫的洋装,都让她心动不已。

日子堪堪流过,黄逸梵本就少有积蓄,此时承担爱玲的开销,手头越发紧了。每次向母亲要钱,对爱玲而言,都是一种折磨。母亲虽然给了她,可爱玲的心里十分难过。渐渐地,母亲也厌倦这种生活了。

“这时候,母亲的家亦不复柔和了。”

生活的琐碎,啃噬着母亲对她的爱,也消磨着爱玲对亲情的最后一丝希望。与父亲决裂,那是一种激烈地近乎同归于尽的烈火;而母爱,则是在岁月中消失殆尽。父爱与母爱,已千疮百孔。

与母亲同居的日子,虽然月亮并不会更圆一些,虽然仍是在阴暗的小角落里苦苦挣扎,但向日葵的种子是已经撒下去的了,她要金灿灿地向着阳,她要开出繁硕的花,她要结出令所有人都垂涎欲滴回味无穷的籽。

中学毕业,拮据的母亲提出了一个“公允的办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就不必读书,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女学生——少奶奶”之路并非爱玲所愿,她选择了后者。况且,英格兰之梦,早在红的蓝的家中便住进了她的心中。

悲伤逝去了,只留下孤独的缅怀。在乱世流离中寻找一个安定的所在,这是爱玲内心深处最渴望得到的。

2.荒芜的日夜

路是一种象征,它一直向前延伸,没有尽头,沿途贯穿着死亡与欲望的风景。筑路中的悖论,是命运赋予你的考验。纵使,凡你所愿,终将成空;凡你所喜,终将成悲。然而,是梦便迟早会醒来,假作真时,真亦换作假。生活的意义在于不停止,这比什么都重要。

爱玲要继续下去,这是对生的渴望,对活的期许,这是她与生活的约定。即便生活中到处都是啃噬性的小烦恼,可这袭袍终究华美。

一九三九年,爱玲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了伦敦大学,由于欧战,张爱玲转而申请香港大学,希望从港大毕业后争取到去英国深造的机会。

从上海坐船到香港。下船时看到灰色的海,爱玲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这与爱玲第一次从天津回沪时的感受截然相反。梦被折断,退而求其次的选择,香港便怎么都不顺眼起来了。

母亲特地嘱咐自己在香港的好友代为照看爱玲,她知道张爱玲在生活的某些方面笨拙得让人咋舌。那是一个优雅谦和的男士,也是和姑姑共谱一曲恋曲之人。

香港大学在一座山上,美得像童话里的大花园。爱玲并非才思敏捷之人,在港大学习的课程又不是全部喜欢,但她“真的发奋用功了”,她“能够揣摩每一个教授的心思”,所以“每一样”功课总是考第一,并且连得了两项奖学金。

《小团圆》中的九利说,一位教授教龄十几年,从未给过比九利更高的分数。我们都知道,九利就是爱玲,《小团圆》是爱玲的自传小说,然而,并未团圆,此为后话了。

她心中的出国梦仍没有破灭,她要学好英文,考出优异的成绩来获得奖学金,并争取抓住机会去英国留学。心中有方向,脚下的路才走得坚实。为了能去英国留学,爱玲刻苦地读书,代价是暂时放弃对文学的创作。

对文学的追求,早已被爱玲揉碎融入生命,不经意间,她总是和文学发生着互动。这或许是上天给她不公平的命运的春天。自识文断字以来,小学、中学,我们都可以看到爱玲的习作,而在香港的三年却是空白的。

没被牺牲掉的,大约只有绘画了。但那也是因为不占太多的时间,而且她放开手来尽情地画,也还是在战事发生之后。此外她牺牲的还有闲暇游玩时的一种轻松的心境。偶与同学出去游山玩水、看人、谈天,她总是被迫着的,心里很不情愿,认为是糟蹋时间。除了写英文信,她同时读了大量英文小说的原著,感受英语写作的原汁原味。

走入香港,爱玲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变化。香港,全新的天地。为她打开了一扇全新的大门。

热带气候,蓝的海,红的山,长相泼辣妖异的植物,浓得化不开,还有殖民地的怪异的风俗人情,无一不给她留下新鲜、深刻的印象。在她这个外来者的眼中,这一切都化为一种刺激的、犯冲的、不调和的色彩和情调。

这里的人,新鲜,陌生。她的同学多半来自英国各殖民地国家,印度人、安南人、马来西亚人、南洋华侨的子弟、英国移民的后裔、欧亚混血儿都有,种族、文化背景各不相同。她中学的那些同学与她的背景纵有不同,相去亦不至太远,何况大都是在相同的环境中长大的,而她现在的同学,其心理、行为方式对她都有几分谜的味道。

在这里,只有两个人例外。一个是炎樱,爱玲一生的挚友;另一个是她在港大的历史教授——佛朗士。这里,我们先从佛朗士说起。

佛朗士豁达随便、有几分玩世不恭,他是英国人,但却“彻底地中国化”。他会写中国字,而且写得不错,爱喝酒,爱抽烟。在人烟稀少处有三幢房子,一幢专门养猪;因为不赞成物质文明,家里不装电灯、自来水,备有一辆汽车却是给用人买菜赶集用的。他的不修边幅和三分玩世不恭使他没有多少英国人惯有的道貌岸然的绅士气,倒有几分中国文人的名士气。校中纷传的关于他的一件趣事即可见出他的名士气的一斑:他曾与中国教授们一同游广州,到一个名声不太好的尼姑庵里去看小尼姑。他的玩世不恭也见于他对英国的态度。他是大英帝国的臣民,对英国的殖民地政策却没有多少同情,但也看得很随便——“也许因为世界上的傻事不止那一件”(这是张爱玲的推测)。

风流雅士的作风,在课堂上也很明显。枯燥的教科书,四平八稳的历史书,都是佛朗士所不满的。

一生之中,总会有三两知己,不求生死与共,只求相互陪伴,走过一段段漫长的旅途,给寂寥添上浓厚的色彩。她是冷傲的女子,浸泡在寂寥的时光里,清冷如水。只是命运终究没有太过凉薄,在摩肩接踵的人流之中,她认识了炎樱,这个被她引为一生至交的女子。

结伴同行,不止属于爱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那所谓的亲情从来不能慰藉她那颗敏感的心,那所谓的爱情总喜欢姗姗来迟,还好,那所谓的友情,在斑驳的校园里与她不期而遇,自然而然,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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