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第四十四章刚到家没多久,祝水雯就收到了提示——
{崩坏度:43%}
她熟视无睹地脱下鞋子,踩进毛绒绒的小兔拖鞋里。
第一次收到时,她是很惊慌失措的。但等第二次、第三次……
等到现在,她的脑中只有“啊,又来了”的破罐破摔感。
近期的任务少得让人不安,反倒是崩坏度频频出来刷存在感。虽说不用做任务是好事,但也令她忍不住怀疑——
不会是因为崩坏度上升了,所以任务也跟着派不出来了吧?
问系统也问不出个所以然,只会用“请自行探索”之类的话来敷衍她。
还是顺(发)其(烂)自(发)然(臭)吧。
*
她陪祝绯绯拼了会儿零件,当然,精细一点的例如转轴或是齿轮,都是祝绯绯负责的,轮不上她。
她只会沿着勾线笔的痕迹……呃,锯木头。
先用小钢锯切出形状,再用锉刀修光滑。
光锉刀就有三角、半圆、扁形等五种形态,姐姐让她爱用哪个用哪个。
她纠结了一阵,最后挑了个最轻的,哼哧哼哧地磨。
姐姐说,过两天就不要过来帮忙了。
防毒面罩她只买了一个,喷漆的事不要掺和。
她应了一声,看了眼工作台上的瓶瓶罐罐。
高聚酯颜料补土,无白化瞬干胶,硝基漆,珐琅漆渗线液……
她看不懂,但下意识把凳子往反方向挪了挪。
*
期间,伯母过来敲过一次门。
门还没开,她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你成天捣鼓这些没用的,心思能放点在学习上,我跟你爸也不至于发愁成这样……”
门一开,看到大的那个在画图,小的那个在锯木头,她瞬间哑火了。
看俩姐妹的气氛和祝水雯刚来时那会儿天差地别,她忍不住道:“喔哟,之前闹死闹活的,还给小水脸色看……现在知道妹妹的好了?还一起做手工呢?”
她本以为女儿会顶嘴,谁知道祝绯绯干脆道:“嗯我错了,有妹妹确实好。”
不是,这人是她闺女吗?
她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悻悻地退出去了。
大多数情况下,她都懒得管祝绯绯在做什么。今天突发奇想和女儿来“联络感情”,自然是因为——
打牌又输了,心里头有鬼火冒。
算了,祝水雯还在,不说了。
毕竟她跟小叔子家的人不熟,只能把侄女客客气气地供起来。
*
在绯绯刚出生没多久的时候,两家人就因为分地闹翻了。一气之下,绯爸从老家出来,去外边做生意了。
她自然是跟着老公,一起走南闯北。
她还记得,在绯绯一岁多的时候,她用绳子把女儿捆在背上,一边哄着她睡,一边使出吃奶的劲,将垂在海下的渔网收拢起来。
海腥味,鱼鳞上的黏液,暴晒到能让皮肤蜕皮的烈日——那段日子是她不愿意回忆的辛苦。
因此,等生意做大后稳定下来,她便回了家,做起了别人眼中的阔太。
那时候,她的理由是“我要回家专心带绯绯”,但实际上,她和女儿相处的时间,仍旧少得可怜,并不比她忙碌的时候多多少。
祝绯绯五岁以前的模样,她记得最清楚。再往后,反倒是越来越模糊。
她时常觉得,自己只是一会儿没见着女儿,这孩子突然就从豆丁蹿得比她还高了,脸上的表情也从甜甜的笑变成了垮着的臭脸。
很陌生,陌生到她不知道该怎么在对方面前,继续维持“母亲的权威”。
还不如去打牌。
原本日子也就这么继续过下去了,直到这一潭的死水,被一个电话激起了千层浪。
十几年不联系的小叔子,突然过来询问附近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房子。再一问,说是闺女要转来馥九念书了。
绯爸当时就说:「要不,直接让小水住咱家吧。」
她在一边听着,没有反对。
明明当初闹得那么难看。
她意识到,尽管二人从来不提这个话题,但丈夫心里,也许都一直在后悔。